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局會議制度
為確保*局局長辦公等會議質量,理順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局的發(fā)展,結合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范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并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fā);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jiān)督由辦公室一并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匯報材料等。
(二)出席范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匯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并由副局長簽發(fā)。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j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于*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yè)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xié)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局工作范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范圍:
*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范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參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fā)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周工作情況,部署本周工作計劃,確定本周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范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長根據(jù)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匯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jù)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第2篇 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會議室管理制度
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會議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議室的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guī)范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會議室管理規(guī)定。
一、會議室的管理,由局辦公室負責。各科室安排的各種會議需提前登記,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時間,避免發(fā)生沖突。
二、辦公室按每周會議安排表提前準備好會議室。及時做好會議室內設施設備、會務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會議室干凈整潔,桌椅排放整齊,按會議需要備好茶杯,飲用水,會后及時打掃清理。
三、凡使用會議室的科室負責會議室內席簽擺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會議用品,使用人員應愛護會議室的公共設備,會議室內不得隨意亂貼亂畫。
四、會議室的衛(wèi)生、照明、空調、設備的使用及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會議室配置的設備、桌椅未經(jīng)許可,不得隨意搬動挪作它用。
五、會議室使用完畢后,應隨時關閉門、窗和全部設施設備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會服人員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的責任。
六、會服人員須嚴格按管理處各項規(guī)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務及協(xié)調工作,保障各類會議、接待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3篇 全局工作會議制度范例
1、由局長主持。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fā)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xié)助。
第4篇 p糧食局會議制度
糧食局會議制度
糧食局實行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科務會議、局機關黨支部會議和局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局黨組會議
1、局黨組會議是局黨組成員集體辦公、討論決定重要問題的一種會議形式。會議的次數(shù)和日期由局領導根據(jù)所需要討論決定問題的緩急程度確定。
2、局黨組會議由黨組組長、成員組成,根據(jù)討論的內容,分別吸收非黨組成員副局長及有關科長參加。
3、局黨組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⑴傳達上級重要指示、會議精神和文件,研究貫徹實施意見;
⑵研究當前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對策;
⑶局自身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⑷本局中層干部及基層下屬企業(yè)干部的任免;
⑸討論確定本局內部建設方面的重要事宜和階段性工作部署;
⑹其他需要局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4、各科室凡需要提交局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并認真做好向局黨組會議匯報的準備。
5、黨組會記錄人員由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兼任,統(tǒng)一使用市委組織部下發(fā)的黨組會議記錄本。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記錄,使用《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會議記錄薄》。會議結束后,由會議主持人、記錄人簽名。
二、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1、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或決定日常工作的有關問題、交流或通報有關情況的重要形式,原則上每月月底或月初召開一次。
2、局長辦公會議由局主要領導主持,各科(室)科長、主任參加。
3、辦公室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
4、局長辦公會議內容:
⑴學習傳達上級會議、文件、指示精神,結合本局工作實際,提出貫徹執(zhí)行的實施意見;
⑵檢查本月份工作,研究部署下月份工作任務;
⑶匯報交流各科室工作情況,協(xié)調各科之間工作;
⑷其它需由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
三、科務會議制度
1、科務會議是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精神、討論研究科室工作的一種會議形式。科務會議的次數(shù)和日期由科長、主任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一般情況每月召開一次。
2、科務會議由科長、主任主持,科室全體人員參加,也可視內容邀請分管領導參加。分管領導因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集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
3、科務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傳達局黨組、局長辦公會議精神,研究討論、安排月度工作,交流組織實施情況。
四、局機關黨支部大會
黨支部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
1、聽取支委會的工作匯報,對支委會的工作進行審議;
2、討論并決定支部的重要問題;
3、傳達上級黨組織的重要會議精神及重要文件,提出學習貫徹意見。
五、局黨組民主生活會
局黨組黨內民主生活會每年舉行2次,根據(jù)實際需要和上級要求,也可隨時召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按規(guī)定參加雙重黨內民主生活會,既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又參加所在黨小組生活會。
