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瓦斯檢查工作井下巡回檢查制度
礦井瓦斯檢查是防治瓦斯事故的主要監(jiān)測手段,及時有效的檢測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進行瓦斯治理。為了約束瓦斯檢查員的不規(guī)范行為,防止錯檢、漏檢、假檢等不規(guī)范的工作行為等的發(fā)生,保障瓦斯治理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瓦斯工井下巡回檢查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礦的瓦斯檢查工井下巡回檢查制度。
本礦瓦斯檢查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有關井下巡回檢查制度規(guī)定及本礦井下巡回檢查制度,對井下有關地點進行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氣體的巡回測定,對于有關瓦斯檢查員的不規(guī)范工作行為,依據本礦巡回檢查制度予以處罰,具體內容如下 :
(一)瓦斯檢查工井下巡回檢查制度測定的地點:
1、采取回風巷和采煤工作面回風巷。
2、采煤工作面。
3、掘進工作面和掘面回風流。
4、盲巷、臨時板閉地點。
5、硐室、機電設備設置地點。
6、停風地點。
7、有人工作的地點。
8、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其它巡回檢查地點。
瓦斯檢查員為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巡回地點進行檢查測定的予以200元罰款并停止工作進行相應制度學習教育。
(二)瓦斯檢查工作對上述地點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氣體巡回檢查測定具體要求及違反具體要求的處罰決定:
1、堅決杜絕空檢、漏檢、假檢。
空、漏、假檢是一種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瓦斯檢查制度的行為,瓦檢員如沒有上崗、空崗、遲到或早退,沒有按分工區(qū)域和地點進行巡回檢查,沒有按規(guī)定次數(shù)檢查測定,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瓦斯積聚隱患或沒有進入實地檢查測定而填寫假記錄,匯報假情況,弄虛作假的,予以200元罰款并停止工作進行相應制度學習教育。
2、瓦斯檢查工巡回檢查次數(shù)和路線必須嚴格按照月初制度的瓦斯檢查設置計劃執(zhí)行。本礦為低瓦斯礦井,瓦斯檢查員巡回檢查次數(shù)為兩次。瓦斯檢查人員檢查路線必須嚴格按設置的路線行走,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檢查地點,時間誤差不得超過十五分鐘。出現(xiàn)特殊情況要在檢查手冊中注明。本礦瓦斯檢查員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次數(shù)、路線、時間檢查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予以100元罰款,并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3、巡回測定的數(shù)值要準確。
瓦斯檢查工對檢查測定的地點要科學、客觀的反映如實數(shù)值,不得假報或不報。
瓦斯檢查工如違反關于上款的規(guī)定予以100元罰款,并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4、瓦斯檢查工巡回檢查測定時要“三對口”。
瓦斯檢查工的瓦斯檢查手冊、瓦斯記錄板、瓦斯臺帳數(shù)值必須一致,瓦斯檢查工哪違反關于上款的規(guī)定的予以50元罰款并批評教育。
5、瓦斯檢查工巡回檢查完畢交接班時遵守本礦的《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制度》。
本礦瓦斯檢查工應盡職盡責,做好本礦井下的巡回檢查測定工作。
瓦斯檢查工必須親自認真填寫,對于漏記、錯記、假記、他人代記的予以50元罰款,連續(xù)3次處罰的停止工作,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6、對于違反本制度的任何一條或任一一款累計超過5次的予以罰款100元并停止工作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瓦斯檢查工必須認真遵守本制度,做好瓦斯檢查工作。
第2篇 通風隊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一、瓦檢員的職責范圍
1、瓦檢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合格,持有效證件上崗,無證或考試成績不合格不得上崗。
2、井下各工作面、巡巷和地面筒倉由專職瓦檢員進行檢查,瓦檢員必須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3、瓦檢員要將檢查結果填寫在工作面以及檢查地點的瓦檢牌上,檢查日期、檢查時間、檢查數(shù)據和檢查人員必須做到三對口:井下記錄牌、瓦斯記錄本和瓦斯臺帳三對口。
二、瓦斯檢查次數(shù)及檢查地點的規(guī)定:
1、各工種面的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好“一班三匯報”制度,嚴格安,瓦斯檢查牌板次數(shù)一班有一次、二次、三次的,嚴格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認真檢查瓦斯和有害氣體并認真填寫。
2、由于每班井下生產狀況不確定,所以每班瓦斯員所接收的檢查地點不一定一樣,特殊時間必須聽從隊干安排,并積極認真的完成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三、瓦斯檢查管理規(guī)定及考核
1、零點班瓦檢員要安通風科規(guī)定工作面進行氣體氣樣采集,并升井后交回隊部,嚴禁弄虛作假,否則發(fā)現(xiàn)一次處罰50分。
