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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框架(十二篇)

發(fā)布時間:2024-11-29 查看人數:11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框架

第1篇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框架

彩虹集團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框架

一彩虹集團現行財務管理癥結診斷和分析

1、缺乏有效制度

2、會計信息失真

3、會計信息不及時

4、內部控制失效

5、權力分配與制約失當

6、預算考核制度不當

7、機構運作失靈

8、資金控制不力

9、……

二彩虹集團加強財務管理目標

三制度設計基礎

(一)目的

統一規(guī)范財務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維護的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增強集團運作的效率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財務管理人員在經營管理中應遵循的規(guī)范說明。

(二)制度的適用范圍

從組織結構上看,企業(yè)集團是圍繞核心企業(yè)組成的,由核心企業(yè)、緊密層企業(yè)、關聯層企業(yè)和松散層企業(yè)構成的具有層次結構的企業(yè)群體,當中每一類型的企業(yè)都可能對企業(yè)集團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對企業(yè)因此財務制度適用的范圍并不一定就單純只有所有的二級公司和完全控股公司,廣義的講,應是在集團影響力所到范圍內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參股控股公司。

因此在制定制度時,制度本身規(guī)定的范圍雖然是指狹義的范圍,即集團總部及所有二級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但在制度運用和實施時應考慮廣義的范圍。

(三)設計原則

10、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一致的原則

2、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原則上財務人員不應干涉經營管理人員

3、集團內部的管理原則

(四)制度的修改

本制度會因公司內部和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需要通過修訂、補充加以完善。這需要全體財務人員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對本制度中各項條文的修改、更正、補充或刪除,應由公司財務部予以考慮,并經董事會批準后,發(fā)放修訂補充的通知。

四財務組織結構及相應的權責

(一)設計原則。

1、事權與財權相統一的原則

2、財權與監(jiān)控權分離的原則

3、分子公司重要財權崗位輪換原則

4、總公司財權制約

(二)彩虹集團財務管理組織結構設計

彩虹集團的財務管理結構采用財務總監(jiān)委派制。由集團董事會設立財務管理委員會負責集團總部及下屬分子公司、控股公司財務總監(jiān)的人選,委派、參評、獎懲等管理職責,所委派財務總監(jiān)的人事、工資待遇由集團總部負責。財務管理委員會由集團總部高層管理人員及董事會成員組成,直接對集團董事會負責。

在集團總部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內部,采用財務總監(jiān)負責制,由財務總監(jiān)負責設立財務會計部門,進行會計核算,執(zhí)行財務預算管理,參與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經濟活動的預測和決策。

(三)財務委員會權責

1、設計和制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2、挑選、委派、考核下屬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財務總監(jiān)

3、審核通過下屬分子和控股公司年度預算、預算調整和決算

4、通過重大財務決策

(四)財務總監(jiān)權責

1、設立本公司會計核算機構

2、負責本公司內部的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工作

3、制定、執(zhí)行、控制本公司預算,年終制定決算

4、參與本公司重大經濟活動的分析和決策

5、向本公司管理層提出管理上的建議

6、向集團財務委員會匯報日常工作

(五)人員的選擇和委派

五預算管理

(一)預算管理的原則

1、“開源節(jié)流”的原則

2、效益為第一位的原則

3、短期效益和長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

4、“量入為出”和“量出為入”相結合的原則

5、“先急后緩,統籌兼顧,重點突出”

(二)預算管理的基本框架

1、預算管理的意義

預算管理也是西方流行的集權管理方式之一,集團總部通過對分支機構及子公司的分項預算和總預算明晰各自的權限空間和責任區(qū)域,細化落實集團部的財務目標,對分支機構和子公司進行有效控制。

2、預算流程

下屬公司經營機構

下屬公司財務機構

財務委員會

制定預算

制定計劃

匯總審批

經營計劃

預算草稿

財務預算

日常經營(收入實現、成本節(jié)約、利潤實現、資金使用)

財務信息

預算執(zhí)行

執(zhí)行報告

審核、修改

3、預算的內容

每一項預算都由:

I、預算針對的標的:如收入、支出、現金、利潤等

II、批準預算、考核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部門:如A廠的預算由集團財務委員會批準通過并考核

III、執(zhí)行預算的部門:各分子公司執(zhí)行其收入預算、管理部門執(zhí)行經費支出預算

IV、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監(jiān)控的部門:如集團財務委員會或分子公司財務部門

V、預算指標

VI、預算的考核指標(執(zhí)行者責任、控制者責任)

VII、預算年度

(三)預算的制定和審批

1、預算的制定

預算的制定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要以企業(yè)的方針、目標、利潤為前提,并結合企業(yè)長期發(fā)展和短期利潤,做出全面的、詳細的、可依據的工作計劃。

預算的年度劃分

以企業(yè)生產期間劃分,以生產旺季結束后一到兩個月為新預算起止時間

以自然年度劃分

預算目標的制定

集團公司考慮企業(yè)的整體長遠發(fā)展,各分子公司考慮企業(yè)的短期和局部利益,在制定目標時可由各分子公司經營層和集團公司管理層共同預算;也可由分子公司依據集團公司發(fā)展發(fā)展計劃制定,由集團公司審批。

預算的調整

預算的調整只基于一種情況,即預算年初制定預算的環(huán)境預沒和實際的環(huán)境發(fā)展產生了很大的出入。

預算的調整應由制定預算部門提出,并報預算審批部門審批。

預算目標體系

應全面

應盡可能的量化

應具有現實性,理論是經過正常的努力可以達到實現的目標

責權利應統一

收支平衡編制原則

以充足的資金來源保證資金使用

(四)利潤考核中心預算

預算年度收入預算計算方法

自然增長法

零基預算原則

同行業(yè)先進指標法

收入預算細分

橫向按組織結構拆分

橫向按產品、項目拆分

縱向按時間拆分

縱向按組織層次拆分

收入預算報表體系

預算年度成本預算計算方法

產量預測法

配比法

利潤即定倒推法

成本預算細分

按收入細分結構進行細分

成本預算報表體系

利潤預算計算方法

(五)費用控制中心預算

費用預算計算方法

事務計算法

費用預算報表體系

(六)資金預算

1、資本性投資資金預測

2、資產性投資資金預測

3、項目投資資金預測

4、可獲得資金預測

5、資金缺口預測

(七)重點項目預算

1、涉及到整個公司的整體利益和長遠發(fā)展的項目

I、市場品牌項目

II、科研開發(fā)項目

III、重大產業(yè)投資轉型項目

IV、……

1、容易失控、引發(fā)管理問題的項目

I、差旅費

II、辦公費

III、餐費

IV、……

2、預算外收支

(八)預算控制

1、預算控制機構

I、預算執(zhí)行部門

II、預算控制部門(財務)

2、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表

3、月末、季末、年中、項目階段預算執(zhí)行情況報表

4、預算報警

5、預算問題分類

1、預算的不合理——調整預算

2、環(huán)境變化——調整預算

3、執(zhí)行不力——追究執(zhí)行責任

4、控制不力——追究控制者責任

(九)預算調整

1、主動預算調整

I、環(huán)境的變化

II、企業(yè)目標的變化

2、被動預算調整

問題發(fā)現——問題分析——預算調整

(十)決算的評估和績效考核

決算報表體系

預算執(zhí)行結果評估的原則

綜合評估原則

與“事”結合評估的原則

自我評估與管理層評估相結合

相對評估方法與絕對評估方法結合

下年度預算制定

六資金管理

(一)內部結算中心管理

內部結算中心設置(與當地銀行管理規(guī)定有關)

(二)內部銀行管理

(三)對外貸款融資

(四)對外投資管理

(五)資金使用審批制度

七內部審計制度

(一)內部審計部門架構

(二)內部審計部門權責

(三)內部審計內容

(四)審計意見的處理

八會計信息系統

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是加強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計算機系統以及強大的信息及時性、準確性可以使集團型企業(yè)非??斓恼莆照麄€集團及下屬各分子公司的財務信息,以進行監(jiān)控、做出決策。

