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權力職責
一、安全管理權力
1、有權決定項目部內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礦井開拓布署方案,批準接替方案。
2、有權調配“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財、物。
3、有權處理“一通三防”管理失職的責任人員。
4、應及時檢查各部門對“三大規(guī)程”和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
5、當工作現場出現通風瓦斯隱患、不符合“一通三防”規(guī)定時,有權決定立即停產,并責令整改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
二、安全管理職責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全礦安全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面責任。督促各部門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行業(yè)標準,抓好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化工作評比、考核。
2、定期召開工程技術人員研討會,組織技術革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使用新產品,負責制定我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規(guī)定,定期考核、表彰獎勵優(yōu)秀工程技術人員,不斷提高技術管理水平。
3、按時編制好我礦安全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救災演習計劃、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開展好通風等級評定和瓦斯鑒定工作,管理好瓦斯監(jiān)控系統,做好一年一度的反風演習。
4、及時組織編制和嚴格審查、批準各類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督促填繪各種與實際相符的技術圖紙。由于審查把關不嚴、不細而造成事故負技術責任,造成無措施開工工程負管理責任。
5、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定期組織“一通三防”專題檢查活動,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簽發(fā)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并追蹤復查。
6、領導技術科、通風科抓好技術管理和督促現場管理,組織定時與不定時抽查。完成上級規(guī)定的入井天數。檢查不留死角,保證通風設施完好,不出現瓦斯事故。由于檢查督促處理不力,發(fā)生事故負管理責任。
7、凡發(fā)生通風瓦斯異常時,應立即到現場制定措施進行處理,分析研究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嚴格執(zhí)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
8、對分管范圍內管理人員工作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抽查,對未認真履行職責而發(fā)生事故又未進行處理時,負重要管理責任。
9、負責抓好礦內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負責指導、批準、檢查地面防洪、建筑施工及質量,由于監(jiān)督檢查不力造成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10、發(fā)生事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協助礦長指揮,負責提供詳細的資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制定補救與防范措施。
11、輪流值班時,履行值班礦長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第2篇 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一、安全管理權力
1、有權決定項目部內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礦井開拓布署方案,批準接替方案。
2、有權調配“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財、物。
3、有權處理“一通三防”管理失職的責任人員。
4、應及時檢查各部門對“三大規(guī)程”和技術措施執(zhí)行情況。
5、當工作現場出現通風瓦斯隱患、不符合“一通三防”規(guī)定時,有權決定立即停產,并責令整改和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
二、安全管理職責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對全礦安全管理工作負技術責任。對全礦“一通三防”工作負全面責任。督促各部門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和行業(yè)標準,抓好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化工作評比、考核。
2、定期召開工程技術人員研討會,組織技術革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使用新產品,負責制定我礦工程技術人員管理規(guī)定,定期考核、表彰獎勵優(yōu)秀工程技術人員,不斷提高技術管理水平。
3、按時編制好我礦安全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礦井救災演習計劃、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開展好通風等級評定和瓦斯鑒定工作,管理好瓦斯監(jiān)控系統,做好一年一度的反風演習。
4、及時組織編制和嚴格審查、批準各類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督促填繪各種與實際相符的技術圖紙。由于審查把關不嚴、不細而造成事故負技術責任,造成無措施開工工程負管理責任。
5、參加礦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定期組織“一通三防”專題檢查活動,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及時簽發(fā)整改通知責令限期整改,并追蹤復查。
6、領導技術科、通風科抓好技術管理和督促現場管理,組織定時與不定時抽查。完成上級規(guī)定的入井天數。檢查不留死角,保證通風設施完好,不出現瓦斯事故。由于檢查督促處理不力,發(fā)生事故負管理責任。
7、凡發(fā)生通風瓦斯異常時,應立即到現場制定措施進行處理,分析研究存在問題的原因,制定補救措施,嚴格執(zhí)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
8、對分管范圍內管理人員工作情況進行指導、督促、抽查,對未認真履行職責而發(fā)生事故又未進行處理時,負重要管理責任。
9、負責抓好礦內工程質量和產品質量、負責指導、批準、檢查地面防洪、建筑施工及質量,由于監(jiān)督檢查不力造成事故,負主要管理責任。
10、發(fā)生事后,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協助礦長指揮,負責提供詳細的資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制定補救與防范措施。
11、輪流值班時,履行值班礦長安全管理權力與職責。
第3篇 項目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
1、對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
2、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根據項目實際配備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
3、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組織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方案專家論證;
4、組織施工組織設計技術交底,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5、參加工程項目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臨時用電、大型機械設備及特殊結構防護驗收,履行驗收手續(xù);
6、對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變更或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要及時上報,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并做好培訓交底;
7、參加安全檢查工作,對發(fā)現的重大隱患提出整改技術措施;
8、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分析和評價,編制危險源清單;
9、參加事故應急和調查處理,分析技術原因,制定預防和糾正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