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容,主要是根據(jù)全市統(tǒng)一布置的黨員干部的檢查內容,也可以根據(jù)本局的實際,增加其它檢查內容,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tǒng)一思想認識。
1、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一般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根據(jù)支部的部署,組織黨員學習;過民主生活會,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研究討論支部提出的其他問題。
2、黨課教育
黨課教育一般每兩個月安排一次。內容視實際情況確定,可采用閱讀黨課材料、傳達領導講話、聽黨課、收看電教片、收聽錄音等形式。
第5篇 w文化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的目的,旨在為增強領導決策的科學性、預見性,有利于發(fā)揚民主、互通信息,使縱向、橫向工作不脫節(jié),有利于各工作部門間的協(xié)作,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2、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決定、布置、檢查本局重要工作的例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長主持,局領導參加,必要時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屬各單位的負責人參加。
3、局長辦公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如需要可臨時變動,由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并說明原由。
4、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的收集整理。報局長審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認真做好會議的記錄,同時要負責會后的督促和落實工作。
5、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
(1)根據(jù)中央、省、市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起草的本縣有關文化工作細則、辦法、措施、方案等。
(2)全縣文化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文化工作規(guī)劃、規(guī)章制度等重要材料。
(3)分析、研究全縣和局機關文化工作情況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意見;
(4)決定全縣文化事業(yè)費分配,文化事業(yè)費和預算外經(jīng)費重大使用項目;
(5)布置上級交辦的重要事項。
6、對局務會議所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落實,各處室執(zhí)行情況,在下一次辦公會時進行反饋。
7、參會人員必須根據(jù)保密守則,嚴守工作紀律,不得隨意向外透露擬議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項。
第6篇 h局會議制度
為確保**局局長辦公等會議質量,理順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局的發(fā)展,結合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范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并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fā);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jiān)督由辦公室一并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匯報材料等。
(二)出席范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匯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并由副局長簽發(fā)。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j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于**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yè)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xié)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局工作范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范圍:
**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范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參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fā)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周工作情況,部署本周工作計劃,確定本周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范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長根據(jù)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匯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jù)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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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xxx局會議制度
為確保xx局局長辦公等會議質量,理順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xx局的發(fā)展,結合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xx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范圍內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xx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并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fā);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jiān)督由辦公室一并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xx局的內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匯報材料等。
(二)出席范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匯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并由副局長簽發(fā)。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j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于xx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yè)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xié)調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xx局工作范圍內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范圍:
xx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范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參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fā)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周工作情況,部署本周工作計劃,確定本周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范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長根據(jù)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匯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jù)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第8篇 全局工作會議制度