對于集團型企業(yè)的財務電算系統一般性的講有兩種方案:

一種是采用專用線路(ISDN、DDN、寬帶)在集團總部與下屬子公司之間形成高速數據通道,財務數據集中存放在設立在總部數據服務器,上所有的數據處理工作在集團總部完成,在各下屬公司只運行簡單的數據錄入和查詢系統。

采用這種管理方案,可以將各子公司的財務數據存放在集團總部,因此對各子公司的財務數據可以隨時進行賬簿上的審計、匯總和分析,也可以以配合預算管理系統,進行完全實時的預算報警。這是一種國際上目前比較先進的管理方法。

但這種方案的缺點也是很明顯的,就是投資較為巨大,系統穩(wěn)定性差。

實時

財務數據庫

預算系統

財務報表

賬簿審計

集團總部財務委員會

錄入數據

查詢數據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第二種方案,各子公司獨立使用自己的電算化系統,對于會計信息定期進行匯總。這是一種較為穩(wěn)健,也較為傳統的一種管理方案。缺點是實時性差,容易受到人為因素影響,一般只能在會計期間末得到整個集團的財務信息。

子公司

數據庫

子公司

數據庫

子公司

數據庫

數據庫

集團總部

第2篇 物業(yè)財務集團采購專項制度

物業(yè)財務管理專項制度之集團采購制度

1、集團采購制度總則:為了保證正常運營、節(jié)約資金、減少積壓浪費、加速資金周轉,公司總部實行各項物資的集團采購制度。

2、集團采購供應商的臻選及考核:

2.1、各管理處應按照實際需要編制日常采購物資清單,上報總部,以便公司總部發(fā)標,臻選合格供應商。

2.2、物業(yè)公司財務部根據收集的供應商資料(如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等)進行供應商的考核工作,財務部采購人員可根據需要上門考察各供應商,并上報公司總部有關領導審批。

2.3、經公司總部領導確定供應商后,由財務部負責與選定的供應商簽定有關協議。

2.4、經公司選定的供應商由各物業(yè)管理處的采購人員負責組織考核評估,以便公司總部決定是否繼續(xù)與供應商簽定協議。

2.5、公司總部將定期對各供應商進行相應的考核,定期根據實際情況增減供應商。

3、集團采購的具體運作流程:

3.1、各管理處應于每月編制'采購申報表',并于10日前上報總部。

3.2、管理處填寫'采購申報表'具體要求如下:

3.2.1、'采購申報表'由各管理處按所需采購類別填寫,采購類別分為:電工電料、水暖器材、工程材料、工具用具、辦公用品、工服制作及洗滌、保潔用品、保安用品、園藝用品及其它類別。

3.2.2、由各管理處填寫的內容包括:序號、品名、規(guī)格型號、現庫存數量、月用量、請購數量、上期集團采購價等項目。

3.2.3、各管理處所需采購的物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要填寫齊全、準確,不能漏項,尤其是物品的品牌、規(guī)格必須準確,如果未注明,公司總部將予以退回,要求補填,以保證所需物品。

3.2.4、現庫存數量要與各管理處的'采購申報表'編制時間的實際庫存數量一致。

3.2.5、月用量應保持相對的穩(wěn)定(可制定最低、最高庫存量),如當月發(fā)生變化較大,應在備注中予以說明原因。

3.2.6、上期集團采購價應按照所購物品近期集團采購價格一致。如采購物品為第一次申請,應注明'初次采購'。

3.2.7、采購物品應注明單位并與請購數量中單位一致。單位應以最小量為準。

3.2.8、各管理處如對采購物品有特殊要求,應在備注中注明。

3.3、公司總部采購人員在收到各管理處于每月10日上報的'采購申報表'后首先應交給公司各專業(yè)經理審核。

3.4、公司各專業(yè)經理在審核,同意管理處的請購申請后由財務部采購人員傳真至指定的三家或四家供應商,進行尋價。

3.5、財務部采購人員在供應商報價后進行貨比三家,本著質量達標、價格合理、供貨及時、服務信譽好的原則,確定供應商后將'采購申報表'上報公司財務經理審核。

3.6、公司財務經理審核'采購申報表'并簽字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返回各管理處。

3.7、各管理處在收到總部尋價并初步選定的供應商的'采購申報表'后應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由管理處采購部門經理、物業(yè)經理簽字后。填寫'采購申請單'于2個工作日內報送總部審批。

3.8、公司總部在收到管理處上報的'采購申請單'后,重新進行審核,同時檢查管理處的申請是否在管理預算范圍內及是否超支,如符合開支則上報總部負責人審批。

3.9、總部采購人員與供應商確認供貨數量和價格后,通知供應商送貨。

4、集團采購物品的結帳

4.1、各管理處在接受供應商的貨物時,應按照供應商的送貨清單設專人認真清點貨物數量,驗收貨物外觀有無破損,質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

4.2、各管理處應按照清點無誤的物品辦理響應的入庫手續(xù)。

4.3、財務人員根據供應商的發(fā)貨單及管理處的入庫單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4.4、根據總部與供應商所簽于收貨**天辦理付款的協議規(guī)定,各管理處應提前辦理請款手續(xù)。請款時需將供應商的發(fā)貨單、管理處的入庫單、對供應商的意見反饋表作為附件,報送總部財務部請求付款。

5、集團采購管理其他有關規(guī)定:

5.1、各管理處的所有物品采購必須執(zhí)行總部的集團采購制度,不允許自行采購。

5.2、各管理處的采購人員如在集團采購過程中發(fā)現問題,應及時通知總部有關人員,不允許自行與供應商協商,要求供應商送貨。

5.3、各管理處應按照采購申請部門建立采購檔案,并設專人負責保管。

5.4、各管理處有關人員有責任對集團采購價格保密。

5.5、各管理處對于緊急、突發(fā)事件需緊急采購物品時,必須填寫'緊急采購審批表',經物業(yè)經理審批后方可自行采購。緊急采購審批權限為每次人民幣**元整。

第3篇 z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本

一個集團公司的財務工作,為加強其財務管理及會計監(jiān)督等的工作,都會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是詳細的集團公司財務制度范本,請參考。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則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4篇 后勤集團財務支出審批制度

后勤集團財務支出審批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財務支出的審批工作,明確各單位、各崗位的責權范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z后勤集團各單位財務支出的審批。

第三條 集團各單位是財務支出的基層單位,各單位總經理(含幼兒園園長)對本單位經濟業(yè)務及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理性和預算執(zhí)行情況負責。

第二章 原材料和商品采購的審批及權限

第四條 采購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和用于銷售的商品的審批程序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一次支付10萬元以內的(不含10萬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二)一次支付10-20萬元的(不含20萬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三)一次支付20-30萬元的(不含30萬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核,集團總經理審批。

(四)一次支付30萬元以上的,經集團辦公會討論通過后,由集團總經理簽批。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及權限

第五條 已在年度 “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內列支的項目,購置金額小于或者與計劃金額一致的,由集團資產管理部主任審核后,各單位總經理審批辦理。

第六條 所購固定資產實際金額超出“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所列支金額,或者購置計劃外的固定資產,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實際購置金額超出計劃金額在1萬元之內的,或者購置1萬元之內的計劃外固定資產,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批。

(二)實際購置金額超出計劃金額在1-5萬元之內的(不含5萬元),或者購置1-5萬元之內的(不含5萬元)計劃外的固定資產,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審核,集團總經理審批。

(三)實際購置金額超出計劃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購置超出5萬元以上的計劃外固定資產,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并報集團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再由集團總經理簽批。

第四章 改造及修繕工程項目的審批及權限

第七條 已在年度 “改造及修繕工程計劃” 內列支的項目,所支付的金額小于或者與計劃金額一致的,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請集團主管領導審批。

第八條 所支付的改造及修繕工程項目金額超出“改造及修繕工程計劃”所列支金額,或者支付計劃外的修繕及工程項目,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實際支付金額超出計劃金額在2萬元之內的(不含2萬元),或者支付2萬元之內的(不含2萬元)改造及修繕計劃外工程項目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批。