2、井下各個工作面,特別是綜采面上隅角和掘進工作面掘進,炮掘工作面放炮時,嚴格對瓦斯進行監(jiān)測,當瓦斯達到0.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及時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待瓦斯降下來穩(wěn)定后再作業(yè),當瓦斯達到0.8%就會造成瓦斯超限事故,將嚴肅處理,所以瓦檢員必須盡心盡責,當瓦斯偏高時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瓦斯集聚;但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及時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匯報的處罰100——500分的罰款。
3、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0.6%,嚴禁爆破。否則處罰100分,并交礦處理。
4、因檢修、停電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瓦斯員應立即將現(xiàn)場情況向生產調度、通風調度、安全調度匯報情況,一次不匯報處罰100分。
5、瓦斯檢查相鄰的牌板間隔必須在5分鐘以上,二次檢查點不能超過4個小時,三次不能超過3小時。
6、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所領儀器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保證儀器完好,并攜帶探杖、巡回圖表、記錄工具等必需品,下井攜帶儀器不規(guī)范或攜帶儀器不全查出一次處罰50分。
7、不堅守綜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檢查點特殊環(huán)節(jié)的瓦斯檢查的,查出一次處罰100分。
8、私自串崗、脫崗,查出1次處罰100分;每漏檢1個檢查點處罰50分;瓦斯檢查不執(zhí)行“三對口”的查出一次處罰100分。
9、所有瓦斯檢查點必須設置瓦斯檢查牌,瓦斯檢查牌上應標明檢查點、時間、班次、檢查人員、檢查次數(shù)、檢查內容,內容填寫不全的處罰責任人50分。
10、所有瓦檢員必須在工作面指定地點現(xiàn)場交接班,交班時要將當班檢查地點的“一通三防”情況和遺留問題交接清,并用指定電話向通風調度匯報,調度值班人員做好記錄。查出一次不符合規(guī)定按不正常交接班處理,處罰責任人100分。
11、瓦檢員負責所經路線的“一通三防”問題的檢查和瓦斯檢查,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一通三防”隱患問題時及時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匯報處理,查出一次不符合規(guī)定處罰責任人50分。
12、檢查過程中發(fā)生礦井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時,瓦檢員嚴格按《主扇無計劃停風應急預案》和《局部通風機無計劃停風處理應急預案》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及時向三個調度匯報情況等待命令,查出一次不匯報處罰100分。
13、在瓦斯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時,瓦檢員必須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區(qū)域內的作業(yè),撤出人員,并按規(guī)定切斷電源,向通風、生產、安全調度和隊部進行匯報,嚴禁瓦斯超限作業(yè)。查出一次不匯報的處罰100分,不執(zhí)行停電撤人的處罰500分。
14、瓦檢員在檢查瓦斯過程中出現(xiàn)特殊情況(如病、礦燈熄滅、瓦檢儀出現(xiàn)故障)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分別向隊值班隊干、安全、通風調度匯報,經同意后方可上井,同時值班隊干和安全、通風調度的調度員要安排好以后的瓦斯檢查,并做好記錄。未經過隊部、調度同意的不得私自上井、脫崗,否則處罰責任人100分。
15、巡巷瓦檢工必須按照巡回圖表、沿檢查路線、按規(guī)定的時間檢查,在正常情況下若與圖表誤差超過20分鐘按假報瓦斯數(shù)據處理,查出一次處罰50分。
16、炮掘工作面 “一炮三檢”是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要認真檢查放炮地點附近的瓦斯,瓦斯?jié)舛瘸^0.8%時,不準放炮,查出一次不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的處罰100分。
17、瓦斯員負責所檢查范圍內巷道煤塵堆積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巷道有厚度超過2mm,連續(xù)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必須要求主管單位進行立即沖洗,不沖洗的必須立即向隊部和通風調度匯報,否則查出一次不匯報的處罰瓦斯員50分。
18、瓦斯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瓦斯檢查制度,嚴格執(zhí)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否則嚴肅處理,責任心不強的調離工作崗位。
19、井下瓦斯檢查點牌板損壞或沒有掛設的如果三班都未匯報考核三個班每人30分,如果上一班未發(fā)現(xiàn)下一班發(fā)現(xiàn)考核上一班30分。
第3篇 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嚴格劃分瓦檢員巡回檢查區(qū),巡回檢查區(qū)要根據生產區(qū)域變化隨時調整。兩井(區(qū))之間聯(lián)系巷道必須掛標志牌明確界線,設有檢查牌板,由兩井(區(qū))通風段技術員和檢查員排長負責填寫。
2、各井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密碼交接班,井(區(qū))、段領導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3、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采掘地點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區(qū)外巷道和通風設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及時填寫記錄和手冊,嚴格執(zhí)行三對口。檢查結果每班向井調度室匯報三次。
