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供水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進一步完善稽查部門的管理機制,確保安全供用水,加強對收費服務過程中工作質量、服務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減少違章、違規(guī)、違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稽查工作內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內部及廣大市民宣傳貫徹執(zhí)行供水行業(yè)有關法規(guī)和制度。
2、對公司營銷等部門內外勤工作人員工作質量、服務進行監(jiān)督和檢查。
3、對公司的內部職工采取不正當手段同用戶聯(lián)手損害公司利益、謀取私利等貪污現(xiàn)象進行稽查處理。
4、會同各收費部門對各類違章用水進行查辦、追繳、處罰,包括對公司內部違章用水的查處。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私自進行水表裝、改、換、移、落等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
二、對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對外執(zhí)法過程中,稽查人員必須持有執(zhí)法證件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稽查人員對違章用水點要控制好現(xiàn)場,攝影取證,證實違章用水事實,同時,做好現(xiàn)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并下發(fā)違章用水通知。
3、對不履行處罰義務的用水戶,稽查人員要請示稽查保衛(wèi)處長,采取停水措施。處罰金額以《黑龍江省實施(城市供水條例)辦法》為準,并開據(jù)稅務局下發(fā)統(tǒng)一發(fā)票。
4、違章用戶對處罰提出異議者,可以提出行政訴訟或行政復議。
三、對內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對內執(zhí)法過程中,稽查人員嚴格檢查各收費部門的收費質量及服務質量,內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對所查出問題稽查保衛(wèi)處統(tǒng)一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時向被稽查部門領導反饋,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復核、進一步稽核,對已確認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2篇 供水安裝公司管理制度
市供水安裝公司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供水管道工程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和管理,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工作任務,進一步完善安裝公司的績效管理機制,規(guī)范施工人員的行為規(guī)范,盡心盡力干好本職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對工程投標的管理與考核
1、技術部負責供水管道工程投標工作,嚴格執(zhí)行“工程建設施工招投標管理辦法”,掌握招標的理論知識,堅持公開、公平、合理的原則,遵章守法不以權謀私,行賄受賄。
2、技術部負責編制供水管道工程投標書,投標書包括的文件:投標書及其附錄;授權書;投標保證金;報價的工程量清單;輔助資料表;證明合格條件和資格的資料。
3、投標書批準、發(fā)出前,技術部負責組織技術、質檢、材料、預算等有關人員進行評審,填寫“產品要求評審報告”,總經理批準。
二、對工程合同的管理與考核
1、技術部負責中標后的工程合同簽定,安裝公司按合同條款實施。
2、工程合同要具有合法性、規(guī)范性、實用性、系統(tǒng)性、科學性。
3、工程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工程名稱、地點、工程范圍、工程造價、工程質量、開、竣工期限及有關事項和責任。
4、合同簽定前,由技術部組織技術、質檢、材料、預算等有關人員進行合同的評審,填寫“產品要求評審報告”,總經理批準后,簽訂正式工程合同。
三、對工程開工的管理與考核
1、工程具備開工條件后,由安裝公司填寫開工報告,開工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可開工。
2 、開工報告由技術部上報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批準后通知安裝公司開工。
3、工程開工前,由技術部到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辦理委托監(jiān)督手續(xù)。
四、對圖紙會審的管理與考核
1、圖紙會審必須有建設單位、設計單位主持,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交底,技術部組織技術、質檢、安裝公司有關人員參加,三方共同會審圖紙。
2、設計交底的內容、圖紙會審提出的問題及會審結論均應做好記錄,填入圖紙會審記錄中。
五、對施工準備的管理與考核
1、施工前的準備工作由安裝公司全面負責。
2、技術部負責檢查安裝公司施工前施工現(xiàn)場、施工材料、施工設備、施工人員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責成安裝公司立即進行整改,滿足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開工。
六、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管理與考核
1、安裝公司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作為指導施工的技術、經濟文件,技術部負責審核,審核其內容的適宜性,報總經理批準。
2、給水管道管徑大于dn600mm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不足)小于dn600mm的編制施工方案。
3、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
a)工程概況;
b)施工準備實施計劃;
c)總進度計劃與進度統(tǒng)籌圖;
d)主要工程量表;
e)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技術措施;
f)質量安全目標規(guī)劃與保證質量和安全措施;