1、由局長主持。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fā)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xié)助。
第9篇 局務會議制度
1、會議的召開由局長或副局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局長主持和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xié)調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第10篇 分局會議及督辦工作制度
分局會議及督辦工作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制度
1、局長辦公會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開,由分局主要領導主持,全體局領導、行辦、黨辦、人教科主要負責人和會議議題的有關人員參加。
2、局長辦公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關問題。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并按歸檔要求作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按分局要求形成會議紀要。
二、局務會制度
1、局務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定于當月上旬。由全體分局領導、分局科、所主要負責人參加。
2、局務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小結上月工作情況,布置本月工作任務。
3、辦公室負責局務會的通知、記錄及其它會務工作。必要時按分局要求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三、會議及會務活動制度
1、分局召開的各類會議一般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安排。
2、各部門召集的以分局名義召開的工作會議,應提前3天將會議時間、議題、參加范圍、會議地址等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報局長辦公會議或分管局長審定。
3、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對需要召開的會議進行協(xié)調,作出安排,能合并的會議和可套開的會議不單獨召開。各部門自行召開的會議,會期不得超過半天。
4、辦公室參與協(xié)調分局領導參加的各種公務活動,本著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辦實事的原則,公務活動應從儉、從實。
四、督促檢查工作制度
(一) 督促檢查的工作內容
1、 領導交辦、批辦、查辦的上級重大稅收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和其他重要事項,;
2、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會議決辦的事項;
3、人大、政協(xié)有關稅收工作的建議提案;
4、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簽轉的督辦事項;
5、上級文件、電報的擬復、擬辦事項;
6、群眾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回復事項;
7、批評、建議類事項;
9、其他需要督辦事項。
(二) 督促檢查的基本要求
1、領導負責。督促檢查是一種領導職能,各級領導都要親自過問,承擔責任。責任部門要按照領導或上級領導機關的指示,運用領導職權推動督查工作,并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三條基本原則:一是一切督查事項立項都要報請領導批示;二是及時請示、定期匯報,主動爭取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三是辦結報告須經(jīng)領導審核簽字方能報出。
2、部門協(xié)助。辦公室協(xié)助領導抓好督促檢查。主要負責有關交辦、催辦、參與調查、出面協(xié)調和報告結果等具體工作,一般不直接查處問題,僅對一些重要的、綜合性、典型性的事項進行直接辦理,對多數(shù)事項要發(fā)揮有關部門的作用,將督查事項按職能分工和業(yè)務范圍及時轉送到有關部門或單位協(xié)助辦理,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要按照領導批示和要求辦理。涉及多個部門辦理的由主管部門會相關部門意見,并負責協(xié)調綜合;未明確主辦部門的,由辦公室負責協(xié)調綜合。
3、實事求是。督促檢查要秉公辦理、實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督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客觀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各類督查事項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政策、法律為準繩,深入調查研究,防止主觀偏見,對督查事項的事實~不隱瞞、不夸張、不縮小、不歪曲,不允許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時辦理
1、對督促檢查事項的辦理,凡明確規(guī)定報告時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內容和時限及時報告。
2、對領導批示需要查辦落實的事項,未規(guī)定時限的一般應在30天內辦結。
3、對人大、政協(xié)建議提案的承辦,沒有規(guī)定反饋時限的應從收到建議和提案之日起3個月內,將辦理結果書面答復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提案人;不能按期辦結的可適當延期,但延遲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4、對有特殊要求的事項,要特事特辦,及時報告查辦結果。
5、情況特殊需要延長查辦時間的,要及時向主辦單位匯報原因和辦理進展情況。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項督查的事項,都必須有結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問題屬實,按規(guī)定做了處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問題失實,向批示人、當事人說明情況;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擴大化的,即由一問題涉及一片,從一個人問題涉及到同類事、同類人的問題。對各個辦結的事項,承辦單位都應及時反饋,并寫出書面查辦報告。查辦結果報告,必須事實清楚、結論準確;對不符合要求的,將退回重新查報。
(五)定期通報。為推動督查工作的開展和督查事項的落實,必須建立督查工作檢查通報制度,市局辦公室將按季定期對市局機關及各分局督查工作開展情況和督查事項處理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六)注意保密。根據(jù)督查事項內容,對需要保密的事宜,在辦理過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圍內知曉;對有相應密級的文件資料,要按有關公文保密規(guī)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檢查的辦理程序
1、登記:凡督查的事項,不論轉辦或自辦,都要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督查事項、事由來源、內容摘要、擬辦意見,領導批示,查辦方式,及登記序號、收件日期。
2、轉辦:轉辦是督查工作中對一般案件的辦理方式。督促檢查事項的轉辦,根據(jù)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交辦部門要確定督查任務、明確督查事項的辦理要求;指明查辦事項的承辦單位或承辦人;規(guī)定查辦事項的完成時限;提出查辦事項辦結后的反饋要求。承辦部門按職權范圍認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責,推諉扯皮。
3、催辦:對轉交有關職能部門
和下轄機關辦理的事項,要認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時間與承辦單位聯(lián)系一次未能辦復者,則要求匯報辦理過程,說明情況,再提出時限要求,催辦方式可以發(fā)函,打電話或派人上門了解督促。
4、立卷歸檔。督促檢查事項辦結后,應將查辦過程中領導批示,查辦原件,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和來往文件等材料組成案卷歸檔。
第11篇 s水利局會議制度
(一)某水利局會議主要包括局長辦公會議、局黨委會議、局務會議、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會等。
