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辦公用品管理費用支出實施細則
為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規(guī)范公司的辦公用品的領用支出,更好地維護公司利益,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一章 辦公用品的申領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原則上應統(tǒng)一由行管部負責采購。
第二條 辦公用品采用每兩個月一次的發(fā)放制度,各部門應以部門為單位將需求計劃明細表報到行政管理部,申報時間為單月的5日前。
第三條 行管部按照公司《經營預算管理辦法》,將各部門辦公用品費用進行統(tǒng)計并上報總經理,審批后按其《支付管理辦法》執(zhí)行。
第四條 辦公用品領用的范圍見副表。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應按所報需求計劃明細表于雙月的25日―26日到行管部領取。
第五條 行管部建立部門《辦公用品領用臺帳》,部門領用人均需簽字確認所領辦公用品;價值在5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如硒鼓、墨盒、計算器、電話等需以舊換新,由行政管理部負責監(jiān)督落實。
第六條 各部如領取復印紙張1包以上(含1包)要通過部門經理同意并進行登記,由行政管理部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領取;復印需要將復印的內容、數(shù)量進行登記,計入該部辦公用品臺帳。
第七條 下屬子公司領用復印紙或進行復印的,要經過主管領導批準并按照現(xiàn)有文 秘 家 園規(guī)定持部門經理簽單復印,費用由行管部按季度進行核算、結帳。
第二章 辦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 各部門應妥善保管所領辦公用品,日常辦公用品(如簽字筆)損壞、丟失均由部門自行處理解決。
第九條 各部門所用辦公用品,單價在**元以上(含**元),均屬貴重物品,應到行政管理部進行備案登記,使用部門應指定專人保管,制定保管措施及外借登記手續(xù)。損壞、丟失的按總價的5%-10%賠償。
第十條 共用的貴重物品如攝象機、照相機、復印機、投影儀等,由行管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并負責產品的維修、保養(yǎng)。如需外借,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借,如因私自借出或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按價款的10%進行賠償。
第三章 公司公用性辦公設施的管理
第十條 辦公樓內、外公用設施部分如照明用燈、開關、水暖管件等;公司樓內保潔、洗手間等用品;公司院內、院外綠地的維護保養(yǎng)、補種;滅鼠、滅蟑、滅蠅等由行政管理部根據需求按季度或月報預算并負責落實。
第十一條 公司院內的消防、安保等設備、設施的保養(yǎng)、維修由行政管理部、經管部根據需求報預算并負責落實。
第十二條 公司公務用車的維修費、保養(yǎng)費、汽油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過橋停車費等由行政管理部按照需求報預算并負責落實。
第十三條 公司網絡、各部門計算機及配件,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維修、保養(yǎng),以確保各部門正常工作。
第2篇 辦公用品領用管理細則
日常辦公用品領用管理細則
一、辦公用品的使用遵循節(jié)儉、高效的原則,杜絕一切浪費現(xiàn)象。
二、辦公用品的領用工作由總務管理,倉庫管理員具體負責,每月盤點倉庫物品進出清單,發(fā)現(xiàn)物品短缺、使用過度等現(xiàn)象及時報園長室。
三、除特殊或緊急需要外,一般每周一、二下午1:30—3:30為固定領用物品時間。教師辦公用品的領用,需報教研組長,由教研組長統(tǒng)一申領。后勤辦公用品的領用,需報總務主任,由總務主任統(tǒng)一申領。
四、倉庫管理員需嚴格遵守物品領用程序,做好相關物品登記工作。
五、倉庫中短缺物品需申購的,應填寫物品申購單,500元以內報總務主任或業(yè)務園長審核,500元以上報園長審核,批準方可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