(二) 實際支付金額超出計劃金額在2-10萬元之的(不含10萬元),或者支付2-10萬元之內的(不含10萬元)改造及修繕計劃外工程項目,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主管領導審核,集團總經理審批。

(三)實際支付金額超出計劃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或者支付10萬元改造及修繕計劃外工程項目,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并報集團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再由集團總經理簽批。

第五章 人員經費發(fā)放的審批及權限

第九條 人員經費包括集團員工工資和臨時務工人員的勞務費。

第十條 集團員工工資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人力資源部主任審核;各單位總經理工資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公司總經理、幼兒園園長、第十一條 臨時務工人員的勞務費由各單位總經理提出申請,集團分管領導審批,并在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 業(yè)務招待費的審批及權限

第十二條 集團的業(yè)務招待活動,應盡量安排在集團內部相關單位進行,需要在外單位安排的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業(yè)務招待費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內的,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二)業(yè)務招待費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第七章 差旅費的審批及權限

第十三條 各單位人員的國內差旅費支出,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各單位各單位人員的國外差旅費支出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八章 其它費用支出的審批及權限

第十四條 其他費用支出是指以上條款中未做規(guī)定并且與該單位正常業(yè)務相關的支出,包括購買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及支付的維修費、辦公費等。其他費用的審批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一次支付2萬元以內的(不含2萬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

(二)一次支付2-5萬元的(不含5萬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批。

(三)一次支付5-10萬元的(不含10萬元),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集團分管領導審核,集團總經理審批。

(四)一次支付10萬元以上的,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報集團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再由集團總經理簽批。

第九章 其它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在以上條款規(guī)定的基礎上,預算項目超年度預算的支出,由各單位總經理提出申請,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六條 總額超年度預算的支出,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集團分管領導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十七條 本制度沒有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支出,由各單位總經理審批后,報請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十八條 各單位總經理和集團機關部門主任經手的各項支出由集團主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 黨務、工會、機關各部門的各項支出由黨委書記、工會主席、部門主任參照以上原則審批。

第二十條 以下經濟事項須經集團辦公會討論通過,由集團總經理簽批。

(一)集團全年的預算計劃;

(二)集團全年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

(三)集團全年的改造及修繕工程計劃;

(四)集團或集團各單位的對外投資;

(五)集團或集團各單位對外借款和對外經濟擔保;

(六)集團或集團各單位對內、對外單位的贊助。

第二十一條 集團財務的審批程序按照“逐級審批”的原則進行,一般情況下不得越級審批。

第二十二條 各審批人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審批時,可書面授權委托其他領導審批,授權委托書應該詳細說明委托審批的事項、委托人、被委托人及有效期,由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的公章,交集團財務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 各項經濟業(yè)務經辦人不得為回避正常審批程序,將經濟業(yè)務分拆審批。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由集團財務部負責。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5篇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

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 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 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 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 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 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 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 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 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6篇 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制度

后勤集團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z后勤集團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規(guī)范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及《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z后勤集團(以下簡稱集團)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各單位。

集團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集團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集團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逐級審批,分戶核算的財務管理模式。

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二章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六條 集團設財務部,其主要職能是負責集團各項財務收支的預算、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制定集團的各項財務規(guī)章制度;檢查各單位執(zhí)行財務政策的情況;監(jiān)督各單位各項經濟業(yè)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條 集團實行財務人員委派制及崗位輪換制,各單位財務人員的編制根據其工作需要及工作量確定。

第八條 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上崗,集團及各單位財務人員實行聘任制,由集團財務部統一管理。

第九條 集團委派的財務人員應協助各單位領導管理財務工作,完成各單位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并配合集團財務部對各單位財務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 集團對各單位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經營單位采取以經營目標預算為主的管理方式,非經營單位采取收支預算為主的管理方式。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按照集團的要求和規(guī)定,編報年度財務預算,經集團審核、調整、下達后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按集團確定的預算計劃,組織收入和安排各項預算支出,通過落實預算,保證完成集團下達的經營目標。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及時對預算執(zhí)行情況進行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四條 預算支出應嚴格按照預算規(guī)定執(zhí)行,防止超計劃、超范圍開支。對于因業(yè)務變動造成工作內容或費用支出減少的預算項目,要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執(zhí)行預算,而不得隨意開支。

第十五條 集團預算在執(zhí)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集團經營狀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引起收支項目需要調增調減時,可由集團自行調整;各單位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需要調整預算指標時,須報集團批準。

第四章 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第十六條 集團各項收費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收費管理的要求,嚴格執(zhí)行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各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應及時全額上交集團,嚴禁少報、晚報收入,不得私存、私放、隱瞞、截留、挪用、坐支或私分各項收入,嚴禁私設小金庫。

第十八條 各單位應將本單位收費的項目、收費的標準、收費的依據及可用于收費資源收費對象的數量上報集團財務部備案;各單位對新增的收費項目,應根據有關文件提出書面申請,填寫《z后勤集團收費申報審批表》并附相應的收費管理辦法及依據,經集團領導審批后,一并報集團財務部備案。

第十九條 集團各級各項支出均納入集團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各項支出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所規(guī)定的用途開支并講求資金使用效果。

第二十條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應根據成本管理的需要,制定內部成本管理辦法,加強成本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成本管理體系,降低成本,控制消耗,節(jié)約開支,提高競爭力。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在預算的框架內制訂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按照“保障工作任務,實行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合理安排費用開支。

第二十三條 任何支出必須符合《z后勤集團財務審批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手續(xù)。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應符合學校及集團資產管理部相關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會部門必須分工明確,密切合作,嚴密手續(xù),定期對賬,做到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二十七條 集團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集團內需要計提折舊的企業(yè)法人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計提折舊。

第二十八條 有關固定資產的轉移、調出、報廢等,按學校及集團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六章 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三十條 對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按照《z后勤集團貨幣資金內部會計控制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的應收、預付款項應按往來單位設立備查賬,及時登記每筆往來款項,準確記錄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情況,并定期與相關單位聯系核對余額。加強對應收及預付款項的清理與回收工作,督促相關責任人及時回收或報賬,避免壞賬損失的發(fā)生。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應按照集團統一的要求進行存貨管理,健全存貨管理制度,確保存貨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十三條 物資采購應按照集團相關采購管理辦法執(zhí)行。貨物入庫必須清點、檢查、驗收,并填寫入庫單,貨物出庫必須有領料或發(fā)貨單,并由領取人簽收。

第三十四條 對存貨的管理,應定期進行盤點,對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清情況及時處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固定資產購置及大、中修理,要求事先上報計劃;大額資金的投資及運作,需經過評審及可行性論證,以保證投資決策的科學性與安全性。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對外簽訂的經濟合同、協議應提交一份給集團財務部存查;涉及金額較大的經濟合同、協議正式簽署之前應事先報集團財務部審核。

第三十七條 會計賬冊的建立、會計憑證的填制、會計核算的程序、會計報表、會計檔案的管理等日常財會業(yè)務的處理,嚴格按國家財政部下發(fā)的《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條例執(zhí)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guī)定由集團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guī)定自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集團財字〔2000〕1號《z后勤集團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第7篇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1.1**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是根據《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和行業(yè)財會制度,財政部《關于工交企業(yè)制定內部財務管理辦法的指導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主管財稅機關審核備案。

1.2本辦法是規(guī)范集團公司及其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上述單位以下簡稱企業(yè))的會計核算程序和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

1.3各企業(yè)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的適合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zhí)行。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集團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

集團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是獨立的企業(yè)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fā)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其投資形成的子公司實行獨立核算,但經營、財務上實行統一管理。獨立核算的企業(yè)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

2.2集團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屬子公司下屬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上級企業(yè)承擔。這類單位應配備專職的財務人員。

2.3企業(yè)法人代表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主要責任:

1、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具體確定企業(yè)內部財會機構的設置,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