(二)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1、水利局工作中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必須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
2、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黨委書記、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成。辦公室主任和監(jiān)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必要時可通知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由局長主持,或由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組成人員超過半數(shù)到會方可召開,因故不能出席者,應于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會議的主要內容:(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重要指示、決定以及重要會議精神;(2)討論決定水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研究和批準擬發(fā)的重要文件以及下級的重要請示事項;(4)討論確定報請某政府、某某水利廳審定的重要事項;(5)聽取各科室、直屬單位的重要情況匯報和討論各副局長提出的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6)討論水利局職責范圍內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議題由局領導提出,局長審定。會議材料由相關科室準備并經(jīng)分管領導審核后交辦公室提交會議。
(三)局黨委會議制度
1、會議主要內容:(1)研究貫徹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某委的有關決定與部署;(2)討論決定局黨委重要工作事項;(3)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討論決定有關人事問題;(4)加強局黨委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設和理論建設,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定期組織中心組學習;(5)討論其他應由局黨委會決定的事項。
2、參加局黨委會議的人員為局黨委委員,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會議。根據(jù)會議內容,可請不是黨委委員的局領導和有關科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一般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或緊急事項可隨時召開。
3、黨委會必須有半數(shù)以上的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會議召開前應將擬定的議題通報各委員,如對會議議題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4、黨委會在討論議題時,委員應充分發(fā)表意見。討論后,由會議主持人集中討論意見,提出決定方案或意見,提請會議表決。黨委會對決定事項進行表決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shù)方為通過。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任免和獎懲干部事項,應逐個表決。
(四)局務會議制度
局務會議由局長、黨委書記、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和各科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必要時可吸收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主持,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1 、傳達貫徹上級的文件、指示、決定、通知和會議精神;2 、審議和決定水利局年度和階段性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決定重要工作;3 、通報工作情況和協(xié)調各科室、直屬單位的工作。
(五)局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制度
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必要時通知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局領導主持,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文件 、指示、決定和會議精神;(2)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3)通報有關情況;(4)對需要全體工作人員參加的工作與活動進行動員。
(六)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
局黨委民主生活會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會議記錄按規(guī)定分別報送某紀委、某委組織部。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
(七)局黨委中心組學習會制度
局黨委中心組學習會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會議主要任務:學習政治理論、中央文件和經(jīng)濟、法律、科技、水利等方面知識。根據(jù)需要,可吸納有關科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
(八)各科室和直屬單位擬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局黨委會議、局務會議討論的事宜,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送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安排,由辦公室按以下原則對會議議題進行初步篩選: (1)不符合議題范圍的不列入;(2)涉及多部門有爭議的問題,未經(jīng)事先協(xié)調和征求意見的不列入;(3)分管局領導可以按分工獨立處理,或可與其他負責人協(xié)商解決的問題不列入;(4)只有情況(問題)匯報,沒有具體解決方案的不列入。會議議題初核后,報局長或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確定,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
(九)上述條款所列會議均由辦公室負責統(tǒng)籌安排,做好會議記錄,并根據(jù)需要制發(fā)會議紀要,經(jīng)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fā)。會議討論的重要事項,各科、室、站要抓緊落實,辦公室要抓好督促檢查。其他會議按照職能對口負責的原則,由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具體辦理。
(十)嚴格控制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全某性會議。凡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會議,須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各科室站自行召開的、需請各某地(某、區(qū))水利局副局長以上領導參加的會議,必須經(jīng)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
(十一)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所需經(jīng)費,由辦公室按年度會議計劃做出經(jīng)費預算,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批準后,從會議費中列支。未經(jīng)批準的會議不予核拔經(jīng)費。直屬單位召開的會議,包括經(jīng)批準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經(jīng)費由各單位從包干經(jīng)費中解決。凡以學會、協(xié)會、研究會等名義召開的會議,經(jīng)費自行解決。
(十二)各科室站舉行的各種工作和業(yè)務性會議(活動),事后應將領導同志的報告(講稿或記錄)、交流材料、總結報告、活動情況記錄等材料整理兩套交辦公室存檔。
(十三)某水利局及科室站召開的會議要貫徹精簡、高效、節(jié)約的原則,盡量壓縮會議時間、精簡會議人員。提倡少開會,開短會,多開推動中心工作的現(xiàn)場會、務實高效的小型協(xié)調會,根據(jù)情況必要時可召開網(wǎng)絡視頻或電視電話會。
第12篇 j局務會議制度
1、會議的召開由局長或副局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局長主持和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xié)調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