4、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理研進行檢查,不完好理研嚴禁入井。
5、認真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一炮四檢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綜采工作面必須配兩名瓦檢員。
7、瓦檢員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巖孔除外),隨時掌握一氧化碳及發(fā)火隱患變化情況。
8、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理研檢查瓦斯,并攜帶不少于3米長膠管。每班必須對斷電儀探頭校對,發(fā)現(xiàn)超差,必須向調度室匯報。
9、瓦檢員必須掌握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系統(tǒng),并且能畫出責任區(qū)域系統(tǒng)圖。發(fā)現(xiàn)瓦斯超限和積存必須及時處理和匯報。應主動向來檢人員匯報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及有害氣體情況。
10、瓦檢員必須有二年以上采掘經驗,并在瓦檢員崗位上實習3—6個月經考核合格后方準獨立工作。瓦檢員的任免、調動必須經礦通風科審查,安全礦長批準。瓦檢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并有考核記錄。
11、必須執(zhí)行井(區(qū))長區(qū)域瓦斯負責檢查制度。
第4篇 瓦斯巡回檢查制度
1、建立瓦斯巡回檢查制度,每月由通維區(qū)對瓦斯巡回檢查點修訂一次,經通防科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
2、綜采工作面,每班必須安排兩名專職瓦檢員,其中一名跟機跟放瓦檢員,隨時檢查機組和放煤口前后20米范圍內風流、煤壁的瓦斯?jié)舛龋灰幻不貦z查工作面及進回風巷、落山角風流氣體(ch4、co2、co、溫度)濃度,每班至少檢查、匯報四次。跟機跟放瓦檢員不在現(xiàn)場,嚴禁開機割煤、開窗放煤。
3、礦井在巖巷見煤段或煤巷掘進工作面遇褶曲、斷層等地質構造或瓦斯異常涌出帶時應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增設專職瓦檢員,隨時掌握氣體變化情況。
4、采煤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工作面進風流、移變、工作面下隅角、煤墻、工作面風流、放煤口、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回風流、工作面運(回)順各橫川、工作面回順各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和該工作面系統(tǒng)內的高冒、背風、死角以及放炮地點的瓦斯?jié)舛取?/p>
5、掘進工作面瓦斯檢查地點:局扇及開關地點附近10米、工作面風流、工作面回風流、工作面掌子頭、工作面回風流內所有電氣設備附近20米和該掘進頭內的高冒、背風、及放炮地點的瓦斯?jié)舛取?/p>
6、其它瓦斯檢查地點:礦井(或采區(qū))總回風道、總回風道內所有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其它回風道和回風道內所有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的瓦斯。
7、各地點檢查內容為:瓦斯、co2濃度及溫度(特殊區(qū)域co)。
8、所有瓦斯檢查地點必須懸掛瓦斯記錄牌,其中采煤工作面瓦斯記錄牌懸掛距回風巷上隅角50米內,掘進工作面瓦斯記錄牌板懸掛在距工作面正頭70米內,礦井(采區(qū))總回風道的瓦斯記錄牌板懸掛在測風站。其它輔助點牌板懸掛在需檢查地點處,每缺少一塊瓦斯記錄牌板罰通維區(qū)50元。
9、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須安排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瓦檢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管兩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制止并及時匯報。
10、所有檢查地點的瓦斯?jié)舛瘸^《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檢員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違章蠻干。
第5篇 礦井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1、瓦檢員的配備及管理:
①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qū)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檢員;其它礦井原則上每兩個面每班配一名瓦檢員;檢查系統(tǒng)的瓦檢員的配備由礦總工程師確定。
②瓦檢員必須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責任心強,有兩年以上井下工作經驗,熟悉通風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識和要求,能熟練使用光學甲烷檢測儀,并取得《特殊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
③所有瓦檢員必須是專職瓦檢員,不得兼職。
④通風(區(qū))隊必須建立瓦檢員管理檔案。瓦檢員調離變動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2、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區(qū)域
①回采工作面
進風風流、工作面風流、回風巷(包括尾巷)風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進工作面
工作面風流、工作面回風風流、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處風流。
③其它
礦井總回風風流、一翼回風風流、采區(qū)回風風流、硐室(倉庫)、煤倉、鉆場、高冒處、閉墻前、雙巷間橫貫、角聯(lián)巷道及其它易產生瓦斯積聚的地點。
3、瓦斯、二氧化碳檢查次數(shù)規(guī)定:
①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低瓦斯礦井高瓦斯區(qū)的采掘工作面、煤倉、鉆場和其它有人工作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機電硐室、已采區(qū)閉墻、盲巷臨時閉墻、雙巷間橫貫、角聯(lián)巷道、無人工作的工作面和臨時停風區(qū)的柵欄處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礦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倉和其它有人工作地點,每班至少檢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機電硐室、已采區(qū)閉墻、盲巷臨時閉墻、雙巷間橫貫、角聯(lián)巷道、無人工作的工作面和臨時停風區(qū)的柵欄處,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礦井、一翼和采區(qū)等回風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點的瓦斯檢查次數(shù)由礦總工程師確定。
4、瓦檢牌的內容及懸掛位置規(guī)定
①瓦檢員必須認真及時填寫瓦檢牌板,其內容包括:檢查地點名稱、瓦斯?jié)舛?、二氧化碳濃度、溫度、檢查日期、班次、時間、次數(shù)、瓦檢員姓名;閉墻前的瓦檢牌應增加設施狀況內容。
②瓦檢牌懸掛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回采工作面:
進風流的瓦檢牌設在進風巷內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圍內(采用二進一回通風方式時,靠近尾巷的進風巷風流的瓦檢牌設在通風橫貫的上風側10—20米處)。
工作面風流及上隅角的瓦檢牌設在回風巷內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30m的范圍內。
回風巷風流瓦檢牌設在回風巷內距回風巷口20—30m范圍內(采用二進一回通風方式時,設在回風橫貫兩側20m范圍內的順槽內)。
尾巷的瓦檢牌設在尾巷口柵欄處。
⑵開掘工作面:
工作面風流的瓦檢牌設在距迎頭不大于50m的范圍內。
工作面回風流的瓦檢牌設在巷道內距回風巷口15--20m范圍內。
局部通風機處的瓦檢牌設在局部通風機管理牌板處(井下所有局部通風機同)。
⑶閉墻、回采工作面順槽與尾巷間貫眼擋風墻、臨時停風區(qū)的瓦檢牌設在柵欄或擋風墻前。
⑷機電硐室的瓦檢牌設在其回風側。
⑸總回風巷、一翼回風巷、采區(qū)專用回風巷(回風巷)的瓦檢牌設在其測風站內。
⑹無人工作,但卻通風的其它局部通風地點瓦斯檢查牌設在距風筒出風口處5—10m范圍內。
⑺其它地點設在檢查點附近不大于20米的范圍內。
⑻所有瓦檢牌必須懸掛在頂板良好,無淋水,位置明顯的地方。嚴禁兩個工作地點共用一個瓦檢牌。
5、瓦檢計劃圖表的制定、審批與執(zhí)行
①礦總工程師每月必須審查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瓦檢計劃圖表由通風技術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礦總工程師的要求,結合井下實際每月制定一次,當月內原確定瓦斯檢查區(qū)域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修改。修改后的瓦檢計劃圖表,必須經通風科長審核簽字后方可執(zhí)行。當月結束時,要將本月的瓦檢計劃圖表與瓦斯檢查圖表一并保存 。
②瓦斯檢查計劃圖表中各檢查點規(guī)定的時間間隔要均勻,并確保在工作面開工前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③計劃圖表中必須明確電話匯報地點、匯報時間、交接班地點、開始執(zhí)行時間等。
④瓦檢員應按計劃圖表的規(guī)定時間進行檢查。在正常情況下,每個測點的實際測定時間與規(guī)定測定時間相差不得超過15分鐘;特殊情況必須經通風調度值班長同意。
⑤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圖表及瓦斯檢查牌板,嚴格做到瓦斯檢查“三對口”(瓦斯檢查圖表、井下牌板和瓦斯臺帳)“一提前”(提前入井檢查瓦斯)。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檢查結果須經該工作面班組長在圖表上簽字確認,每檢查完一個巡回要及時向通風調度進行匯報。
⑥瓦檢員必須在井下現(xiàn)場指定地點進行電話雙人匯報交接,交接地點要懸掛交接班牌板,交接班瓦檢員必須在上面簽字并填寫交接班時間。
⑦瓦檢員班后必須及時將檢查圖表送交通風調度,并匯報工作情況。
6、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檢查圖表,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室匯報。
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和總工程師審閱,一礦多井的必須同時送井長及井口技術負責人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7、 礦井各地點瓦斯管理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當瓦斯?jié)舛冉洺L幱谂R界值時,必須停產,并由礦總工程師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不能隨意封閉巷道造成“瓦斯庫”,對于確需封閉的巷道,必須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通風科必須建立封閉巷道管理臺帳。其內容包括巷道名稱、斷面、巖性、長度、走向、傾向、涌水情況、瓦斯涌出情況、支護方式、封閉日期等。
9、通風科在每月的工作總結中,必須對瓦斯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①對礦井(包括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及變化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和預測預報。
②根據井下瓦斯涌出量的變化情況對本月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進行分析總結,針對問題提出下步管理措施。
