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煤礦應急投入及資源保障制度
(一)為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在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及時準確的做出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72 條“煤礦
企業(yè)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fā)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fā)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yī)療衛(wèi)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兼職救護隊)的業(yè)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同時與距離最近的專業(yè)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第一時間與專業(yè)礦山救護隊取得聯系,請求救援。
(四)財務部門要保證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
(五)調度室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jiān)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jiān)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六)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與距離最近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簽訂救援協議,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立刻與醫(yī)院取得聯系,請求救援。
(七)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yōu)先安排、優(yōu)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八)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數量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有序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yè)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九)應急演練。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十)應急知識教育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guī)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yè)技能。
(十一)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f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fā)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栽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2篇 煤礦職業(yè)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煤礦職業(yè)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一、目的和范圍
1、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為防止職業(yè)危害事故的發(fā)生,并在一旦發(fā)生事故時,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遇險人員,控制礦井潛在的事故隱患可能造成的影響,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礦井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的處理。
二、事故匯報
1、生產現場發(fā)生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礦調度室接報后應及時向礦值班領導和礦長匯報。并通知安監(jiān)、生產和醫(yī)療等部門。
2、接到重傷以上和一級非傷亡事故報告后,在兩小時內,礦調度室必須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安監(jiān)站必須向公司安監(jiān)部匯報。
3、事故報告內容包括發(fā)生
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損壞程度以及事故簡要經過,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斷等。
4、事故報告要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對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和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一經查清,除責成補報外,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凡工作范圍內的人身傷害,無論是否構成工傷級別,均應立即報告調度室和安監(jiān)站,并在24小時內到安監(jiān)站登記。超過期限的按照故意遲報、瞞報處理。
三、應急救援
1、井下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發(fā)現人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發(fā)生地點、性質及遇險人員情況。礦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值班礦長匯報,并根據災害情況實施搶救措施或起動相應的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2、在發(fā)生重大災害事故后,必須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救災指揮部設在調度室,礦長任總指揮;處理事故時,應在災區(qū)附近選擇安全地點設立基地,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基地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qū)的電話,并有必要的救護裝備及器材。
3、各職能部門和區(qū)隊主要負責人要在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好本部門人員積極參加救災工作。
4、應急救援的指導原則和措施:
4.1災害處理的指導原則和處理措施
⑴任何地點發(fā)現火災、透水、沼氣或煤塵爆炸、冒頂、提升運輸等事故
時,都必須及時匯報調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⑵礦調度室值班人員迅速通知和引導災區(qū)及受威脅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并清點人數,同時通知下列有關單位和領導:礦救護隊、礦醫(yī)院、礦長、總工、黨委書記、各分管副礦長、副總工、公司調度室、安監(jiān)站、人力資源科、礦燈房、通防科(工區(qū))、生產科、技術科、機電科、運輸工區(qū)、保衛(wèi)科、供應科、工會等有關單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對火災、沼氣或煤塵爆炸事故,員工自救除正確使用自救器外,還應根據現場具體情況,充分利用峒室或獨頭巷道作為避難場所,創(chuàng)造自救條件;避災時,應在避難所前留有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搶救時發(fā)現,要保持冷靜,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借以延長時間待救,并可間斷地敲擊鐵器、巖石等發(fā)出呼救信號。對小范圍的片幫、冒頂、運輸傷人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傷情。
⑷發(fā)生各種大災害事故的針對性處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發(fā)生火災時:
①應設法查明火災性質、地點和范圍。
②發(fā)現火災,應切斷災區(qū)電源,盡量采取措施直接滅火。電器設備著火,應設法切斷災區(qū)電源,然后迅速將其撲滅在初始狀態(tài),防止災情擴大。若火勢較大或老空區(qū)煤層自燃無法直接滅火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qū),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據已控制的火區(qū)地點和范圍,確定井下通風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車場范圍內,可考慮反風或使用風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點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在進風的下山巷道,必須有防止由火災造成風流倒轉的措施;有沼氣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風,必要時可考慮調節(jié)風量。
④無論是采用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須有利于防止災害擴大、抑制火勢,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不使瓦斯積聚、煤塵飛揚,防止爆炸發(fā)生。
⑤封閉火區(qū)時,必須在保證安全情況下,盡量縮小火區(qū)范圍,建立臨時或永久密閉墻,如有瓦斯爆炸危險時,應先用沙土設置防爆墻(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閉進風側、建立永久密閉墻;待火區(qū)氣體沒有爆炸危險時,再密閉回風側。
ⅱ礦井主要大巷及采區(qū)皮帶發(fā)生火災時處理的基本原則是:
①
若主要進風巷道,則可以優(yōu)先考慮全礦井性反風的方法,其次再考慮風流短路法。
②若火災發(fā)生于進風巷,火源之后有與回風巷通道時,則應用短路法,直接將煙霧排到回風道,同時采取調壓法控風。
③若火災發(fā)生于進風、且為下行通風巷道,如果發(fā)火點有通回風巷通道,則可以采用上風側短路法;否則應控制火風壓,則可以采用下風側短路法。
④若火災發(fā)生于進風、且為上行通風巷道,則可以采用下風側短路法與控制火風壓相結合的方法控制風流。
⑤若火災發(fā)生于回風、且為平巷或上行通風巷道,則一方面防止其下風側與進風相連的旁側分支風流逆轉而使煙流流入進風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風壓。
⑥若火災發(fā)生于回風巷,應盡可能將其回風流中的所有障礙物都清除,以保證暢通的排煙路線。
ⅲ礦井發(fā)生瓦斯、煤塵爆炸時:
①除全力以赴搶救遇難人員外,同時切斷電源,組織救護隊探明事故的地點和范圍,發(fā)現火源立即撲滅,防止二次爆炸。
②對充滿沼氣巷道要引入回風道排出,受災范圍內及排放瓦斯路線區(qū)段采取停電和撤人措施。
③處理事故時嚴禁使用災區(qū)的電話和電氣設備。
④處于回風側人員,應佩帶好自救器,盡快撤到新鮮風流中。
ⅳ礦井發(fā)生透水、潰砂(漿)事故時:
①要撤出災區(qū)和下方受威脅的作業(yè)人員。
②針對具體情況進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發(fā)生冒頂事故時:
①積極恢復冒頂區(qū)域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復,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②處理時必須堅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難,并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掘巷救人。
4.2救護組織和有關人員職責
ⅰ礦成立以礦長、總工程師為首的救護指揮部。
ⅱ有關人員職責如下:
⑴礦長和總工程師: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礦長任總指揮,總工程師
任副總指揮,公司經理、公司總工程師和(公司)礦山救護隊隊長協助礦長,井下基地指揮由指揮部派出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zhàn)計劃。
⑵各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zhàn)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必須的人員待命,保證調集救災必需的設備器材和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fā)搶救事故專用的特別許可證。
⑶礦副總工程師: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指揮某一方面的救災工作。
⑷礦山救護隊隊長:是指揮部成員,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作戰(zhàn)計劃所規(guī)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qū)遇難人員的營救和事故處理。
⑸礦黨委書記:在救災和事故處理過程中,組織黨委部門,做好員工穩(wěn)定思想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⑹礦安監(jiān)站站長:根據批準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和處理事故作戰(zhàn)計劃對搶救工作和入井人員的控制實行有效的監(jiān)督工作。
⑺通防科(區(qū)長)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制度,監(jiān)測主扇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
通風工程,并執(zhí)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⑻礦調度室主任:負責迅速召集人員,根據救災指揮部命令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⑼生產、技術(副)科長:根據指揮部命令,負責提供災區(qū)及救護所需要的生產技術資料,并執(zhí)行生產技術方面有關措施和指定工作。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總工程師的命令完成測量打鉆任務。
⑽有關采掘區(qū)隊長、班長:負責查明在本區(qū)域或工作面的人數,聽從調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帶領撤退到安全地點或地面,將現場所掌握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fā)生原因等情況詳細報告礦調度室,并隨時接受指揮部的命令,完成有關的搶救任務。
⑾礦值班調度員:負責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山救護隊、礦長、總工程師和其他有關領導,及時向下傳達作戰(zhàn)指揮部的命令,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報到待命,隨時統計和掌握入井人數和井下各采掘區(qū)隊人數。