g)主要材料、設備、機具需用計劃;
h)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4、技術措施的內容
a)根據(jù)季節(jié)施工特點,編制冬期、雨季施工技術措施。
b)技術措施應包括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保證質量措施;對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及使用的機具要求;安全措施、防護設施的要求。
七、對技術交底的管理與考核
1、施工前,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必須編制技術交底卡,按分項工程、分工種向工人隊組進行技術交底,接受交底卡人完全理解內容后由交底人和受理人雙方簽字、并注明日期。
2、技術交底的內容
a)計劃交底:交勞動力安排,施工組織、進度要求;
b)質量交底:交質量標準、保證質量措施、質量評定內容;
c)技術交底:交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方法、特殊過程控制要求;
d)安全交底:交安全措施、安全規(guī)程 、防護設施要求。
3、生產技術部按工程進度檢查各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的內容,記錄的內容,記錄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發(fā)現(xiàn)問題責成安裝公司進行完善。
八、對施工日志的管理與考核
a)施工日志由安裝公司技術人員每天填寫。
b)施工日志的容包括:施工內容、施工方法、施工條件、人員調動、供應情況、質量情況、安全情況、有關指示、有關檢查、氣候情況等。
c)技術部對安裝公司施工日志的填寫情況,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施工日志內容的完整性,發(fā)現(xiàn)問題責成安裝公司進行完善。
九、對施工質量的管理與考核
a)安裝公司質檢員按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的要求,對分項工程進行分段檢查,填寫“工序質量檢驗評定表”,“水壓試驗記錄”,作為工序評定的依據(jù)。
b)由技術部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召開質量分析會,將檢查的內容做好記錄,對檢查出的問題,責成安裝公司進行整改,確保工程質量要求。
十、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考核
1、施工進度的控制
安裝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統(tǒng)籌編制施工進度計劃表,并按計劃施工,技術部每旬抽查一次,督促按進度計劃施工,確保工程交付期限。
2、施工設備的控制
給水管道施工中使用的設備機具,必須履行設備進場驗收手續(xù),運轉正常、驗收合格。
3、施工材料的控制
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原材料和成品必須有產品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同時必須具有材料的試化驗單并有技術負責人簽署的意見,方可進入現(xiàn)場使用。
4、施工人員的控制
a) 安裝公司的項目經理、工長、質檢員需經過培訓并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后,方能上崗單獨承擔施工技術管理工作。
b)電焊工、氣焊工、鉗工需經培訓并取得規(guī)定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進行與資質相符的焊接操作。
c)管工、鉚工、鉗工需經培訓并取得規(guī)定部門頒發(fā)的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操作。
5、安裝公司必須按工程圖紙施工,嚴格遵守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接受工程質量監(jiān)督,確保工程質量。
6、施工過程要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執(zhí)行,不得擅自修改已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修改時按原審批程序報批。
7、施工過程中應按規(guī)定要求填寫各標段溝槽開挖、安管、檢查井、回填
等分項工程的“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及各項內業(yè)資料,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完整,各級部門和人員簽章手續(xù)完整。
8、技術部每月對各單位工程施工過程控制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責成安裝公司進行整改,確保工程質量。
十一、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管理與考核
1、工程竣工后,由安裝公司向質量監(jiān)督站提交竣工報告和工程技術資料,申請工程質量核驗、評定質量等級。
2、由技術部組織安裝公司、維修公司、水表檢定中心、、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簽署竣工驗收單。
3、驗收內容:主要工程數(shù)量、造價、竣工日期,工程質量情況、工程質量等級、遺留問題,有關各方同意驗收的簽證等。
十二、對技術檔案資料的管理與考核
1、技術檔案由安裝公司整套匯集編目立卷,上交技術部審核,統(tǒng)一由檔案室保存。
2、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a)開、竣、停、復工報告;
b)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c)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單、技術核定單;
d)技術措施,季節(jié)施工技術措施;
e)施工日志,質量回訪,保修單;
f)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試化驗報告,半成品,構件出廠合格證;
g)施工試驗報告,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定位測量記錄;
h)工序、部位、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記錄、管道試驗、水池滿水試驗記錄;
i)工程竣工核驗證書,竣工圖。
十三、對工程預、結算的管理與考核
1、工程預、結算的編制人員一般應具有黑龍江省建設廳須發(fā)的資質證書;
2、工程預、結算資金不得突破設計概算資金。
