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巷道工程施工結束后,必須經機電科、生產科、調度室等相關單位進行聯(lián)合驗收,巷道的高度、寬度、平整度及機頭硐室滿足安裝要求后,方可進行設備安裝。
2、帶式輸送機必須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安裝,設備安裝完工并調試合格后,三天之內安裝單位必須提交自檢報告和驗收申請。
3、相關科室接到驗收申請后,應在24小時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4、設備驗收時,驗收人員要嚴格按照安裝標準、完好標準的要求進行驗收。
5、設備驗收時存在的問題,使用單位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否則嚴禁運行設備。
6、設備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人員要填寫設備驗收單并發(fā)至使用單位,設備方能投入正常使用。
第2篇 井下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制度
1、井下所有設備要安裝必須嚴格按照《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機電運輸質量標準化標準》和《機電設備安裝標準》進行安裝驗收移交。
2、安裝單位接到安裝任務后,嚴格按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組織安裝,按期完成安裝任務。
3、皮帶,溜子等大型設備安裝過程中, 機電必須現(xiàn)場監(jiān)督安裝質量、指導安裝,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
4、安裝好的設備,由機電組織安裝和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驗收,所查出問題由安裝單位限期整改完善,整改合格后,再進行驗收,并且由三方在現(xiàn)場辦理移交手續(xù),并簽字后投入使用。
5、安裝單位的安裝工程結束后,送電試車前,必須檢查電氣設備不失爆,供電系統(tǒng)符合設計要求,一切無誤后,方可送電試車。
6、獎罰規(guī)定:
(1)安裝單位未按要求時間完成任務的,超期一天罰100—500元。
(2)安裝單位未按整改時間要求完成整改任務的,超期一天加罰50-100元。
(3)安裝完工工程, 機電(業(yè)務管理部門)必須及時組織安裝和驗收移交工作,無故不參加者每次罰款責任人100元。
(4)安裝單位按期完成任務達到設計和驗收規(guī)范要求的,結合具體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3篇 工地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物料提升機、腳手架及其它各種施工機具進場前,由項目部自檢,由公司安全科驗收,驗收時項目經理、安全員、搭設負責人、機工必須參加。
2、驗收時要根據(jù)規(guī)定的驗收程序、內容進行,在驗收表中填寫內容要量化,每次驗收時要在驗收表中寫明驗收部位、時間,參加驗收的人員要在驗收表中履行簽字手續(xù)。
3、腳手架可分段驗收(以二步架為準),物料提升機一次性驗收,若驗收不合格時,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由提出問題的驗收人員復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4、腳手架經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物料提升機及各種施工機具經驗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投入使用。
5、腳手架、物料提升機、灰漿攪拌機等施工機具每月定期檢查一次,由安全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每次驗收都做好記錄。
6、未盡事項按現(xiàn)行安全檢查標準實施。
第4篇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為使架體、施工機具真正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保證架體穩(wěn)定,減少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架體、主要設備驗收前要先驗證專項施工方案,生產廠家的產品合格證及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準用證,大型設備必須有裝拆許可證,參加裝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技術檢驗:一般機械設備可由基層單位安全員、機管員及操作工人組成驗收小組、負責驗收。對價格較高、技術和結構復雜的大型機械設備、架體的驗收由公司或分公司安全部門(塔吊、人貨兩用電梯由工程當?shù)匕脖O(jiān)站備案登記)、技術負責人、操作人員及專業(yè)管理人員組成驗收小組,負責驗收。
3、外部檢驗:主要檢查機械外部各個部件、各種儀表及整個外觀有無損壞或短缺,架體的剛性拉結點是否滿足、是否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
4、空運轉檢驗:外部檢驗完畢,即進行空載試驗,檢查各操作系統(tǒng)的質量,檢查時,應按動力傳遞次序檢查各個總、分部件的工作情況。
5、帶負載試驗:包括額定荷載試驗、超載試驗、主要測定該架體、設備的技術性能和使用性能是否與說明書的規(guī)定相符。
6、架體、設備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由驗收小組認真填寫驗收記錄,存放在機械技術檔案中。
7、驗收不合格,不允許使用,驗收中存在問題要逐一落實整改,再由驗收小組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5篇 防爆設備檢查入井安裝驗收使用制度