3、組織擬定企業(yè)內部財務管理辦法,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4、根據企業(yè)預算方案組織企業(yè)生產經營;

5、接受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jiān)督。

2.4企業(yè)財務負責人在財務會計管理上的權責是:

1、主持本級財務部的工作,領導財會人員完成各項會計業(yè)務工作,提請聘任或解聘財會人員;

2、對公司和各經營單位財務部門下達并落實財務、費用、利潤等考核指標;

3、參與公司發(fā)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組織清產核資;

5、貫徹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原則,增收節(jié)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jiān)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7、調各單位、各部門與財務部門的關系。

2.5、企業(yè)財會機構的主要職責:

具體負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包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切財務核算、會計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jiān)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國家稅收并向有關方面報送財務決算;參與企業(yè)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

2.6企業(yè)各級財會機構和財務人員按規(guī)定對本單位實行財務會計監(jiān)督,主要內容是:

1、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2、發(fā)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領導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企業(yè)財務部門應分3個環(huán)節(jié)對本企業(yè)的支款與用款,包括費用支出記投資性或貿易;的用款進行全過程監(jiān)管:

1、事前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動用款項的依據如業(yè)務合同、用款計劃和批準手續(xù)是否完善無誤;檢查用款額、付款方式與期限是否與合同、計劃相符。

2、事中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款項是否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匯出并進入對方合法賬戶;檢查用途是否被改變等。

3、事后環(huán)節(jié):主要檢查資金效益是否與合同目標相符;檢查資金回收或回籠狀況等。

2.7各級財務部門都必須建立稽查制度。

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8財會人員力求穩(wěn)定,不隨便調動。企業(yè)財會機構負責人、財會主管的聘任應當經過上一級單位同意。

集團公司董事會可視實際情況決定直接聘任或解聘所屬分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財務總監(jiān)、財會機構負責人。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xù);沒有辦清交接手續(xù)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被撤消、合并單位的財會人員,必須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財產、資金、債權、債務移交清單,辦理交接手續(xù)。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jiān)交。企業(yè)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所在單位領導會同財務部經理進行;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會同所在單位領導進行;集團公司財務部經理交接由總經理監(jiān)交。

2.9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制度:

1、財會人員的后續(xù)教育時間不少于68小時;

2、集團公司每年將組織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業(yè)務培訓,聘請有關專家就企業(yè)財會人員應解決的業(yè)務和新的財會知識進行培訓。

3、集團公司下屬企業(yè)財務機構應組織本單位財務人員的崗位培訓。

第三章 會計核算的原則

3.1企業(yè)執(zhí)行《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分行業(yè)會計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規(guī)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應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

1、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fā)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和經費的收支;

5、收入、成本、費用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等。

3.2記帳方法,一律采取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取權責發(fā)生制。

3.3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資本保全的原則。

3.4企業(yè)采取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經集團公司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3.5凡與企業(yè)合作經營的企業(yè),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guī)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體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帳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guī)定并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帳依據,有關資產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的,還應辦理產權手續(xù);

(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guī)定的金額和日期為記帳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準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fā)給出資證明。

6、企業(yè)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入帳,所發(fā)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收益科目反映。

7、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不同確認利息歸屬。

8、年末應按應收帳款余額計提5‰的壞帳準備。

第四章貨幣資金及結算資金的管理

1、庫存現金的管理

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由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簽字方可付款,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短暫離崗,則由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書面委托人簽字。

⑤現金支付范圍:發(fā)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等。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出差天數”計算申請借款金額]。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財務部總監(jiān)(經理)核準簽字后,方可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yè)后必須在一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公司經理級以上領導簽字,并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⑦、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或貿易現金。

2、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帳戶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yè)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yè)務需要不準外泄。集團公司各管理部門原則上不許開設銀行帳號,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已經開設的,需向集團公司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xù)。

3)、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會計保管,另外2枚由各自本人保管,不準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銀行支票的使用規(guī)定:

a、業(yè)務人員到財會機構領用銀行支票,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主管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出單后,出納才能簽發(fā)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yè)務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fā)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fā)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fā)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e、業(yè)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xù),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fā)貨或提供勞務。

f、借出支票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fā)票、入庫單,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fā)票方可報銷。

5)、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的銷售收入(營業(yè)收入)按集團公司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

同一項目(含同一貿易)應按合同總額報批,不準為逃避審批而分列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8)、嚴禁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集資。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xù)。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xù)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入有關發(fā)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

3、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分管應收帳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并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yè)應收貨款規(guī)定進行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并理出潛在核銷帳款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后執(zhí)行。

②分管其他應收款的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對上月末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對不按規(guī)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fā)當月工資,并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對超期一個

第8篇 集團公司財務制度模版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jiān)督,規(guī)范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財務通則》,《企業(yè)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guī)、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

業(yè)性質、企業(yè)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yè))。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yè)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

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所占用的國有資產實行占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yè)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yè)所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并實行有效的會計監(jiān)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yè)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費用,確保企業(yè)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yè)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

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jiān)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準不得銷毀;對企業(yè)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嚴禁資金體外循環(huán)。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yè)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

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yè)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yè)及參股

公司占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guī)章制度,并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并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yè)財會業(yè)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fā)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yè)年度預算的編制,并編制合并預算,負責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跟蹤、分析并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項目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jiān)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并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yè)投資收益分配工作,并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項目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并按期考核;對授權范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yè)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guī)定并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zhàn)略,協調各所屬企業(yè)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fā)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并實施。

八、了解各所屬企業(yè)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guī)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并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yè)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guī),執(zhí)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實施。并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jiān)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yè)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guī)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yè)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yè)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yè)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yè)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

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項目,資產轉讓、兼并、破產、拍

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準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yè)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yè),對其

長期投資必須采用權益法核算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

批準。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

準,企業(yè)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yè)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布的《關于應收帳款的管理規(guī)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

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準后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yè)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

后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注冊資本的企業(yè),在征得董事會同意后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集團頒布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文

件,對文件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文件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集團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分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項目管理分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七分公司的財務管理,遵循集團公司《項目管理辦法》中的項目財務管理條款。

2、各項目的資金使用、費用報銷,由經理審批,未經經理審批的經濟業(yè)務,財務部門不予辦理資金的劃撥與費用的報銷。

3、嚴禁項目開立銀行帳戶,(外地項目特需)需經分公司領導同意,報公司批準,方準開出。

4、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款,必須先匯入分公司的銀行帳戶,項目不得直接向建設單位收款,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5、嚴格執(zhí)行項目資金的??顚S?原則上不容許超支,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分公司經理批準,以貸款的形式向分公司借支,月利率按集團公司內部銀行、借貸款利率計算。

6、各項目必須建立'項目核算員'制度,確定專門的項目核算員,或指定專人兼職,項目核算員的主要工作:建帳,核算項目收支,整理保管原始憑證等等,杭州以外地區(qū)的,還負責項目當地稅種的解交,清交。

7、各項目必須建立帳冊,進行項目的收支核算,及時與分公司財務科進行項目收入,成本費用的核對,以利雙方的互相確認。

8、各項目的帳冊、憑證,等項目完成后,必須全部交分公司存檔,以便日后的財務、稅務檢查。

9、各個項目必須及時辦理領用支票的銷帳工作,最高預領支票為五張,最長銷帳日期為十天,違反規(guī)定的予以停領支票處理。

10、各項目必須妥善保管好建筑業(yè)發(fā)票與收據,及時收回工程價款,以利財務發(fā)票銷帳,對過長時間不能收回工程款的發(fā)票,應交回財務,予以銷帳,對遺失的發(fā)票,按稅務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和處罰。

11、各項目在支付人工、材料等款項時,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符合現行稅務規(guī)定的發(fā)票等原始單據,不能以白條、收據代替發(fā)票,不能使用假發(fā)票。

12、項目承包人墊資的項目、項目承包人應將墊資現金交入分公司,由分公司按人工、材料逐筆付出,項目完成清算時憑當時的銀行現金交納單,退回現金。

13、各項目應嚴格控制現金的使用,現金的提取要符合人民銀行的現金管理規(guī)定,用于支付職工工資、個人勞務報酬,各種獎金、勞保福利、差旅費、另星支出及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其它支出,不能另作應用。