⑿人力資源科和礦燈房負責人:根據下井考勤和燈牌號碼查清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立即準備足夠的礦燈供救災人員使用,嚴格控制礦燈的發(fā)放,對不持有特別許可證的人員不得發(fā)給礦燈。
⒀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要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礦指揮部命令迅速發(fā)運救災地點。供應科必須備足處理各種災害事故的物資,井下非常倉庫器材按標準配備。
⒁機電科科長: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改變礦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礦井停送電工作和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⒂運搬工區(qū)區(qū)長:按指揮部命令,迅速調集井下車輛,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送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⒃醫(y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傷員的救護和組織藥品供應。
⒄保衛(wèi)科負責突發(fā)事故時的秩序維護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災總指揮下令解除緊急狀態(tài),各單位按礦統一部署組織恢復生產工作。
四、培訓、演習及記錄
管理
1、已審批的《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應向員工傳達貫徹,并熟悉避災路線。
2、特殊崗位人員(救護隊員、危險品管理員等)應在學習后組織相應的訓練。
3、《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補充還應組織員工重新學習。
4、在條件可行時應進行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后要進行適應性和可行性評審,并做好評審記錄;對演習中發(fā)現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緊急事件發(fā)生后的記錄管理,調度室負責緊急事故發(fā)生后的指揮記錄管理。
第3篇 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匯編53頁
力量煤業(yè)有限公司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目錄
一、應急響應制度 ....................................... 錯誤!未定義書簽。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6)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11)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13)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22)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yǎng)制度 (25)
七、事故預警制度 (27)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31)
九、應急管理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 (38)
十、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41)
十一、應急管理日常檢查制度 (44)
十二、應急管理隱患整改制度 (46)
十三、與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簽訂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協議制度.............................................................................. 錯誤!未定義書簽。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fā)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發(fā)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qū)隊班組長、安監(jiān)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fā)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qū)隊班組長、安監(jiān)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fā)短信功能發(fā)信息2 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 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jiān)局匯報事故情況,發(fā)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jiān)局根據災情發(fā)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fā)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fā)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fā)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fā)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qū);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fā)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tài),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qū);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qū);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qū);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fā)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guī)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7 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jiān)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jiān)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
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qū)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F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guī)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guī)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導則》和有關行業(yè)規(guī)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guī)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guī)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F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
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fā)。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
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fā)。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yè)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tài)。
(9)若發(fā)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guī)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原則
2、安監(jiān)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yè)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jiān)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jiān)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guī)、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fā)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guī)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jiān)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yǎng)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yè)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guī)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fā)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fā)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fā)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guī)模。
(2)著眼實戰(zhàn)、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zhàn)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fā)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fā)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qū)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fā)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
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chuàng)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
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guī)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⒅贫然菥氂媱澆⒈WC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zhàn)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
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fā)生突發(fā)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fā)生緊急重大突發(fā)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zhàn)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guī)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fā)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yǎng);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yǎng);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yǎng);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yǎng);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顚S?,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guī)模、企業(yè)的發(fā)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tài)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yǎng)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yǎng)、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fā)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fā)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fā)生突發(fā)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yè)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guī)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fā)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wèi)生,清除浮塵,保持衛(wèi)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yǎng)、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fā)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zhí)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词欠褡詣愚D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
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傷,或者1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 萬元以上1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