3、編制工程預、結算的工程項目必須具有符合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
4、預、決算的內容應完整、準確,符合有關計算標準和工程實際情況。
第3篇 供水公司服務承諾制度
供水公司的服務承諾
一、服務內容
1.業(yè)務接待;2.供水水質;3.供水壓力;4.管道維修;5.抄表收費;6.工程施工;7.水表檢定與維修。
二、服務標準、程序和時限
1.業(yè)務接待
(1)工作人員在受理業(yè)務時,態(tài)度熱情、主動負責;用戶來電鈴響三聲有應答;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接待人員服務盡量簡化手續(xù),方便用戶,對用戶來電來訪提出的問題立即答復,當時解決不了的24小時內給予答復,特殊情況5個工作日處理完畢,收費服務辦結迅速;用戶來信,一周內辦理,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2)受理用戶用水申請,接待人員要文明禮貌,公開接水程序,并張掛上墻。符合給水規(guī)定、且各項手續(xù)齊全應立即登記。7日內安排勘察、設計,一般情況下,設計15日內完成,并保證設計質量。設計完成后,7日內審批完畢。用戶交齊有關費用、完善有關手續(xù)后,1日內將用戶資料交施工部門。
2.供水水質
(1)化驗人員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按國家規(guī)定定期采樣化驗分析,發(fā)現(xiàn)水質問題,5日內給用戶做出明確答復。
(2)按國家規(guī)范,做好水凈化處理工藝與檢測,加強水質管理。嚴格做好源水、出廠水、管網水的管理,水質綜合合格率不低于98%。
3.供水壓力
⑴市中心區(qū)服務壓力滿足規(guī)范要求,壓力合格率不低于97%;
⑵計劃停水提前24小時通過電視臺、電話、網站平臺等形式通知用戶;突發(fā)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時盡快發(fā)出通知;
⑶用戶反映供水壓力突然降低、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項咨詢,在24小時內做出處理或給予答復。
4.管道維修
(1)管道維修維護人員定期巡檢、維護、保養(yǎng)和管理供水管線及附屬設施。發(fā)現(xiàn)井蓋缺損,維修或更換不超過24小時,確保安全供水,管網修漏及時率達到98%以上。
(2)發(fā)現(xiàn)或接到報漏、爆管等跑水的,停水人員市區(qū)不超過30分鐘、郊區(qū)不超過40分鐘趕到現(xiàn)場實施停水措施,dn100以上管道突發(fā)性損壞,市區(qū)1小時、郊區(qū)2小時搶修人員必須趕到現(xiàn)場,小修不超過24小時,大修不超過36小時,并在維修期間設置安全施工標志,特殊情況除外。
5.抄表收費
(1)抄表收費人員對用戶要做到文明禮貌。
(2)抄表員要做到準確、蓋好兩蓋(表蓋和井蓋)。如遇到物壓、表壞、積水等原因確實不能抄表時,抄表員要及時下達限期整修通知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抄表準確率不低于99.5%,并按規(guī)定標準收取水費。
(3)用戶對用水量、收費、故障表等業(yè)務提出查詢,2日內給予答復。
6.工程施工
(1)接到用戶的審批批準單和有關資料,通知用戶繳齊工程預交款,具備施工條件,一般情況下,7日內安排施工。施工人員上崗時要文明禮貌。
(2)確保施工質量,嚴格執(zhí)行國家施工有關規(guī)范,按期完工,做好施工記錄,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工程施工期間要設立施工警示標志,保證安全。
7.水表檢定和維修
(1)對外服務人員上崗要文明禮貌,依法完成水表周檢計劃,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檢定規(guī)程和收費標準。
(2)接到用戶對水表計量提出異議或水表需要維修反映,7日內完成檢定或維修,拆裝表在一般情況下,每次停水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工作完畢做到工完、料清、場地清。
三、供水公司對外業(yè)務及服務電話
客戶服務部:z
服務投訴電話:6z
供水熱線:z
供水調度及搶修:z
便民服務隊:z
工程服務大廳:z
第4篇 供水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供水公司車輛管理制度(2)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達到安全行車、節(jié)能降耗,并確定工作生產用車之目的,制定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一、 車輛管理辦法
(一)本規(guī)定所指車輛系公司所有車輛,由部、室根據(jù)工作需要調度。
(二)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嚴禁公車私用。
(三)車輛出市區(qū),需報部、室分管經理批準;對外借車和駕車出差,一律報請總經理批準。
(四)所有車輛年審費、保險費、購置費等一律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辦理。行政部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yǎng)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xù),確保車證合一,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五)各種車輛如在運營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等,除向所在交警部門報案外,應立即報行政部處理,并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六)節(jié)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車輛一律要停放在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確需使用的,必須由分管經理審批。車輛所屬部、室的負責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行政部。
(七)駕駛員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報告部、室負責人,說明原因。部、室負責人應及時將情況告知行政部。
(八)行政部每月將考核結果及車輛存在的問題予以通報。
二、駕駛員管理規(guī)定
(一)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安全駕駛車輛。
(二)各駕駛員考勤由各部、室統(tǒng)一考記。
(三)嚴禁酒后駕車。