14、各項目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的各項規(guī)定,遵守當時、當地稅務局、所的規(guī)定、要求,按照當時、當地的稅率及時交納稅款,同時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要求行事,各項經濟業(yè)務必須取得稅法所規(guī)定的各種有效原始憑證。

15、各項目必須按章納稅,各類稅負,在撥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杭州地區(qū)的稅款,由分公司統一交納,外地的稅款由各項目負責交納后與分公司結帳。

16、外地的各項目,在取得施工業(yè)務的同時,要及時辦理進入施工所在地的一切稅務手續(xù),(如開具外經證等),收取各類款項的收據、發(fā)票,按稅法的規(guī)定由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開具。

17、今后,若發(fā)生稅務的違規(guī)事例,一切責任均由違規(guī)的項目自負,包括經濟損失,責任的追究等。

18、附集團《項目管理辦法》項目財務管理條款。

第10篇 集團企業(yè)財務審批制度

集團公司財務審批制度(二)

為加強對公司的財務管理,理順公司總部和分公司的責、權、利關系,更好的提高各單位的工作積極性,本著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制定本辦法。

一、 成本費用開支的方案管理

公司必須認真研究制定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方案,并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審查后,集中送公司副總經理批準。成本開支方案應結合各自的業(yè)務及生產流程,分成本項目列示;費用開支方案應分別費用類別,按照具體到人或事的原則,明細列示。公司批準后,各公司可以在成本費用開支方案范圍內按月制定成本費用開支計劃。

方案一經批準不得隨意變更,若確因生產實際或工作需要,可由當事人或申請,經所在公司負責人簽字批準后再按上述程序辦理。

二、成本費用開支實行計劃管理

公司必須根據成本費用開支方案及下月工作計劃制定本單位的成本費用開支計劃,并在每月28日前報公司財務部匯總、審核,經公司辦公會議或副總經理審批后列入公司當月的費用開支計劃。公司必須嚴格按該計劃進行成本費用開支。各公司編制成本費用開支計劃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精打細算的原則,計劃階段的操作程序為:

1、成本開支:可由采購部門在貨比三家或招標采購的情況下確定能提供最低價的供應商,以后正常的材料及其他物料可由采購部門根據下月的生產情況確定采購數量和金額,并列入計劃報送公司備案。對不能事先預料的小額修理用備件采購,可由采購部門向其公司的負責人報告,經書面批準后由采購部門和辦公室各派一人直接采購。

2、費用開支:原則上應按稍低于上月費用的實際發(fā)生額列下月費用計劃。對不能事先預料的費用支出,可不列入費用計劃。

3、成本費用開支計劃應當分別費用項目及相應的部門和人員明確列示,并由該公司的負責人簽字批準后上報。

4、公司財務部有權對所屬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計劃提出異議,并提交公司辦公會討論研究或直接向公司副總經理和財務部長匯報。

5、各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計劃在執(zhí)行過程中需要調整和變更的應及時處理,并同樣履行上述必要程序。

三、審批權限

1、公司的負責人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計劃的落實負責。

2、成本開支,凡屬正常的材料物料采購可直接列入計劃,向公司財務部備案,不必履行審批程序。

3、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的可采用特殊程序直接由副總經理審批即可辦理。

四、審批程序

由各單位負責人組織,財務部門牽頭,同時由生產部門、銷售部門及辦公室參與,認真開會研究計劃成本費用開支的必要性,并形成會議記錄,由本單位負責人、有關部室負責人簽字,作為形成成本費用開支方案和計劃的依據。

(一)、成本開支

1、由使用部門根據庫存及生產需要,合理確定須采購的物料種類及數量,并填制請購單,送交采購部門。

2、采購部門收到使用部門送交的請購單后,填制定貨單并經該公司負責人簽批。同時,采購部門將該購單列入成本費用開支計劃,并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原則上成本開支實行計劃控制辦法,特殊情況須緊急采購的項目可單筆呈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二)、費用開支

1、對可預見性的費用支出必須列入成本費用開支計劃,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

2、對不可預見超過1000元的費用支出可實行單筆呈集團公司副總經理批準。

五、事后監(jiān)督

公司財務部對所屬公司的成本費用開支負監(jiān)督責任。該部可結合內部審計進行檢查,也可進行單項檢查。單項檢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六、違反審批制的處罰辦法

對未列入成本費用開支計劃且未經批準擅自支出的,一旦發(fā)現,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除名解除勞動關系。

七、本辦法僅適用于公司成本費用開支,不包括固定資產的購置或購建。

第11篇 h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部基本職責概括的講是反映、監(jiān)督、納稅,財務部在公司起著關鍵性的作用,下面企業(yè)管理網提供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yè)會計準則》、《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3.為規(guī)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fā)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jiān)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釋權在________財務中心。

財務管理細則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yè)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jiān)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zhí)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jiān)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大區(qū)財務實行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財務人員接受本公司財務主管的領導,各財務主管對大區(qū)財務經理負責,財務經理對集團財務中心和大區(qū)總裁負責。財務人員設會計、出納崗位,實行崗位責任制,做到錢帳分開,各負其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組建大區(qū)財務機構,對大區(qū)財務機構和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guī),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guī)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jiān)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直接對大區(qū)財務經理負責,由大區(qū)財務經理報集團財務中心及大區(qū)總裁任免。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zhí)行國家財經法規(guī)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jiān)督貫徹執(zhí)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公司資產管理,監(jiān)督其增減變化,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工作。做到手續(xù)完備、數據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9.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及相關信息資料,向大區(qū)財務經理及分公司總經理報告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并接受監(jiān)督指導。

10.負責監(jiān)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xù)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fā)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yè)務款項發(fā)生、回收的監(jiān)督,業(yè)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yè)務合同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yè)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jiān)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zhí)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fā)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yè)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報送資金周報表給大區(qū)財務經理、總經理及大區(qū)總裁。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3000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業(yè)務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詳見支出審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三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guī)定)。

6.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登記表》,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計劃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經理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guī)執(zhí)行。

支出審批制度

一、目的

1.為簡化支出審批手續(xù),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財產。

二、適用原則

(一)使用商業(yè)單位制,各單位(專業(yè)網站、成本中心、職能部門)經理/負責人在該單位許可的經營范圍、經營計劃和財政預算內,授權行使終審權。(經理/部門負責人對該單位之營業(yè)指標負全責)。

(二)部門經理可適當的將其權限或部份權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權給其副經理或部門主管等。

(三)授權方式可分為兩類:

1.固定授權

1)授權書由授權者向大區(qū)總裁出具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

2)運營管理中心在認證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兩個工作日之內,將已被運營中心確認的復制樣本交給財務部做相應執(zhí)行。

3)財務部在接收此文件后應全面配合,及時針對財務之行政、內控、調碼等事宜做出探討,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向該單位經理致函生效并明確列出相關的財務措施。如財務部發(fā)現疑問須在以上期限內向大區(qū)總裁匯報。

4)部門經理在接獲生效函后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必須向人事部提供有關人事權限更動的詳細資料。

2.臨時授權

1)一般適用于經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間的委托。在此情況下,經理須最遲在授權生效二十四小時之前向大區(qū)總裁出具授權書并同時抄送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

2)在授權書內說明授權方、被授權方,原因,權限和期限。如時間緊迫,發(fā)送電子郵件或傳真加口授亦可。(臨時授權于他人并非相應排除經理對授權期間的具體責任,由此,經理應認真避免在此期間授權、斷定非慣例性、金額龐大的交易。)

三、審批程序

1.計劃內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2.超計劃報銷:經手人、證明人(持原始憑證和超支報告)、分管經理(部門負責人)、大區(qū)總裁、財務