以上50 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 萬元以上5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 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 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 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續(xù)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
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xù)報1 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xù)報2 次。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 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xù)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wèi)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fā)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fā)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jiān)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jiān)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jiān)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yè)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jiān)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y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yī)院診斷、法醫(y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yī)院診斷證明、法醫(y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fā)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fā)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guī)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jiān)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zhí)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fā)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jiān)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wèi)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fā)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guī)定》具體要求向安監(jiān)科報告,未按規(guī)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fā)生后,不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yè)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fā)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tài)與非常態(tài)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tài)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fā)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guī)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jiān)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yè)中心、各區(qū)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fā)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guī)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wěn)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fā)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jiān)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yī)療機構的醫(y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wèi)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jiān)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huán)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fā)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huán)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fā)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fā)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fā)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fā)展勢態(tài),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fā)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fā)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fā)事故(事件)發(fā)生后,事發(fā)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yè)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xù)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fā)事故(事件)發(fā)生后,事發(fā)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fā)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guī)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tài)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tài)的重大突發(fā)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
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F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yè)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guī)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wěn)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fā)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guī)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fā)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fā)布
突發(fā)事故(事件)的信息發(fā)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fā)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xù)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fā)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fā)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fā)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fā)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fā)事故(事件)的人力、
物力、財力、運輸、醫(yī)療衛(wèi)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yè)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fā)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fā)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jiān)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jiān)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yōu)先安排、優(yōu)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yè)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y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yī)院搶救。
6、監(jiān)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guī)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yè)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fā)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fā)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fā)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應急管理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
第4篇 某某煤礦應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應急機構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本著“健全體制、完善體制、夯實基礎、主動預防、積極救援”的原則,根據介休市煤炭工業(yè)管理局《2023年全市礦山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經公司研究決定,特制定應急機構管理制度。
一、應急管理機構的設置
(一)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基建副總、安全副總、總工程師、通防副總、機電副總
成 員:調度室、安監(jiān)部、技術部、地測部、機電部、公司辦公室、物資供應部、煤礦醫(yī)務室、應急辦公室等部門主要負責人
主要職能:
1.組織領導公司應急管理的總體工作;
2.組織編制公司年度應急管理計劃;
3.組織公司應急預案的編制、完善、補充工作;
4.組織領導公司應急救護工作;
5.建立公司應急保障體系,特別是應急通訊、物資供應、保衛(wèi)、交通、醫(yī)療救護、資金費用等保障體系;
6.設立兼職應急救護隊伍;
7.為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提供保障。
(二)應急管理辦事機構
公司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公樓三層,設辦公室主任一名,專職人員一名。具體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應急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三層。值班電話:8002。
二、成立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
(一)兼職應急救護隊的構成
公司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設隊長1名(專職),器材管理人員1名(專職),兼職應急救護小隊7個,兼職應急救護隊員77名。
(二)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員來源
公司將從安監(jiān)處、調度室、技術科、地測科、機電科、生產隊組、武裝保衛(wèi)部各抽調年齡在40歲以下、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各11人,共計77人。所有兼職隊員要熟悉井下現場,能夠佩戴呼吸器。
(三)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的性質
兼職應急救護隊具有兼職性,接受總經理的領導,受總工程師技術指導,受專業(yè)救護大隊的業(yè)務指導。
(四)公司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的主要任務
1.參加公司預防性安全檢查;
2.參加配用呼吸器作業(yè)的工作;
3.引導、救助可能出現事故的人員;
4.協助專業(yè)救護大隊進行救護工作;
5.宣傳自救、互救知識。
(五)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員的待遇
兼職應急救護隊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后,能服從公司領導安排,積極參加救護隊的活動,按質按量完成各項任務,根據救護工作情況在安全獎中對每名兼職救護隊員給予適當補貼。
(六)礦山兼職應急救護隊員工作要求
1.救護隊始終保持一個小隊(至少11人),處于戰(zhàn)備狀態(tài),聽從公司領導的調遣;
2.服從救護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紀律;
3.認真學習各項業(yè)務知識;
4.接受公司及上級相關部門的業(yè)務培訓;
5.積極參加救護隊組織的各項活動;
6.各救護小隊每周組織不少于一次熟悉現場、避災路線檢查活動。
第二部分 應急管理調度值班制度
為了強化應急調度值班,充分發(fā)揮應急管理協調指揮職能,切實搞好應急管理工作,穩(wěn)定公司安全生產秩序,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調度值班由公司領導、專業(yè)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部門組成。應急調度值班人員分為九組,公司領導每人負責一組。每組具體組成人員由公司辦公室、調度室統一安排,經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二、應急調度值班室設在公司調度室。
三、應急調度值班人員除掌握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和熟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公司近期安全生產動態(tài)外,要熟悉公司應急處置各項預案和應急情況處置程序。