1、凡是從機電科領取的防爆設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并在入井之前,必須由設備管理員、井區(qū)機電段進行檢查試驗。凡是未經檢查試驗的防爆設備任何人不得強制下井,確保入井三關。
2、檢查駙驗收合格,交接手續(xù)辦清后,方可入井。
3、設備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線工藝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裝使用前,必須由專職的管理人員進行驗收,進行空載和重載試驗,各種自動保護靈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裝驗收時,驗收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觸和重載試驗,各種自動保護靈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設備從驗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單位要認真對設備運轉作好記錄,并按驗收交接情況進行維護。
第6篇 設備購置安裝驗收制度
1. 設備科負責全公司設備的配置。
2. 工藝科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藝進度提出新增設備要求,由需求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詳述購置理由、產品加工對象、設備性能規(guī)范、投產后能夠達到的利用程度。
3. 設備科根據(jù)設備需要單位所提申請,確定解決方案,與申請單位共同研究提出設備型號。選型應考慮到設備精度技術性與生產效率、生產工藝相適應,以及達到設備壽命周期費用最省。
4. 由總工程師參加,分管設備副總經理召集有關部門會審,若需要調研的, 等調研結果出來后再送有關部門審核。
1) 設備部門:對設備型號規(guī)格、技術參數(shù)、附件選擇、能否滿足工藝要求負責設備壽命周期費用負責。
2)工藝部門:對設備購置設備工藝性能、與生產力平衡、使用期產品零件變更利用率不得低于50%負責,積極做好必要的工裝準備,以利設備及早發(fā)揮效益。
3)財務部門負責資金落實。
4) 技改辦:負責審核設備購置與技改規(guī)劃是否重復,并提供設備的安裝場地的平面圖和基建施工。
5) 設備購置價在五萬元以下的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五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重大改進或技改項目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6) 設備科根據(jù)<;<;設備購置申請表>;>;選用名優(yōu)產品,保證質量優(yōu)良、性能可靠、功能完善、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的產品,并盡可能選購與我公司現(xiàn)有同類設備相同型號的產品。
第7篇 工程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2
工程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二)
一、物料提升機、腳手架及其它各種施工機具進場前,由項目部自檢,由公司安全科驗收,驗收時項目經理、安全員、搭設負責人、機工必須參加。
二、驗收時要根據(jù)規(guī)定的驗收程序、內容進行,在驗收表中填寫內容要量化,每次驗收時要在驗收表中寫明驗收部位、時間,參加驗收的人員要在驗收表中履行簽字手續(xù)。
三、腳手架可分段驗收(以三步架為準),物料提升機一次性驗收,若驗收不合格時,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由提出問題的驗收人員復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腳手架經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物料提升機及各種施工機具經驗收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腳手架、物料提升機、灰漿攪拌機等施工機具每月定期檢查一次,由安全科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每次驗收都做好記錄。
六、未盡事項按現(xiàn)行安全檢查標準實施。
第8篇 防爆電氣電器設備選型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為杜絕井下電氣設備失爆,要嚴把“三關”,即:進貨驗收關;入井驗收發(fā)放關;安裝使用維護關。
1)、進貨驗收關:機運部經營管理部在調進、租賃、購進電氣設備、電工儀器儀表、小型電器、電纜及纜線時,必須從嚴掌握其使用范圍及條件。井下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有相應的《防爆產品生產許可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防爆合格證》,并要求建立相應臺帳,臺帳上注明產品名稱和主要技術參數(shù)、各主要證件號,合格證件必須要分類長期妥善保存。各隊領用時,產品允許使用條件和場所由該隊技術人員對照說明書及技術資料進行把關。