四、計劃審批內容

1.購買日常辦公用品、計算機的外設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計劃,由運營中心收齊匯總,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原則上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并庫存,各部門登記領用,并進入各部門的費用。每月底由運營管理中心向財務部提供有關方面的明細表(經各部門簽字確認)。

2.固定資產與辦公家具(包括機房與oa設備):其購買由各部門報申請計劃,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技術部、運營管理中心統一協調核準后,對協調或購買情況寫出需求報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統一購買,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入必須報大區(qū)總裁審批。

3.參展/會費:由經辦人隨借款單附上邀請函與蓋章完全的參展申請表復印件,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付款。本地展會原則上不得支付會務費;外地展會如在參展費中包含會務費用的,必須注明人數與明細并履行上述審批手續(xù)。凡批準住會,予以報銷往返車票與會務費;不住會的,報銷車票與差旅補助。

3.凡是參加境外展覽會,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總經理(大區(qū)總裁)提交專項申請報告,注明參展必要性、參展人數、費用預算等。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4.差旅費: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計劃,應注明出差地點、事由、時間、人數、由部門經理審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經理簽字后交財務付款。各部門經理憑出差報告先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須提前書面請示大區(qū)總裁經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5.工資、獎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準每月考勤,財務部編制發(fā)放表,經理簽字確認,并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財務發(fā)放。

6.業(yè)務費用:業(yè)務費用包括業(yè)務交通費(含油費、保養(yǎng)費、過路費、搬運費)、快遞費、禮品費及業(yè)務招待費。經總經理批準的計劃內業(yè)務費用由部門經理審批;計劃外業(yè)務費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報銷審核制度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fā)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支出事由、項目、發(fā)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后,出納方可付款。(分公司2000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總經理或常務副總經理審批,凡2000元以上任何開支都必須由大區(qū)總裁書面簽字審批后,出納方可支付,并將有大區(qū)總裁書面簽字的審批單傳真件復印后附于原始單據后,方可作為報銷憑證)。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后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yè)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guī)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

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一覽

項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項借支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1:00-12: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15:30-17:00

費用報銷9:00-12:009:00-12:009:00-12:00

對外結帳9:00-12:009:00-12:009:00-12:00

(分公司財務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六、報銷手續(xù)

嚴格執(zhí)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并將發(fā)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fā)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戶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注明并留復印件,原件給客戶。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fā)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后付款。

2.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fā)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后,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后付款。

3.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fā)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后(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fā)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fā)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后報銷。

4.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fā)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后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fā)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fā)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并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fā)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差旅費:于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并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后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qū)總裁審批后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業(yè)務費用:所有業(yè)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fā)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使用業(yè)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業(yè)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yè)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并注明時間及招待客戶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注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注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注明客戶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guī)定填寫說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并說明原因。

8.超計劃報銷手續(xù)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xù)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guī)定

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guī)范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注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xù)后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坐飛機的有關規(guī)定

1)級別規(guī)定:總裁、分公司總經理等,出差可乘飛機。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乘坐飛機。

2)特殊情況規(guī)定:

a.業(yè)務緊急,必須乘飛機;

b.路途長,乘火車時間超過30小時;

c.本身業(yè)務需要,并由對方出機票款;

d.機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機票價格比火車硬臥票價不超過50元。

3)報批手續(xù):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3.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后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4.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詳見后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jié)余歸己、超支不補。

5.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臥為標準,如買不到硬臥票,按硬座票價的60%予以補助。

6.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裁特批。

7.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準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8.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準予單獨憑票報銷;對于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負擔費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報銷路費并領取補助。

10.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11.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出發(fā)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fā)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后出發(fā)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出發(fā)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2.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3.以下范圍內的外出不按出差處理:在廣、深、佛山、順德、中山等廣東省范圍內出差一般不予補助,如有特殊情況需部門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14.經分公司統一招聘的員工或由廣深公司統一招聘的到公司報到,可按照火車硬座或公交大巴票價,予以實報差旅費及行李托運費,不享受任何補助;

15.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6.其它

1)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簽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后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后將加倍扣還。

附件:差旅費報銷標準

職務一般地區(qū)費用標準(元/天)特殊地區(qū)費用標準(元/天)

總裁280380

事業(yè)部/職能部門總經理(主任)240320

部門經理220280

部門副經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員160200

注:1.特殊地區(qū)指:深圳、廣州、珠海、汕頭、海南;

2.事業(yè)部副總經理/職能部門副總經理(副主任)與部門經理補助標準相同;

3.經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來帳務管理制度

一、應收帳款管理

(一)收款方針

1.業(yè)務人員在公司為其客戶提供了相應的服務或勞務后,應及時把廣告認定單交由客戶確認,并及時催收款項。

2.收款時間:次月13日前。(注:數據入網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簽訂的金額)。

3.回款方式: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現金;抵實物,(所抵實物必須為公司需要或對方企業(yè)瀕臨破產無法收回所欠款項,并且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嚴禁市場員墊付業(yè)務款,否則公司除追收客戶款,沒收市場員所墊款項,并通報批評。

4.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等,部門經理必須監(jiān)督其業(yè)務款項的回收及移交,必須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四份(一份交財務、一份部門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執(zhí)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監(jiān)交人及財務部相關統計人員均應簽字,并報財務備案。接受人應核對帳單金額及是否經過客戶確認。

(二)未回款考核辦法

1.未回款處罰

1)由于業(yè)務人員失職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額;

2)由于公司內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關責任扣罰;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戶倒閉、破產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關部門證明,只扣業(yè)務成本。

2.未回款從個人收入中按比例核減,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還:

1)未回款額分三個月核扣,當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個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隨工資補發(fā),三個月內全部收回,補發(fā)全部扣款額,提成按5%;

3)若第3個月仍未回收該款項,該市場員停止業(yè)務,專職收款.在3個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補發(fā)扣款額,不予提成。

3.未回款項不計入業(yè)績。

4.3個月(含3個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請壞帳,則扣除該業(yè)務員該筆應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處以30%的罰款,其直接主管或經理督帳不利,同時處以5%的罰款。

5.若市場員連續(xù)兩個月無未回款且業(yè)績均在部門

任務額(任務額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計)以上,則酌情給予獎勵。由市場員申報,部門經理審批,財務部審核后在工資中發(fā)放。

6.財務部對部門未回款進行監(jiān)督。對3個月以上部門未回款財務部上報公司總裁。

7.對預收款,按1%的比例對市場員給予獎勵。

(三)可疑客戶及可疑帳款的處理

1.業(yè)務員在接洽客戶時,如發(fā)現客戶有異常情況,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單”,并建議采取措施。

2.業(yè)務人員對在兩個月內催收無效且金額較大的票款,應填寫“可疑客戶報告書”,并收集有關證據、資料等,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移送法律部門依法追訴。

3.催收或經訴訟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項未能收回的,業(yè)務人員應取得相關法律機關證明、債權證明、破產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種憑證,送財務部作沖帳準備。

4.對收款不報或積壓收款的業(yè)務員,一旦發(fā)現,公司將從重處罰。

二、應付帳款管理

(一)付款時間:

1.業(yè)務款項由部門申請,經過審批后執(zhí)行;

2.印刷費、版面費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報財務);

3.購置固定資產款項于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轉帳支票,非遠期、空頭或錯誤支票;

2.現金;

3.實物或廣告,要有公司總經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員領款時,必須由我公司相關人員帶領。

票據管理制度

一、發(fā)票管理

(一)申領

1.由申請人在《零星開票通知單》中詳細填寫部門名稱、申請日期、合同號(右上角填寫)、企業(yè)全稱、廣告刊登媒體或網刊全稱、業(yè)務發(fā)生具體日期、開票金額、業(yè)務性質(廣告或信息)、申請人姓名等,交部門經理審批、會計審核后開具。

2.若零星開票通知單中企業(yè)名稱與合同中的企業(yè)名稱不相符,業(yè)務員需持有雙方企業(yè)蓋章認可的證明(特殊情況可由部門經理簽字認可),財務方可開具發(fā)票。