四、凡應急調度值班人員輪值期間當天早八點前,由本人親自到調度室簽字、翻牌。
五、應急調度值班人員輪值期間必須24小時吃住在公司,一律不準外出。確需外出必須由本科室其他參與應急調度值班人員替班,并經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將請假條交調度室。
六、值班期間要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值班人員要確定一部固定電話或保證手機24小時開通。凡五分鐘內聯系不到的,視為脫崗。
七、應急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參加公司調度會,下午三點前到達公司辦公樓二層會議室,由公司調度值班主任點名簽到,共同學習上級文件、傳真、指示精神,了解公司安全生產動態(tài),安排當天安全生產工作。
八、應急調度值班人員主要工作是,根據公司統一安排,檢查干部作風、員工勞動紀律,督促落實應急管理各項規(guī)定,調度應急處置力量在崗情況。涉及安全生產特別是應急管理隱患的,要填寫問題落實表責成責任單位限期解決。
九、遇到應急事件,應急調度值班人員必須立即趕赴應急調度值班室,按照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安排,督促抓好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十、應急調度值班室要建立《應急調度值班記錄》。應急調度值班活動情況及所查問題,必須記錄到《應急調度值班記錄》上,《應急調度值班記錄》要妥善保管、及時入檔,以備檢查。
十一、本制度未盡事宜以公司及上級文件為準。
第三部分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規(guī)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通過預先計劃和應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資源,在事故發(fā)生后迅速控制其發(fā)展,保護員工健康與安全,將事故對環(huán)境和財產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17號)、《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jiān)總廳應急〔2009〕73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三、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fā)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四、應急預案領導組織和應急預案體系
(一)組織領導
組長:賈崗
副組長:王本平、王永勤、王邦利、康新民、高青云
成 員:宋厚川、魏學貴、馬圣利、王二明、邵承瑞、武建山
(二)應急預案體系
1.綜合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2.專項預案
《水害事故應急預案》、《瓦斯、煤塵事故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頂板事故應急預案》、《機電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地面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礦井供電事故應急預案》、《井下爆破材料爆炸事故應急預案》、《地面生產系統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yè)危害事故應急預案》、《重大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應急預案》、《雨季三防事故應急預案》、《地震應急預案》等。
3.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五、應急預案的編制
(一)應急預案責任分工
1.綜合預案
由公司安監(jiān)部會同相關單位、部(室)編制、修改、備案。
2.專項預案
由各專業(yè)部(室)根據各自的分管職責編制、修改、備案。
3.現場處置方案
由各生產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編制、修改。
(二)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的規(guī)定;
2.符合本公司、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4.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5.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公司、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6.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符合《導則》所規(guī)定的各項要素;
7.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8.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9.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10.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六、應急預案的評審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應急預案的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七、應急預案的發(fā)布
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各單位負責人簽署,報相關人員審批后實施。
八、應急預案的備案
應急預案公布后,應當按規(guī)定的時限報肥城市煤炭工業(yè)管理局、山東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魯中監(jiān)察分局備案,并報送肥城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泰安市煤炭工業(yè)管理局。
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按照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九、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安全培訓部門要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應急救援預案或自救措施,使員工熟悉預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體的處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二)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yè)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三)各生產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四)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十、應急預案的演練
公司要制定年度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預案演練,各生產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演練。
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按規(guī)定報上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
十一、應急預案的修訂
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fā)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fā)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huán)境發(fā)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發(fā)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當發(fā)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一)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其它要求發(fā)生較大變更時;
(二)公司管理機構或體制發(fā)生重大調整時;
(三)關鍵設備更換或應急資源發(fā)生重大變化;
(四)應急處理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fā)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時;
(五)年度風險評價(審),發(fā)現新的潛在緊急情況或重大隱患時。
第四部分 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有限物資資源,規(guī)范救援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一)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1、地面設應急設備倉庫1個;
2.井下重要崗點、各施工地點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
(二)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1、地面應急設備倉庫由應急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
2、井下重要崗點、各施工地點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由各施工單位負責管理。
二、應急物資的管理
(一)物資儲備
應急物資要根據公司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
(二)應急物資的保管
各負責單位要明確具體管理人員。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tài)更新。
(三)應急物資的保養(yǎng)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yǎng)、維護1次,并做好登記。
(四)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公司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五)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六)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1.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yè)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2.熟悉各項規(guī)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記帳、保管、發(fā)放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3.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4.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wèi)生,清除浮灰,保持衛(wèi)生清潔;
5.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yǎng)、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6.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7.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fā)放和使用。
(七)應急物資的組織領導和獎懲
在公司應急管理機構的領導下,應急辦公室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對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匯報,做好協調工作。
應急辦公室要嚴格按照《應急管理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獎懲。
第五部分 應急預警信息發(fā)布制度
為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生產安全預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事故發(fā)生,特制定生產安全應急預警信息發(fā)布制度。
一、生產安全應急預警信息發(fā)布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超前防范,及時預警,防患未然的原則,做到預警發(fā)布統一指揮、規(guī)范有序、快速響應、高效聯動,切實把安全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牢牢把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二、生產安全應急預警信息發(fā)布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應急預警信息由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調度室)負責發(fā)布。
三、生產安全應急預警信息處置條件
可能出現下述情況之一的,必須及時啟動生產安全應急預警。
(一)礦井水害事故預警條件:
1、采掘活動進入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區(qū),涌水量發(fā)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水量突然增大而難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現掛紅、“冒汗”、空氣變冷、霧氣、水叫聲、頂板淋水加大、周圍涌水量增加、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水色變渾、有臭(異)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預警條件
1.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jié)舛瘸^0.75%;
2.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yè)地點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yè)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聚集的瓦斯?jié)舛冗_到2.0%;
6.防塵供水系統、防塵設施、隔爆設施發(fā)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不到應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轉載點煤塵濃度嚴重超限;
8.巷道、管線積塵未按規(guī)定沖刷,連續(xù)積塵厚度超過2mm連續(xù)長度超過5m;
9.采掘工作面和轉載點煤塵濃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時。
(三)礦井火災事故預警條件