(四)駕駛員對單位的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五)駕駛員應及時主動地保養(yǎng)、清洗車輛,保持車輛干凈衛(wèi)生,車內無垃圾雜物。
三、車輛維修和加油規(guī)定
(一)公司所有車輛維修和加油統(tǒng)一由行政部負責。
(二)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需維修的,由相關部、室負責人簽字申請,報行政部審核,經行政部分管領導審批和總經理批準后,到公司指定維修廠修理。維修期間,行政部要嚴格要求和監(jiān)督維修廠按已審定的擬維修配部件進行維修,如新增加必要的維修事項,必須向分管領導或總經理再申請、再審批。車輛修好接車時,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由專任駕駛員簽字接車。維修費由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辦理。
(三)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jié)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必須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1. 每周二、周五上午為統(tǒng)一加油時間,特殊情況需外出加油的,由車輛所屬部、室負責人報分管領導批準,事后及時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
2. 實行油卡加油制度,由油料管理員統(tǒng)一保管。油料管理員在現(xiàn)場核實后開具實量小票,并由駕駛員簽字認可;
3. 行政部建立車輛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各車輛用油情況,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進行統(tǒng)計,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四、獎罰細則
(一)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 無照駕駛;
2. 酒后駕駛;
3. 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4. 違反交通規(guī)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5. 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工作需要用車,但駕駛員無故不出車者,每次處罰100元。
(三)嚴禁公車私用,違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并處罰部、室200元,因此發(fā)生的一切損失,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四)發(fā)生車輛交通事故,根據(jù)交警部門認定責任經濟損失數(shù)額,扣減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后的剩余部分,駕駛員按責任大小進行承擔經濟損失,負全責的賠償2000元,并取消駕駛資格,主責賠償1000元,次責按500元以下賠償。
(五)隱瞞交通事故者處罰200元,并取消駕駛資格,同時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對車輛維修中發(fā)生的虛假行為,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追繳公司經濟損失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取消駕駛資格,由司法部門處理。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送給他人,如有發(fā)現(xiàn),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追繳公司經濟損失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由司法部門處理。
(八)嚴禁公車駛入風景區(qū)、水源保護區(qū)及其它禁停區(qū)域等,如發(fā)現(xiàn),公司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因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
(九)未經批準,公司車輛在工作日八小時以外、節(jié)假日外出的,對部、室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車輛外出產生的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并處罰責任人1000元。
(十)行政部應每月不定時對車輛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車輛臟亂的,每次處罰駕駛員20元。
(十一)一年之內未有任何交通違章記錄和全年安全無事故者,根據(jù)車輛保費返還金額獎勵駕駛員300元。
第5篇 供水公司職工年休假制度規(guī)定
供水公司關于職工年休假制度的補充規(guī)定
公司各部、室:
按照《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根據(jù)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年休假。”公司作為公用服務性行業(yè),生產責任重大、經營任務繁重,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崗位人員逐年缺失嚴重的現(xiàn)狀,現(xiàn)就公司管理制度中年休假制度做如下補充規(guī)定:
一、各部、室享受年休假的職工當月工資只發(fā)放工資構成中的前四項,即:崗位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生活補助。
二、各部、室享受年休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公司年底“雙薪”。
三、職工遇重大不可預見事件(天災人禍、本人及直系親屬重大疾病住院、家庭發(fā)生重大變故等)需請事假時,經班長、副部長(副主任)、部長(主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可在其年休假的假期內沖抵年休假,不扣發(fā)工資和年底“雙薪”。
公司管理制度中原年休假制度與此補充規(guī)定相悖的,以本次補充規(guī)定為準。
本規(guī)定從2023年1月3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