公司車隊車輛肇事管理規(guī)定
公司車隊車輛肇事管理規(guī)定
1、肇事定義:
(1)、汽車相撞或為他種車輛相撞,導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2)、汽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3)、汽車行駛失慎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礙物于路中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輛有傷亡或損害者。
(4)、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或損害者。
(5)、這里所稱的傷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2、肇事的處理:
(1)、肇事發(fā)生后應迅速以電話形式通知直接負責之管理人員并妥善處理好現(xiàn)場。
(2)、司機直接領(lǐng)導人員接通知后,應及時了解事態(tài)發(fā)展,并酌情向部門經(jīng)理報告,一般情況下應報警按正常程序處理。
(3)、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清姓名地址。
(4)、在一天內(nèi)以書面請求理賠及填寫汽車肇事報告呈報直接負責人。
3、肇事過失的處分
(1)、肇事駕駛員除負責刑事民事責任,違章部分外的處分依本規(guī)定辦理。
(2)、經(jīng)本公司簽訂其應負肇事責任者按其肇事理賠次數(shù),依下列規(guī)定以過失處分。
一次理賠總數(shù)肇事處分備注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500-1000元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1年內(nèi)
1000~**元記過記大過除名1年內(nèi)
**~3000元記大過除名1年內(nèi)
(3)、肇事后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guān)緝辦外,并即予解雇。
4、肇事賠償: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后,如當事雙方愿過成和解,得當場查明損害賠償依下列規(guī)定分別處理:
(1)、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承擔,但若肇事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過金額由肇事司機負擔。
(2)、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負責任之比率分擔,其損害賠償按照(1)、辦理。
(3)肇事后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肇事駕駛員負責按照7.4.1條款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