1.外因火災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規(guī)定鋪設或者鋪設質量不符合要求;
(2)膠帶輸送機巷道未安裝煙霧報警和自動滅火裝置;
(3)井下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膠帶輸送機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備滅火器材,或者配備的型號、規(guī)格、數量不符合規(guī)定;
(4)機電設備出現嚴重過熱,機電硐室等場所出現煙霧。
2.內因火災
(1)未落實預防煤層自然發(fā)火措施,停采線、密閉等漏風;
(2)巷道中空氣溫度升高,出現霧氣或巷道壁(煤壁)“掛汗”;
(3)巷道中能夠聞到煤油、汽油、松節(jié)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溫或空氣溫度較高;
(5)人體有不舒服感。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四)其他事故預警條件
1.汛期本地區(qū)連續(xù)降雨達到大雨以上或氣象預報為降雨橙色預警天氣或受上游水庫、河流等泄洪威脅時;或汛期本地區(qū)24小時以內連續(xù)降雨達到50mm以上;或發(fā)現地面向井下潰水的;
2.供電線路發(fā)生故障,可能影響安全供電的;
3.井下可能發(fā)生重特大瓦斯、煤塵、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的;
4.主要通風機發(fā)生故障,影響正常通風;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系統紊亂的;
5.發(fā)現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出現障礙或出現報警的;
6.煤層自然發(fā)火指標氣體超限或發(fā)現明火的;
7.采掘工作面冒頂壓力明顯,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頂;或開采煤層受沖擊地壓威脅,重點沖擊危險區(qū)落實防沖措施后,已發(fā)現發(fā)生沖擊地壓征兆的;
8.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員安全險情的。
四、生產安全應急預警信息發(fā)布程序
(一)信息報警
安全生產應急指揮部(調度室)在接收到上級險情通報或有關單位、部(室)的險情預報信息匯報的基礎上,應加強分析,明確險情影響范圍、作用時間及發(fā)展趨勢,確定預警信息發(fā)布時間。
(二)預警發(fā)布
經分析確定需要發(fā)布預警信息的,須向公司當日值班領導匯報并經批準后,通過語音廣播系統進行發(fā)布。預警發(fā)布要明確險情性質、影響范圍及影響作用時間,并根據新情況及時做好續(xù)報。同時,要向基層單位、部(室)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處置小分隊發(fā)出預警通知,做好防范應對工作。
(三)防范應對
基層單位、部(室)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處置小分隊接到預警通知后,要按照職責范圍,依照應急預案的程序要求,立即啟動相應預案。特別是要根據預警作用范圍,做好井下作業(yè)人員的清點,掌握預警作用范圍的人員分布及數量,超前安排應急避險撤人路線及相關注意事項。同時,要做好搶險撤人的部署準備,認真抓好防范措施的落實,掌握應急防范工作的主動權。一旦預警結果顯現,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
(四)預警處理
發(fā)布預警信息后,要做好預警信息發(fā)布情況的記錄備案工作,及時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匯報,并根據匯報程序向上級管理機關進行匯報。
(五)預警解除
預警事態(tài)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調度室)根據預警發(fā)布范圍下達預警解除通知,并根據匯報程序向上級管理機關進行匯報。
(六)評估總結
預警工作結束后,要認真總結,分析評估預警期間相關工作情況,積累預警工作經驗,不斷完善改進預警工作機制。
第六部分 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制度
為建立健全礦井應對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應急管理工作,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和有關部門規(guī)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的災害性天氣是指暴雨、洪水、颶風、臺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情況。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工作的領導,我礦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為副組長,各專業(yè)副總、技術科、地測科、機電科、安監(jiān)總、調度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總經理是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1)組織編寫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應急預案;
(2)負責解決所需的人、財、物等重大問題。
(二)分管副總經理是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管理的主要責任
(1)負責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2)協助總經理,解決所需的人、財、物等重大問題。
(三)總工程師是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技術措施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1)負責組織解決過程中遇到的有關技術難題并組織現場實施;
(2)負責組織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預報;
(四)安監(jiān)部長是監(jiān)督、督促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監(jiān)督檢查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管理有關的規(guī)定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副總工程師協助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具體組織管理實施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六)地測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地面水庫、河道等水量檢測情況,收集整理相關資料,會同調度、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排查受水威脅的采掘工作面,提出水害處理措施,并督促、檢查防治水措施的現場落實。
(七)技術科:協助分管領導編制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方案,解決停產撤人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題。
(八)調度室:根據具體情況指揮、調度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工作。
(九)機電科:負責供電、防、排水系統的維護及檢修,確保設備管路完好。
(十)安監(jiān)部:要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防治水安全檢查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上級及集團公司制定的有關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等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組織井下職工撤離。
(十一)物資供應部:保證計劃安排及突發(fā)事件所需要的設備材料及時供貨。
(十二)財務部:保證計劃安排及突發(fā)事件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十三)采掘區(qū)隊:每個職工都能熟知避災撤離路線,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識,聽從指揮。
(十四)武裝保衛(wèi)部:負責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過程中的保衛(wèi)戒嚴工作。
(十五)公司醫(yī)務室:負責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過程中的醫(yī)療救護工作。
四、停產撤人條件
嚴格執(zhí)行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的有關規(guī)定,凡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立即停產撤人:
(一)暴雨天氣,造成臨近水庫溢洪、泄洪、決口,水流有可能潰入礦井井下的;
(二)井田范圍內地面水體有可能潰入礦井井下預兆的;
(三)破壞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產的;
(四)因災害性天氣造成井下停電、停風的;
(五)因災害性天氣造成相臨礦井淹井后,本礦井有透水危險的;
(六)其他重大危及礦井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無絕對把握的。
五、保障措施
(一)保證所需的資金、設備投入,逐級落實責任制,配足設備物資。
(二)組織制定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應急預案,并要根據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要對職工進行應急預案宣傳教育、讓職工了解、掌握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識。
(三)嚴格執(zhí)行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通知,作好災害性天氣預防和組織人員撤離工作。
(四)成立防汛指揮部,嚴格執(zhí)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配備必要的防汛人員和設備,保證防汛工作正常運轉,確保井上下信息通暢,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制度。
(五)井下所有泵房、變配電所、防洪物資倉庫要專人負責,配齊值班人員,加強管理,物資齊全,牌物相符。
(六)加強與氣象、防汛部門的聯系,隨時掌握天氣預報情況,加強汛情水害預測預報,井口電子牌板要及時公報每天的天氣變化情況。
(七)全面分析排查地面水庫、池塘、河流情況,汛期期間嚴格執(zhí)行24小時巡查規(guī)定,認真分析井下水文地質情況,按計劃清撈水倉,汛期期間水倉水位保證降到最底水位。
(八)加強井下排水設備的檢修、維護,確保礦井排水系統完好可靠。
(九)加大對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制度落實的跟蹤監(jiān)督力度,對因管理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時、治理整改質量不好的,不論發(fā)生事故與否,均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整改不力、監(jiān)管不力責任。
(十)加強對職工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職工應急避災處置能力;要把有關法規(guī)、標準及防控、治理知識納入年度安全培訓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進行考核。
(十一)礦井、區(qū)隊必須有反映實際情況的避災路線圖,及時修改填繪圖紙;井下各主要巷道、交叉路口、作業(yè)場所懸掛各類避災指示牌板,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標注避災路線。
(十二)一旦發(fā)生災害應立即啟動停產撤人預案,調度值班人員有作出停產撤人的先行處置權。災害過后經確認確無危險時方可準許職工入井恢復生產。
(十三)嚴格執(zhí)行匯報制度,遇有重大險情和重大事故必須如實匯報,不得瞞報或慌報,防汛值班人員應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
(十四)加大對防汛值班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工作人員擅離工作崗位的要嚴肅處理。
第七部分 現場緊急撤人避險制度
為建立健全礦井應對災害處置能力,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規(guī)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緊急撤人避險適用范圍
井下水災、火災、機電運輸、瓦斯煤塵、頂板、地面矸石山、災害性天氣引發(fā)的自然災害及其他嚴重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事故。
二、 領導機構
總經理為組長,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安監(jiān)處長為副組長,各生產副總、技術科、地測科、機電科、安監(jiān)處、調度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三、 應急職責
(一)總經理是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1.組織編寫緊急撤人避險應急預案;
2.負責解決所需的人、財、物等重大問題。
(二)當班帶班領導是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的具體組織者
負責緊急撤人避險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組織井下人員避險撤離。
(三)分管副總經理是緊急撤人避險管理的主要責任者
1.負責緊急撤人避險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2.協助總經理,解決所需的人、財、物等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是緊急撤人避險技術措施管理的第一責任者
1.負責組織解決遇到的有關技術難題并組織現場實施;
2.負責組織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預報;
(五)安監(jiān)處長是監(jiān)督、督促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監(jiān)督檢查、緊急撤人避險管理有關的規(guī)定的貫徹落實情況。
(六)副總工程師協助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具體組織避險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七)地測科:負責地面水庫、河道等水量檢測情況,收集整理相關資料,會同調度、技術、安監(jiān)等部門排查受水威脅的采掘工作面:協助分管領導編制緊急撤人避險方案,提出水害處理措施,并督促、檢查防治水措施的現場落實。
(八)技術科:協助分管領導編制緊急撤人避險方案,解決緊急撤人避險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題。
(九)調度室:根據具體情況指揮、調度緊急撤人避險工作。
(十)機電科:負責供電、防、排水系統的維護及檢修,確保設備管路完好。
(十一)安監(jiān)處:監(jiān)督檢查上級、集團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關緊急撤人避險等制度、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組織井下職工撤離。