3.杜絕開無企業(yè)名稱發(fā)票。

4.杜絕開企業(yè)名稱不全發(fā)票:任何人無權把企業(yè)名稱縮減至2-3個字。

5.若業(yè)務實際發(fā)生與合同不符,業(yè)務員需持有企業(yè)的附加合同或加蓋公章的證明方可開票。

6.丟失發(fā)票一切后果由業(yè)務人員自負,在對方企業(yè)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標明發(fā)票號及金額并加蓋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蓋公司發(fā)票專用章的發(fā)票存根聯復印件,業(yè)務人員因丟失發(fā)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發(fā)票時,需有書面申請并由各部門經理人員簽字,財務人員對于借出發(fā)票應進行登記,并及時取回。

7.發(fā)票復印件蓋章需由部門經理人員、公司總裁批準,財務人員應進行登記并由當事人簽字。

8.開發(fā)票時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財務人員均應取得公司領導的批準后,才能開具發(fā)票。

(二)具體規(guī)定

1.已提供勞務并簽訂合同的,業(yè)務員憑運營中心蓋章認可的合同及零星開票通知單或有企業(yè)蓋章認可的廣告認定單,以財務人員核對無誤后開具發(fā)票。

2.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但又未收款的,業(yè)務員根據部門經理認可的業(yè)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由部門經理或以上級管理人員簽字,方可開具發(fā)票。若此項合同終止又收不回原發(fā)票視同未回款處理。

3.未提供勞務,已簽訂合同且已收款的,業(yè)務員可憑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fā)票。

4.已提供勞務,但未簽訂合同且已收回款的,業(yè)務員根據運營中心認可的業(yè)務內容,填寫零星開票通知單或廣告(信息)認定單開具發(fā)票。

5.未提供勞務且未簽訂合同的,禁止開發(fā)票。特殊情況如預收款項等,須部門經理專門說明。

(三)回收

1.當天領出發(fā)票,已收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款項交到公司出納處,否則作挪用公款處理;當天未能收回款項的,當天必須將所領發(fā)票交還公司財務統一保管;客戶因特殊原因需先將發(fā)票留下后再結款項的,所開發(fā)票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領票人必須要求客戶簽收條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所開發(fā)票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領票人必須持客戶簽收并加蓋客戶公司公章的收條經部門經理簽字后交回公司財務。違反此項,每次扣款200元直至開除。

2.若是抵貨業(yè)務,當天領出發(fā)票,必須要求客戶開具同樣金額的銷售發(fā)票交還財務,否則必須將公司發(fā)票退回。違反此項,每次扣款100元。

3.凡將所開發(fā)票重新更改、退票(換名稱或換金額),必須寫明原因并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退換。

(四)填寫

公司統計(或會計)應根據審核無誤的《零星開票申請單》按照發(fā)票順序認真填寫,保證真實、準確、完整,并加蓋公司發(fā)票專用章。不得涂改、挖補或撕毀,如有填錯,應整套(存根聯、發(fā)票聯、記帳聯)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以備查驗。

(五)監(jiān)督

會計(統計、業(yè)務部門)應根據當天的“支票回收單”核對每張發(fā)票(每筆業(yè)務發(fā)生額)的回款情況,對所開出發(fā)票(所發(fā)生業(yè)務)進行監(jiān)督。

(六)內容不符時的處理

支票回收的付款公司名稱與市場員所報客戶名稱或所申請發(fā)票名稱不符時,市場員必須同時上交由付款方加蓋財務章的付款說明交財務備案。如無說明,財務先扣留支票,要求業(yè)務人員補交說明,如到截止日期仍無說明,按未回款處理。

二、收據管理

1.收據視同發(fā)票管理。

2.收據、發(fā)票不得重復開具,若已開出收據需換開發(fā)票,必須要求客戶先將收據退回后再補開發(fā)票。

3.以上規(guī)定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如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出現問題由財務部負全責。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3.出納收取支票時,須立即開具加蓋有“支票收訖”章的一式四聯的《支票回收單》,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繳款部門、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4.支票的使用必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計外部分)簽字后出納方可開出;

5.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6.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四、票據管理原則

1.加強票據管理,杜絕單據遺失現象。誰遺失誰負責,罰遺失者每張單據金額的10%,直接從報銷金額中扣除(即實報金額為應報金額的90%)。

2.財務有權拒絕持非正式票據報銷。

工資及相應級別報銷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則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計算每月應發(fā)工資;

2.每月10日發(fā)放上月基本工資,20日發(fā)放提成或績效,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存入員工個人帳戶(遇節(jié)假日順延);

3.自動離職人員工資待辦理完移交手續(xù)后于次月10日到財務部結算;

4.每月2日前由人事部統一上報公司人員考勤、人員崗位及相應社保異動表、獎罰等情況到財務部,部門人員獎金由各部門經理上報。

5.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據當月考勤統計情況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由財務部門審核人事部門計算的工資,統一制工資表,執(zhí)行公司有關制度、規(guī)定;

6.工資單經財務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簽字方可發(fā)放;

7.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并調整工資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二)保密原則

工資報酬實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非因履行工作職責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獲悉的公司薪酬結構;任何員工不允許以任何方式詢問、議論他人的薪資報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資報酬。凡違反者公司將做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處理。

(三)收入掛鉤原則

1.為適應激烈的市場競爭及各事業(yè)部-利潤中心的經營管理需要,各利潤中心的人員收入、福利與所在利潤中心的總體效益相結合,具體工資等級由各利潤中心按本工資管理制定擬定。其中:業(yè)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本人的業(yè)務完成額直接掛鉤;非業(yè)務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其所在利潤中心的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相關聯;根據不同利潤中心的實際情況,條件具備部門的主管(含)以上人員可實行年薪制。

2.職能部門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的整體利潤及個人績效考評的實際情況掛鉤,實行月薪制。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工資管理制度,根據本部員工崗位職責、員工個人工作資歷等情況確定本部員工的工資等級。

(四)備案原則

1.對于利潤中心的業(yè)務人員與錄入人員的收入標準,可在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原則基礎上根據自身情況做調整,但必須在年度經營計劃中明確說明,并經公司批準后報運營中心備案,方可執(zhí)行;

2.所有利潤中心、職能部門的人員工資等級必須在財務或運營中心備案(年薪制的除外)。

(五)薪酬結構

1.薪酬結構種類

1)年薪制加期權股;

2)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加期權股;

3)基本工資加傭金(提成)制;

4)基本工資加計件工資加績效獎勵。

2.基本工資可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飯補構成。

3.對應于不同級別的人員公司規(guī)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交通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禮品費等與業(yè)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可與下月10日據實報銷;同時部門經理對本部門員工費用報銷,可在其相應的額度內,根據部門業(yè)績及員工當月工作考核情況予以調整。

4.根據深圳市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深圳市戶口員工的房補,以“住房公積金”體現,直接存入個人帳戶而非深圳戶口的員工作為相應的福利,對應不同的級別人員公司規(guī)定不同金額的費用報銷額度,凡在此額度范圍內的住房費用,可以據實報銷。

5.實行以上薪酬結構的人員,除了由公司在法定節(jié)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給予加班費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費。

6.每位員工只能享受一種薪酬結構,不允許既享受獎金基數又享受提成。

7.實行薪酬結構(3)(4)類的人員,其傭金(提成)提取標準以及計件工資的計算標準必須在公司財務部備案,并有財務部門的監(jiān)督核算。

8.實行年薪制的人員,其年薪總額的50%—70%按月發(fā)放,根據收入標準相應級別確定每月的預期收入額,剩余30%—50%部分在年度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fā)放。

二、工資定級權限

1.各事業(yè)部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公司總經理確定。

2.由公司總經理確定工資的人員,工資文件由財務部負責備案,財務部經理負責編制報表及發(fā)放的執(zhí)行工作;其他人員的工資定級文件由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zhí)行。

3.利潤中心人員工資定級:

1)各事業(yè)部總經理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與其利潤中心的年度經營計劃中各項指標掛鉤,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zhí)行;