2)入井驗收發(fā)放關: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防爆檢查員應持證檢查每臺(件)防爆電氣設備或小型電器的隔爆性能,符合標準的經簽發(fā)《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證》方能發(fā)放使用,并在同類設備相同部位粘貼《防爆合格證》?!斗辣姎庠O備入井證》、《防爆合格證》填寫內容及粘貼部位具體執(zhí)行窯街煤電公司《礦井防爆電氣管理細則》。建立健全相應臺帳,所有防爆電氣設備和電器在入井前,必須要進行登記建賬,對檢修、檢驗的人員及有關性能參數(shù)進行詳細記錄,此項工作由各隊隊長和技術負責人負責檢查落實。各隊領用電氣設備、纜線時,電工必須對照《電工手冊》選用合適的容量允許數(shù)值,由各隊技術人員把關,嚴禁超允許值運行或使用。機電一隊電檢車間質量驗收員或防爆檢查員對新進電氣設備和車間檢修后的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負責,防爆設備檢查員必須持有經煤電公司或上級單位在職培訓和考核合格所發(fā)的《防爆設備檢查員證》。
3)安裝使用維護關:防爆設備安裝時,領用安裝人員應首先檢查設備是否有《防爆合格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證》和《檢修合格證》,無證設備不得領用和安裝,否則產生后果由安裝人員負責。
按設計新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運行前,須經機運部主管技術人員、防爆檢查組成員及使用單位負責人、電工共同驗收,確認質量完好無失爆后,安裝、使用、檢查組三方簽字交接,然后方能投入使用。零星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或小型電器應由交接雙方電工負責驗收交接后方可使用。根據(jù)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各單位使用的電氣設備、小型電器、供電線路等必須負責保持完好及隔爆性能。
防爆設備定期檢查、失爆檢查及對電氣設備失爆責任人的處理執(zhí)行窯街煤電公司《礦井防爆電氣管理細則》及礦上的各有關規(guī)定。
第9篇 防爆電氣設備到貨驗收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新購置防爆電氣設備到貨驗收。新購置防爆電氣設備到貨后,機電科負責組織專職防爆檢查員對新購設備的質量和性能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隨機附帶的各種文件、說明書、圖紙、工具附件等,以及設備的 “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和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以及其它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并現(xiàn)場檢查其防爆性能和網上驗證。驗收合格后,出具驗收報告,方可入庫,并登記在冊,建立檔案。
二、修復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根據(jù)設備的維修項目逐項進行檢查驗收,維修設備必須達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標準,經防爆檢查員檢查合格后,簽發(fā)“防爆檢查合格證”,建立設備維修檔案。
三、機電科和區(qū)隊建立兩級電氣防爆設備管理檔案,內容包括:設備編號、型號規(guī)格、制造廠家、使用單位、使用地點、防爆檢查情況和完好情況、包機責任人等內容均要登記在冊。
四、所有電氣防爆設備入井時必須經機電科防爆檢查員進行電氣設備防爆性能檢查,檢查合格后,簽發(fā)“防爆檢查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防爆檢查合格證”應粘貼在開關蓋內,機電管理部門留有存根;“入井許可證”由礦機電管理部門負責開具,一式三聯(lián),機電管理部門、井口把鉤工、使用區(qū)隊各一份,凡無“兩證”的電氣設備一律不得入井。
五、嚴格電氣設備入井二次檢查制度。由井口把鉤工負責,對入井的電氣設備進行二次入井檢查,無防爆設備檢查員簽發(fā)的“入井許可證”,不得入井。
六、嚴禁使用無產品合格證、無煤安標志的電氣設備。嚴禁采購和禁止使用淘汰的設備,嚴禁采購非智能型低壓防爆開關。
七、防爆電氣設備由使用單位負責人安裝,安裝合格后提請機電科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驗收,機電科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接到驗收申請后在24小時內到現(xiàn)場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嚴禁帶電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
第10篇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防爆設備入井、安裝管理
1、防爆設備的使用場合:采區(qū)進風巷、總回風工程億、主要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工作面和工作面進風巷、回風巷、掘進頭。
2、各使用防爆設備的單位,根據(jù)自己工作面的情況提出使用計劃。報機電科審批后方可發(fā)放。
3、防爆設備統(tǒng)一由設備組管理,無防爆合格證的設備嚴禁入井。
4、防爆設備的安裝必須按該種設備的安裝要求進行安裝。
5、在安裝防爆設備時除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條文安裝外,還必須按《》井下防爆電氣(器)設備檢查標準的修改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即山西五十條)中有關條文規(guī)定進行安裝,否則為失爆。
7、防爆面經磷化處理的防爆設備原則上不準入井安裝。
二、防爆設備的驗收
1、所有防爆電器設備在搬運過程中,要做到輕拿輕放,人為原因造成損壞和報廢者要嚴肅處理。
2、工作面安裝完畢后,剩余的防爆電器設備及零部件必須全部出井交庫,否則按丟失論處。
3、防爆開關要上架,三臺及以上的電器設備及臨時配電點要裝設局部接地極,檢漏繼電器及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需裝設合格的輔助接地極,接地電阻不得大于2ω,兩臺件以上的五小電器要上牌板懸掛,纜線每3米設置一電纜鉤,纜線弧度不大于10%,否則不予驗收。