(十二)生產計劃科:按公司安排將緊急撤人避險所需資金、設備列入年度計劃,并督促各單位按時完成。
(十三)物資供應部:保證計劃安排及突發(fā)事件所需要的設備材料及時供貨。
(十四)財務部:保證計劃安排及突發(fā)事件所需資金及時到位。
(十五)采掘區(qū)隊:現場盯班管理人員(班組長)是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的第一組織者;每個職工都能熟知避災撤離路線,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識,聽從指揮。
(十六)武裝保衛(wèi)部:負責緊急撤人避險過程中的保衛(wèi)戒嚴工作。
(十七)公司醫(yī)院:負責緊急撤人避險過程中的醫(yī)療救護工作。
四、 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一)礦井水害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采掘活動進入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區(qū)(工作面頂、底板巖層強富水區(qū),鄰近落差和破碎帶較大的導水斷層、封閉不良鉆孔、導水陷落柱,鄰近積水積漿區(qū)水量、水淹區(qū)或開采范圍不清的老空區(qū)等),涌水量發(fā)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突然增大而難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現掛紅、“冒汗”、空氣變冷、霧氣、水叫聲、頂板淋水加大、周圍涌水量增加、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水色變渾、有臭(異)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jié)舛瘸^0.75%;
2.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yè)地點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業(yè)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聚集的瓦斯?jié)舛冗_到2.0%;
6.防塵供水系統、防塵設施、隔爆設施發(fā)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應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轉載點煤塵濃度嚴重超限;
8.巷道、管線積塵未按規(guī)定沖刷,連續(xù)積塵厚度超過2mm連續(xù)長度超過5m;
9.采掘工作面和轉載點煤塵濃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三)礦井火災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外因火災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規(guī)定鋪設或者鋪設質量不符合要求;
(2)膠帶輸送機巷道未安裝煙霧報警和自動滅火裝置;
(3)井下機電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膠帶輸送機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備滅火器材,或者配備的型號、規(guī)格、數量不符合規(guī)定;
(4)機電設備出現嚴重過熱,機電硐室等場所出現煙霧。
2.內因火災
(1)未落實預防煤層自然發(fā)火措施,停采線、密閉等漏風;
(2)巷道中空氣溫度升高,出現霧氣或巷道壁(煤壁)“掛汗”;
(3)巷道中能夠聞到煤油、汽油、松節(jié)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溫或空氣溫度較高;
(5)人體有不舒服感。如頭痛、悶熱、精神疲乏等。
(四)頂板、沖擊地壓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采煤工作面煤壁突然片幫嚴重,頂、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的,采煤工作面出現懸頂超過規(guī)定或冒落不充分的;
2.掘進工作面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現嚴重的大面積片幫、頂板斷裂、漏矸、支架突然嚴重變形等;
3.采掘作業(yè)地點遇斷層、老巷,或在壓力集中區(qū)、復采區(qū)、頂底板軟巖地帶等施工的;
4.通過經驗類比法分析可能發(fā)生沖擊地壓地點的埋藏條件,煤層和頂底板條件,巷道布置、采煤方法與工藝等,推斷發(fā)生沖擊地壓的可能性較大時;
5.在應力集中區(qū)、支撐壓力帶煤壁打鉆,鉆孔的煤粉量超標時;
6.利用煤巖流變破壞電磁輻射特性監(jiān)測沖擊地壓的方法。工作面煤體電磁輻射信號強度和脈沖數超過臨界值且向上增長時。
(五)礦井機電、運輸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礦井停電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電網電壓波動異常;
(2)礦井主變電所綜合自動化系統出現故障報警;
(3)礦井主要電氣設備出現異常氣味、聲音或溫度等情況;
(4)礦井供電系統主要電氣設備或主要繼電保護試驗不合格;
(5)礦井主要供電線路桿塔出現傾斜、扭轉,以及線路下樹木、房屋等危機線路安全運行的情況;
(6)大風、大雪、強雷電和強降雨天氣;
(7)日常檢查巡視發(fā)現的其它危機礦井安全供電的隱患。
2.提升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運行中出現異常聲音;
(2)鋼絲繩運行中抖動;
(3)監(jiān)控儀表指示等異常;
(4)機電設備設施有異味;
(5)井口出現井筒墜物等。
3.平巷機車運輸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平巷安全防護裝置存在安全隱患;
(2)調度監(jiān)控系統不能正常工作;
(3)機車制動系統發(fā)生故障;
(4)機車通信發(fā)生故障;
(5)軌道敷設質量存在隱患。
4.斜巷運輸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絞車鋼絲繩有擠壓、變形超限;
(2)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完好;
(3)軌道敷設質量存在隱患。
5.架空乘人裝置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架空乘人裝置鋼絲繩跳動;
(2)改向輪、脫繩輪有異常;
(3)松繩保護等安全防護裝置不齊全或不完好。
6.主運輸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輸送帶寬度減少20%或接頭有異常變化;
(2)煤倉下口淋水異常;
(3)安全保護裝置和防護設施不齊全、不可靠;
(4)煤流中有錨桿等金屬物體;
(5)煙霧報警裝置發(fā)出警報,或監(jiān)測到有煙霧、發(fā)熱等著火征兆;
(6)監(jiān)控信號不正常。
(六)矸石山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矸石山安息角超過規(guī)定標準;
2.矸石山出現滑坡、坍塌跡象;
3.矸石山出現火苗并伴有大量有害氣體溢出、煙霧;
4.對矸石山進行開挖;
5.雨天矸石山出現水汽彌漫、高溫的。
(七)災害性天氣引發(fā)生產安全事故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氣象部門發(fā)布災害性天氣預警;
2.突然出現強風、雷暴、大雪、暴雨等災害性天氣;
3.井下出現原因不明的泥沙。
(八)其他災害停產緊急撤人避險預警條件
1.暴雨天氣,造成臨近水庫溢洪、泄洪、決口,水流有可能潰入礦井井下的;
2.井田范圍內地面水體有可能潰入礦井井下預兆的;
3.破壞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產的;
4.因災害性天氣造成井下停電、停風的;
5.因災害性天氣造成相臨礦井淹井后,本礦井有透水危險的;
6.其他重大危及礦井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無絕對把握的。
六、 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組織
(一)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機電運輸事故
1.現場班組長和安監(jiān)員要立即組織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至地面或安全地點,來不及撤離的要立即進入避難硐室;
2.現場指揮人員要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向應急值班室(調度室)匯報;
3.應急值班室(調度室)要時刻掌握現場變化情況,根據實際需要發(fā)出應急指令。
(二)災害性天氣停產緊急撤人避險
1.應急值班室(調度室)要利用井下通訊系統和語音廣播系統,向井下發(fā)出緊急撤人避險指令;
2.現場班組長和安監(jiān)員要立即組織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至地面;
3.撤離過程中現場指揮員要及時向應急值班室(調度室)匯報。
七、緊急撤人避險組織原則
(一)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二) 統一領導,密切配合;
(三) 依靠科學,依法規(guī)范。
八、緊急撤人避險救護
在緊急避險過程中,如出現人員傷害,現場人員要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緊急處置,并及時報告應急值班室。
九、緊急撤人避險結束
(一)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危害不再發(fā)展,災害不再擴大,可以宣布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結束。
(二)水、火、瓦斯煤塵、供電、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事故,經公司總經理確認后宣布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結束。其他事故經現場應急指揮員確認后,宣布現場緊急撤人避險結束。
(三) 認真總結,寫出緊急撤人避險總結報告。報告應認真總結應急避險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第八部分 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為規(guī)范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確保在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救援準備
(一)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明確小組成員職責
(二)分析危險因素編制公司應急預案
1.根據公司各類危險因素辨識情況,編制礦井應急預案、各類專項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應急預案要具有全面性、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預案要素完成齊全。
2.應急預案編制由總工程師負責組織通風、采掘、機電、地質、技術等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并邀請專業(yè)救護隊進行指導。編制完成井專家組評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發(fā)后實施。并按規(guī)定向相關部門備案。
3.每年要嚴格依據應急管理計劃進行預案演練,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補充完善。
(三)加強員工應急知識培訓,成立應急救援兼職隊伍,配齊必要救護設施和設備。
(四)建立救援倉庫合理配置救援物資。
(五)成立應急專家隊伍,規(guī)范應急聯絡、應急處置程序。
(六)明確應急救援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fā)生初期,應積極組織自救,并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路線撤離。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fā)生事故。
4.通訊暢通原則。井上下應設立專線指揮電話,并保持暢通。
5.現場勘察原則。當發(fā)生事故后要組織專業(yè)救護人員進行現場勘察。
二、應急救援程序
(一)報警
事故發(fā)生后,現場盯班干部(班組長)要根據事故的性質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二)預警
值班調度員接到報告后要根據授權,命令可能受到危險的人員撤離,并按程序向指揮部成員報告。
(三)信息傳遞
總指揮根據預案響應等級,按照匯報程序向上級主管和監(jiān)管部門報告,根據實際請求支援。
(四)應急預案啟動
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由現場頂班干部(班組長)啟動,公司綜合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啟動,由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相應預案。
(五)應急行動
1. 指揮部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和救援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制定行動方案
2.各救援工作小組要嚴格按照救援方案組織救援。保持與指揮部的聯絡,在安全救護的情況下聽從統一調遣。
(六)應急預案銜接
根據實際應急預案銜接順序為: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專項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上級部門應急預案。
(七)主要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井下發(fā)生火災時:
(1)迅速查明并組織撤出災區(qū)和受威脅區(qū)域的人員,積極組織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同時探明火區(qū)地點、范圍和發(fā)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災向有人員的巷道工蔓延。
(2)切斷火區(qū)電源。
(3)根據已探明的火區(qū)地點和范圍,確定井下通風制度。
(4)無論是正常通風或增減風量、反風、風流短路、隔絕風流及停止主要扇風機運轉等都必須:不致造成沼氣積聚、煤塵飛揚;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不使超限的沼氣通過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沼氣積聚的巷道內;有助于阻止火區(qū)擴大,抑制火勢,創(chuàng)造接近火源的條件;在火災初期,火區(qū)范圍不大時,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制火勢,直接滅火。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qū),并規(guī)定為隔離火區(qū)而建筑的密閉墻的位置和建筑順序。封閉火區(qū)時,采取措施防止沼氣爆炸;必要時應將排水管和壓風管路臨時改為消防管路。
2. 礦井發(fā)生瓦斯爆炸、煤塵爆炸事故時:
(1)迅速組織撤退災區(qū)和受威脅區(qū)域的人員,全力以赴搶救遇難人員,組織救護隊探明事故地點和范圍。為了防止二次爆炸,發(fā)現火源立即撲滅,并切斷災區(qū)電源。
(2)迅速恢復被破壞的巷道和通風設施,以恢復正常通風,并規(guī)定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的儲存數量和存放地點。
