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會計檔案管理細則辦法
會計檔案管理細則:
1、公司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的資料包括:各種會計憑證和賬簿、財務收支預算、各種會計報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或協(xié)議、會計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
2、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會計人員應將上述會計資料進行系統(tǒng)整理、分類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存清單,連同會計檔案一并歸檔,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3、會計檔案一律不得外借,切實防止丟失、毀損;內部調借會計檔案,應由調借人出具借條,并經總經理同意;公安部門、司法部門等執(zhí)法部門處理案件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持具有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正式公文,并經總經理同意;查閱會計檔案的介紹信,應由經辦人簽章,專人妥善保管,并登記“查閱會計檔案登記簿”以備查考。
4、按照規(guī)定會計檔案可以銷毀,但必須填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經有關部門批準,由總經理或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銷,嚴防散失。
5、會計檔案保管期限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