2)事業(yè)部總經理以下實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的年薪水平及月收入標準,由事業(yè)部經理制訂并隨其利潤中心的年度經營計劃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zhí)行;

3)年薪制以外的管理人員、專業(yè)人員、業(yè)務人員、操作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事業(yè)部總經理確定后報運營和財務部備案并執(zhí)行。

4.職能部門人員工資定級:

1)部門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的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個人績效掛鉤,其工資級別由公司總經理確定,財務部經理負責執(zhí)行;

2)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定級與考核標準,由部門負責人制訂,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后,運營中心、財務部備案并執(zhí)行。

三、工資收入標準(見附表)

通訊,交通費用報銷規(guī)定

一、報銷對象

1.非年薪制部門經理;

2.經理助理;

3.非年薪制主管。

二、報銷額度

1.部門經理:200.00元;

2.經理助理:150.00元;

3.主管:100.00元。

三、報銷辦法

1.當月發(fā)生的實際費用大于報銷額度的以報銷額度為限,當月發(fā)生的實際費用小于報銷額度的以實際發(fā)生的為限;

2.當月30日前報上月20日到當月20日費用,不可跨月報銷;

3.實行年薪制的所有人員不再報銷通訊費用。

四、相關規(guī)定

1.公司給予報銷費用的手機每日晚10:00之前必須開機;截稿日通宵開機;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復機或不接電話。如經核實,一個月內有累計兩次在要求時間內未開機或未復機情況,本月通訊費用不予報銷。

2.交通費用報銷對象及額度可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心得 企業(yè)財務管理制度范本

第12篇 建設集團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

為明確財務責權,健全財務制度,加強公司工程項目財務預算控制,特設立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制度。此項制度主要針對的是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各項費用。主要分為:直接費用、間接費用。

直接費用是直接消耗于工程施工過程的費用,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清雜費。

人工費是指工程直接施工人員的勞務報酬,此項費用應依據各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管理小組月末提供的考勤簿、派工協議書及建筑安裝工程預結算等用工原始憑證核算。超出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總監(jiān)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材料費是指工程施工中直接耗費的材料(半成品、成品)、低值易耗品(構配件、零部件)及周轉材料費用等。材料費用包含外購材料費用和公司庫存材料費用。

1.外購材料費用主要由購價、包裝費、稅金、運輸費、保管費構成,此項材料費用由項目經理按公司給出的該單體工程項目〈物料采購預案〉提供相應的物料申購單,ae工程項目總監(jiān)按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物料采購人員憑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簽批后的物料申購單向財務部進行請款,出納根據〈物料采購預案〉對物料申購單進行復核后辦理借支手續(xù)。工程材料費超出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向總經理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2.公司庫存材料費用是指將公司庫存材料用于各工程項目中所產生的材料費用,各工程項目設計工作展開前,設計師應優(yōu)先考量公司庫存材料存量。各工程項目施工前,項目經理應按設計將工程項目中所使用的公司庫存材料向物料倉儲員簽領,物料倉儲員按庫存價格開具出庫單,出庫單一式三單,第一聯物料倉儲員留底,第二聯交財務辦理財務手續(xù),第三聯交項目經理查驗材料。財務部依據出庫單將該材料成本由公司轉入該單體工程項目成本中。

3.采購人員將所采購物料運至項目工地時,如該單體工程項目設有倉管員的,采購人員憑物料原始單據及倉管員開具的入庫單至財務部核銷帳款;如該單體工程未設有倉管員的,采購人員憑該項目之項目經理簽字確認的原始單據至財務部核銷帳款。采購原始單據上必須注明所購材料的名稱、品牌及規(guī)格。

清雜費是指直接費用以外用于施工過程的各項費用,主要含:工程臨時費用、現場清理費用及二次搬運費用等。清雜費用由各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總監(jiān)按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后,各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管理小組相關經辦人員憑ae項目總監(jiān)簽字確認后的原始憑證進行核銷。超出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向總經理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間接費用是以ae項目管理小組為組織、管理施工活動所發(fā)生的費用,主要包括:臨時設施費、工程項目管理費。

臨時設施費是指工程項目施工搭建臨時設施所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例如臨時水電費用(見工程項目臨時水電管理條例)等。臨時設施費用由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按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后,各單體工程ae項目管理小組相關經辦人員憑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簽字確認后的相關原始憑證進行核銷。超出該單體工程項目預算部分,須由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申報,由總經理核批。

工程項目管理費用是指組織工程項目施工所發(fā)生的各項開支,主要含:管理人員工資、辦公用品管理費用、交通車輛費、差旅費、臨時辦公住所費、通訊費、工作餐費等。

1、管理人員薪資是指各單體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每月薪資,主要含:基本底薪、崗位薪、通訊補貼、項目補貼。其中基本底薪及崗位薪按公司管理條例中規(guī)定之崗位級別發(fā)放;通訊補貼標準由ae項目總監(jiān)申報,總經理簽批后,按所簽批之各人標準在每月薪資中體現。

2、辦公用品管理費用是指在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各ae項目管理小組所發(fā)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文具費用、電腦耗材、辦公輸出等費用。綜合管理部依據各工程項目工程量大小,按預算額3‰至1‰的比例劃撥至公司帳戶,做為該單體工程項目之辦公用品管理費用。綜合管理部依據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所呈之《工程項目辦公用品申領單》,并結合公司當前配置狀況,對符合申領條件的,綜合管理部在經營運總監(jiān)簽核后進行統一置辦、配發(fā)。特殊情況如需在外自行購置的,應由ae項目總監(jiān)向綜合管理部另外申請,經營運總監(jiān)核批,方可由ae項目管理組自行購置。各單體工程項目相應發(fā)生的相關辦公用品費用,綜合管理部核辦后,提交財務部計入公司管理成本。其他辦公用品管理按公司《綜合管理系統之辦公用品管理條例》執(zhí)行。

3、交通車輛費用是指在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ae項目管理小組所發(fā)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市內交通費、油費、路橋費及維修費用等,財務部依據綜合管理部提供的車輛統計費用,將此項費用計入各單體項目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中。

4、臨時辦公住所費是指在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ae項目管理小組所發(fā)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辦公設施、日常用品、房租水電、煤氣等。綜合管理部依據各單體工程項目的此項預算及公司資源配置狀況,酌情辦理部分資源購置及辦公設施、日常用品之出入庫手續(xù)。其中,相應發(fā)生的相關費用以及所產生的房租、水電費用由綜合管理部統計抄報財務部,由財務部計入該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辦公設施及可回收再利用之日常用品由該單體工程項目ae項目總監(jiān)在項目竣工后向綜合管理部辦理入庫歸還手續(xù),如有毀損,照價賠償,相關費用計入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各ae項目組管理人員之私人用品不含其中,由各人自行辦理。)其他辦公設施、設備管理按《綜合管理系統之辦公設施、設備管理條例》執(zhí)行。

5、通訊費用是指各單體工程ae項目管理人員除基本通訊補貼外,由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提案、經營運總監(jiān)核批后的工程通訊費用補貼。該項費用由財務部計入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

6、工作餐費是指各單體工程項目施工期間所發(fā)生的相應費用,主要包括:ae項目管理人員工作午餐、工作晚餐、鐘點廚師薪資等費用,此項費用計入該單體工程項目之管理成本。

差旅費是指工程項目管理小組成員在工程項目地點之外發(fā)生的用于工程項目管理及采購事宜的費用,由各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按各單體工程項目預算進行核批后,工程項目小組經辦人員提供該單體工程ae項目總監(jiān)簽字確認后的原始憑證進行核銷。

各單體工程ae項目管理小組提供的相關原始憑證,須在票據后詳列發(fā)生時間、地點、費用發(fā)生事由及費用相關人員,由費用發(fā)生人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報銷手續(xù)。

集團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框架(十二篇)

彩虹集團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框架一彩虹集團現行財務管理癥結診斷和分析1、缺乏有效制度2、會計信息失真3、會計信息不及時4、內部控制失效5、權力分配與制約失當6、預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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