3. 發(fā)生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時:
(1)迅速撤退災區(qū)人員和搶救遇難人員;
(2)切斷通向災區(qū)電源;
(3)對充滿沼氣(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應加強通風,并迅速將高濃度沼氣(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風巷道中排出礦井;
(4)迅速恢復正常通風和清理突出的煤(巖),并規(guī)定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的儲存數量和存放地點;
4.在發(fā)生透水事故時:
(1)撤出災區(qū)人員,及時關閉水閘門,并規(guī)定關閉順序;
(2)在現有排水設備能力不足時,應增設水泵和管路(包括利用其它管路作臨時排水管);
(3)針對具體情況進行阻水;
(4)在有流砂涌出時,應建筑濾水墻,并規(guī)定濾水墻的建筑位置和順序;
(5)必須保護排水設備不被淹沒,必要時撤出工作人員利用泵房遠程集控系統排水。
(6)在有害氣體從水淹區(qū)域涌出的危險時,應規(guī)定排除有害氣體的措施;
(7)制定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
5.在發(fā)生冒頂事故時:
(1)探明冒頂區(qū)范圍和被埋壓、堵截的人數和位置;
(2)積極恢復冒頂區(qū)的正常通風。如一時不能恢復時,可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對被埋壓、堵截的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3)在處理中,必須始終堅持由外向里,加強支護防止二次冒頂。必要時,可開掘通向遇難人員的專用巷道;
(4)遇有大塊巖石威脅遇難人員時,可使用千斤頂等工具移動石塊,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冒落巖石的堆積狀態(tài);
(5)在提升設備發(fā)生事故時,應規(guī)定利用急救絞車和其它設備的程序和操作負責人。
(七)應急恢復
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有害氣體參數符合安全規(guī)程的情況下,由總指揮決定恢復通風、供電,清理現場加強支護,經上級有關部門驗收后恢復生產。
(八)應急救護
現場救護過程中嚴格按照《礦山救護規(guī)程》規(guī)定進行,并及時將傷員運送至救護基地。
第九部分 調度值班員十項應急處置權
調度值班員在接到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報警或基層區(qū)隊、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和汛期地面巡視員等匯報時,凡屬下列險情之一的,有權下達立即停止生產、撤離作業(yè)人員的調度指令,然后再按規(guī)定向值班領導和董事長以及上級部門匯報。
1.汛期本地區(qū)連續(xù)降雨達到大雨以上或氣象預報為降雨橙色預警天氣或受上游水庫、河流等泄洪威脅時;或汛期本地區(qū)24小時以內連續(xù)降雨達到50mm以上;或發(fā)現地面向井下潰水的;
2.井下發(fā)生突水,危及礦井安全;或井下涌水量出現突增、有異常情況的;
3.井下發(fā)生重特大瓦斯、煤塵、火災、沖擊地壓等事故的;
4.供電線路發(fā)生故障,不能保證安全供電的;
5.主要通風機發(fā)生故障,不能保證正常通風;或通風系統遭到破壞,系統紊亂的;
6.發(fā)現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出現障礙或出現報警的;
7.煤層自然發(fā)火指標氣體超限或發(fā)現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點瓦斯等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guī)定的;
9.采掘工作面冒頂壓力明顯,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冒頂;或開采煤層受沖擊地壓威脅,重點沖擊危險區(qū)落實防沖措施后,已發(fā)現發(fā)生沖擊地壓征兆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員安全險情的。
第5篇 煤礦應急投入資源保障制度
(一)為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在緊急情況發(fā)生時,及時準確的做出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672 條“煤礦
企業(yè)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fā)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fā)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yī)療衛(wèi)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三)要做好應急救援隊伍(兼職救護隊)的業(yè)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同時與距離最近的專業(yè)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第一時間與專業(yè)礦山救護隊取得聯系,請求救援。
(四)財務部門要保證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
(五)調度室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jiān)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jiān)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六)醫(yī)療衛(wèi)生保障。與距離最近的縣級及以上醫(yī)院簽訂救援協議,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立刻與醫(yī)院取得聯系,請求救援。
(七)交通運輸保障。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yōu)先安排、優(yōu)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八)人員防護。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數量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人員安全、有序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yè)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九)應急演練。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十)應急知識教育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guī)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應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yè)技能。
(十一)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對突發(f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fā)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栽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6篇 煤礦應急值守制度
(一)為進一步加強應急值守工作,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和突發(fā)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72 條“煤礦企業(yè)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安全、生產和技術部門負責人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煤礦應急值守,煤礦指定的值班人員可以參加煤礦應急值守。
(三)參與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實行 24 小時值班,并按規(guī)定的交接班時間進行交接班,值班及交接班地點為應急值守室(可設在調度室)。
(四)煤礦應急值守當值小組組長根據當天值班人員的實際情況安排應急值守人員
及值班時間,保證 24 小時有應急值守人員值班,調度指揮中心負責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五)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必須熟悉信息收集、匯總、報送的內容和要求,認真填寫煤礦應急值守記錄,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本值班日未完成的工作及安全狀況應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六)煤礦應急值守人員發(fā)現或接到信息員報告,有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時,必須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理措施,安排相關應急人員及時處理,及時向調度指揮中心和煤礦帶班領導匯報。
(七)信息員在各工作地點發(fā)現隱患,應根據隱患嚴重程度,立即安排現場工作人員進行整改,發(fā)現事故和嚴重隱患要立即匯報煤礦應急值守人員,根據煤礦應急值守人員指示開展工作。
(八)煤礦應急值守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在煤礦應急值守室值班。
(九)應急值守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應急值守人員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匯報,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
(十)應急值守人員因事、因病不能值守或需離開值守室,必須同時向調度員和當值小組組長請假;并請同組或他組人員替班。
第7篇 煤礦應急預案制度
為預防和控制環(huán)境和職業(yè)安全方面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并在重大事故或緊急情況發(fā)生時迅速作出響應,以預防或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fā)事故的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露天礦調度室,主任由調度室主任擔任。
調度室值班人員職責:
(1)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露天礦值班領導、礦長、安全機電礦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調度室主任。
(2)根據救援領導小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總調度室報告。礦長、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后,下令啟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搶救時各有關人員的職責
(1)礦長是負責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總工程師、生產礦長、調度室主任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zhàn)計劃。
(2)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zhàn)計劃,在礦長的全權指揮下參加搶救事故的指揮工作,礦長不在時總工程師全權負責。
(3)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zhàn)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必須的設備材料。
(4)安檢科科長:根據批準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zhàn)計劃,以及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實行有效監(jiān)督。
(5)采剝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遇難人員的轉移和撤離工作。
(6)運輸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物資和遇難人員的運輸工作。
(7)防排段段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段人員對事故現場防滅火及水源的補給工作。
(8)機電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對事故現場的通訊順暢工作。
(9)生產技術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編制對事故現場的遇難人員和設備的營救方案。
(10)調度室主任:負責全面協調設備和指揮人員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11)綜合辦公室主任: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體辦公室所有人員對家屬的接待工作和思想工作。
(12)財務科科長:在副組長的帶領下負責指揮全科所有人員預案的資金啟動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防御
露天礦的應急領導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成立的應急辦公室要定期對各部門、施工區(qū)、生活區(qū)進行檢查,消除潛在的隱患,力保露天礦各部門人員的安全。
應急辦公室要嚴格督促各部門認真進行檢查,并協助各部門消除隱患,有效預防突發(fā)事件發(fā)生。
四、應急預案的演練修改工作
每年由調度室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并進行評價,及時修改完善應急預案。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和實用性。
第8篇 某煤礦應急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一)為加強應急救援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 全面提高檔案管理水平 , 充分發(fā)揮檔案作用 , 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672 條“煤礦企業(yè)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
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救援檔案歸檔范圍:凡是煤礦經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均應歸檔,主要包括:
1. 具有保存價值的正式收文、發(fā)文(包括正件和附件)。
2. 本單位在應急救援活動中產生的與上級領導部門間的往來文件,包括請示、報告、項目立項、重要函件、應急救援合同等。
3. 本單位在應急救援活動中產生的各種文件材料 ( 即內部文件 );如規(guī)章制度、計劃、總結、條例、會議紀要、機構調整、人事任免、部門管理職能性文件、部門崗位職責等。
(三)應急救援檔案歸檔要求
1. 已經辦理完畢并有保存價值的文件都應及時歸檔,任何人不得隨意留存。