4、任何機電設備的安裝驗收都必須按設計或有關通常規(guī)定執(zhí)行,無機電科驗收簽字的機電設備不準投入運行,否則后果自負。
5、設備庫應嚴格把關,嚴禁失爆設備入庫、入井。
第11篇 某煤礦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一)為加強煤礦防爆電氣設備管理,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據(jù)《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機電專業(yè)“管理制度”
中對機電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時,必須經過機電管理部門檢查和登記。(三)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
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登記、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 由機電隊負責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檢查和檢修后的驗收,入井前檢查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產品銘牌及標志是否齊全。安全標志證書應在有效期內,產品上的“ma”標識應清晰完整,銘牌中應有安全標志編號。銘牌上所載信息應與安全標志證書上所載信息一致,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生產廠家、安全標志編號等。值班電工負責井下在用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
2. 接地。設備上接地部位有清晰的接地標識、接線柱和引入裝置。
3. 重要部位和外觀。多余的電纜引入口應使用相匹配的封堵件進行封堵,密封圈和壓緊元件之間應有一個金屬墊圈,密封圈不應有老化、破損等現(xiàn)象,隔爆面可打開的門或蓋以及易磨損的隔爆面應完好、進行過防銹處理,無損傷或者銹蝕;隔爆間隙應符合標準。
4. 緊固件。緊固件應完整,不得缺失、松動。
5. 機械連鎖。設備門或蓋采用快開門結構時機械連鎖應正常、可靠,門或蓋打開后隔離開關不能合閘。
(四)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部分的規(guī)定執(zhí)行,存在《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認定為失爆的情況之一者,按失爆處理。
(五)出井大修、中修和小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經過防爆檢查,確保防爆性能未被破壞,按新入井設備程序入井。
(六)機電管理部門應制定專門的井下防爆設備安裝細則。
(七)防爆電氣設備在安裝完畢后,應由機電副礦長或經機電副礦長授權的專職人員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2篇 機電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一、本礦裝機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地面固定機電設備的安裝驗收,由礦機電礦長或機電副總組織設計、設備安裝及使用等有關單位的領導及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現(xiàn)場驗收,采暖設備驗收,按勞動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井下工作面安裝工程完工后,由礦凋度室;峒室主要巷道機電安裝工程完工后,由機電科;組織由第一條所述人員參加驗收,對機械、電氣設備、電纜管線等進行全面的驗收,嚴格按標準要求,不合格者必須返工處理。
三、驗收依據(jù)原始資料:
1、工程設計說明書、設計圖、安裝規(guī)程。
2、安裝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數(shù)據(jù)清楚、可靠)。
3、現(xiàn)場實測數(shù)據(jù)
參加驗收各方應依據(jù)《安裝質量標準》,逐項測試、檢驗。對照標準要求,嚴格檢查驗收。
四、驗收完畢,將全部圖紙、資料整理好并編寫驗收報告或驗收單,各方簽字后方為驗收完畢,不合格部位經處理后仍需報告有關人員驗收后方可進行試運轉,驗收資料分別由檔案室及機電科設備組整理歸檔。
五、煤礦專用設備按《煤炭工業(yè)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標準》進行驗收。通用工業(yè)設備按照有關相應標準進行,電纜管線可參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新型設備的安裝,必須由安裝單位技術人員認真研究設備說明書及圖紙后,編制設備安裝規(guī)程,制定符合有關標準的質量技術要求,經審批后,方可開工安裝。施工過程中,確有必要進行修改原設計時,必須報有關部門及礦機電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七、外委安裝工程,必須由持有專項安裝合格證的施工單位承攬,并辦理安裝合同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開工。對無證安裝,質量低劣造成經濟損失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履行合同義務者,由責任者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八、安裝工程驗收后,必須有一段時間的考核運行時間。此間發(fā)生的一切問題,由安裝單位進行處理。使用單位為其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