2. 歸檔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齊全 ( 包括附件,附圖 ),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剔出其中的廢稿、重復稿和不重要的便條等。
3. 存檔文件必須為原件。
4. 文件歸檔時要有交接手續(xù)。
(四)應急救援檔案的保管及銷毀
1. 綜合檔案室負責集中統一管理所有檔案資料。
2. 專職檔案員對各部門移交的檔案資料按標準進行整理,分類、編目、統計、保管,進行數據化管理。
3. 專職檔案員要對各部門檔案資料的歸檔進行監(jiān)督指導。
4. 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長期、定期三種,定期開展檔案鑒定工作,對保管期滿的檔案經相關手續(xù)后可以銷毀,建立檔案資料銷毀清冊。
第9篇 煤礦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為充分發(fā)揮應急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guī)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fā)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72 條“煤礦企業(yè)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總工程師應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
t9002-2006)組織相關單位(部門)按照規(guī)定編寫煤礦應急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動態(tài)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情況,及時對煤礦應急預案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全礦井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四)應急預案修訂完善。當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guī)、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fā)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fā)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時,應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突發(fā)事件處置后,要總結實戰(zhàn)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五)應急預案審核、印發(fā)和發(fā)布。應急預案編制完成或修訂完善后,應進行評審。評審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外部評審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負責安全管理的部門組織審查。評審修訂后,經礦長簽署發(fā)布并按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備案。發(fā)布實施的應急預案應每年評審一次。
(六)預案培訓。針對已批準的應急預案,應編制對各專業(yè)應急人員、職工的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職工應熟悉避災路線,掌握危險自救和互救知識。特殊作業(yè)人員在學習和考試后,應進行相應的訓練和演習。應急預案如有修改補充,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
(七)應急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第10篇 煤礦應急信息報告和傳遞制度
(一)為規(guī)范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報告和處理工作,建立快速反應、運行有序的信息處置工作機制,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16)第 672 條“煤礦企業(yè)應當落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事故預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現場處置、應急投入、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安全避險設施管理和使用等規(guī)章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煤礦建立應急信息員隊伍。信息員由副隊級及以上領導、群監(jiān)員、安全員、青安崗員和現場跟班人員組成。
(三)信息員在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四)信息員要認真對所分管責任區(qū)域深入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并督促解決。當問題嚴重時,有權責令其返工或停產整改。
(五)信息員要向煤礦應急值班人員準確描述存在的問題或事件情況,對煤礦應急值班人員下達的指令嚴格執(zhí)行,將處理過程與結果及時匯報。
(六)如發(fā)生停風、停電、瓦斯超限等重大安全隱患,威脅現場人員安全時,及時匯報并做好人員撤離、監(jiān)督安全隱患整改等工作。
(七)當現場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詳細、準確地匯報,任何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信息處置應當遵循快速、協同配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八)調度室為事故信息調度機構,實行 24 小時不間斷調度值班,在收到事故信息報告后立即匯報煤礦值班領導。
(九)事故信息報告范圍包括已經發(fā)生的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1. 涉險 10 人以上的事故;
2. 造成 3 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3. 其他較大涉險事故。(十)信息的接收及通報
發(fā)生事故或災情時,現場人員(或信息員)應立即向調度室(應急值守人員)匯報
并積極展開救助行動,調度室(應急值守人員)接到各單位事故或災情報告,應初步確定響應級別,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照通知順序通知相關人員(應急值守電話:
ⅹⅹⅹⅹ)。
(十一)信息傳遞
1. 調度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guī)定的應急響應,向應急總指揮或者礦值班領導匯報,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 發(fā)生事故后,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應立即授權調度值班人員,向事故可能影響到的單位和作業(yè)場所通報并作出相應處置和采取相應措施。
3. 發(fā)生事故,調度室在接到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的匯報后,必須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 1 小時內向上級煤礦企業(yè)、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駐地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報告。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fā)生單位概況;
②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
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它應當報告的情況。
4. 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
5. 發(fā)生事故后,及時請求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
6. 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續(xù)報。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xù)報 1 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xù)報 2 次,續(xù)報工作直至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十二)信息公開
執(zhí)行國家關于信息發(fā)布的規(guī)定。信息發(fā)布在總指揮授權下,由專門機構或專人依據事故級別大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按照事故信息發(fā)布原則對外進行信息發(fā)布。
(十三)事故信息發(fā)布原則
真實原則。對突發(fā)事故情況、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應急處理方法、環(huán)境污染等情況,如實向外界公布,事故信息應真實、準確。
及時原則。根據事故發(fā)展態(tài)勢和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
正面引導原則。在發(fā)布事故真實信息的基礎上,重點對事故搶險救災進展情況進行通報。
(十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違章指揮工人或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的。
2. 對工人屢次違章作業(yè)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
3. 對重大事故預兆或者已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4. 拒不執(zhí)行安全監(jiān)管監(jiān)察指令的。
(十五)煤礦發(fā)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信息員降級直至開除的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不按照規(guī)定及時、如實報告事故的。
2. 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3. 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1篇 后臺孜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后臺孜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為了預防礦井各類災害事故,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有利 企業(y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結舍本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煤礦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礦長、副礦長、礦技術負責人、礦安全員、礦井負責人組成,業(yè)主、礦長任組長和副組長,其余人員為小組成員。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本礦井各類災害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組織事故搶險救災;負責事故調查、上報和善后處理等工作;負責組織企業(yè)職工進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
二、設立礦井應急搶險救災隊 為了及時處置礦井各類災害事故,本企業(yè)在生產一線選拔5~10員具有相當安全知識和經驗豐富的生產骨干組成應急搶險救災隊,一但發(fā)生突發(fā)事件,在礦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有序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三、本企業(yè)與就近的地方煤礦救護隊簽訂礦井救護協議,一但發(fā)生重大災害事故,立即召請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四、備齊備足各類搶險救災物資、設備、器材,并對其救護器具性能完好進行經常檢查,確保應急時正常使用,此 項工作落實專人負責。 五、針對本礦井主要災害,分別制定災害事故預防措施、年度礦井災害事故預防與處置計劃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但礦井發(fā)生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將自動啟動,由礦長全權調度指揮組織企業(yè)搶險救災,企業(yè)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其他人員,按各自分工配合礦長迅速組織人力、物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六、事故的報告。企業(yè)發(fā)生各類事故(傷亡事故)務必按有關規(guī)定和時限,及時統計上報,不得隱瞞不報。
七、企業(yè)每年組織1~2次全礦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第12篇 某煤礦停送電制度及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本礦安全生產,杜絕事故發(fā)生,消滅隱患,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編寫該停送電制度和應急預案。
1、本礦在停電檢修設備時,必須由調度室統一指揮,電工不得擅自停電檢修設備。
2、在井下檢修電器設備時,必須有安全員和瓦檢員在現場跟班,只有在無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檢修,電工在檢修過程中必須隨時報告檢修情況,并閉鎖好電器設備開關,掛上“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并設專人看守。
3、檢修完畢之后,匯報到調度室,由調度室通知安全員和瓦檢員對所停電地點的瓦斯情況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之后方可送電,并由礦長下達送電通知。
4、電工接到送電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向停電區(qū)域恢復送電,并撤走警戒人員。
5、嚴禁約時送電
安全質量動態(tài)檢查和驗收制度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以質保安,工程質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為施工的質量要求基礎,要求各作業(yè)班組嚴格以《煤礦安全規(guī)程》,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施工技術措施要求作業(yè)。
3、跟班作業(yè)礦級管理人員、安全員隨時以安全質量要求進行班組作業(yè)指導,以保證班組每班作業(yè)都嚴格以安全生產質量要求進行工作,努力減少因質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產礦長,工程帶隊組織檢查驗收確實作安全質量工作過程中有動態(tài)檢查、驗收。
5、每月20日由礦長組織帶隊檢查驗收班組工作的安全質量。
6、按安全質量三級建設管理進行管理考核,達到安全質量標準的進行獎勵,達不到的按安全質量責任大小進行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