③其它瓦斯管理方面的問題。
第6篇 瓦斯檢查儀器的使用、管理、校驗制度
1、本制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fā)放范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干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jiān)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fā)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tǒng)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于各自區(qū)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guī)定,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fā)、充電及維護。
6、發(fā)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fā)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后,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并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jiān)督局強制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本辦法儀器發(fā)放范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fā)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fā)室掛失,并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shù)量不小于20%,并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細則執(zhí)行。
第7篇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瓦斯檢查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指定時間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內容齊全、字跡工整、清晰。
二、交接班內容:各采掘面、總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機電硐室等地點的瓦斯變化和煤塵情況,通風設施使用維護情況,傳感器運行情況,局部通風機運轉和風筒使用情況,下班注意問題等。
三、交接班時,必須將當班情況交接清楚,并由交班人填寫交接記錄,接班人同意后接班并簽字,交班人將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定器、智能瓦斯采集器升井后及時交回工區(qū)。
四、瓦斯檢查員交接班時間:
早班16:00~16:20分;中班:24:00~24:20分;夜班:8:00~8:20分。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交接,嚴禁晚下井、早上井。
五、瓦斯檢查員如發(fā)現(xiàn)井下瓦斯、溫度等變化異常以及風筒、通風設施等被損壞,要及時向調度室和通防工區(qū)匯報,并記入交接班記錄。
六、交接班記錄必須詳細填寫,嚴禁弄虛作假。要搞好交接班室內的衛(wèi)生,嚴禁在交接班內就餐,使之保持清潔、干凈。
七、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第8篇 瓦斯治理設施檢查維修制度
1、對瓦斯治理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參加部門有安通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調度室,不參加者對主管科長罰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設施包括:通風設施(風門、擋風墻、密閉、調節(jié)風窗等),壓風設施、避災峒室、煤墻閉子等。
3、通風設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設備:材料雜物的,對堆放單位罰款50元/次,通風隊監(jiān)管不力的,對通風隊罰款30元/次。
4、通風設施不符合標準的,對通風隊罰款2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5、風門單道或缺反向風門的,風門沒有連鎖的,流水巷道風門無反水槽的,風門過風筒,溜子皮帶無逆風裝置的,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6、風門前后5米有積水、淤泥,每處對通風隊罰款10元。
7、風門沒有說明牌,密閉前缺柵欄、警標、說明牌,檢查牌,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元。
8、壓風設施檢查嚴格按壓風自救檢查制度進行。
9、避災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雜物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元/次。
10、避災峒室內必須安裝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保證壓風自救的數(shù)量,嚴禁有雜物堆積,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災峒室的擋風墻,風門必須符合標準規(guī)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第9篇 瓦斯檢查制度
1.瓦斯檢查點的布置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應包括礦井及采區(qū)回風、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設置地點以及有人作業(yè)的其它地點。
2.隊長以上干部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查沿途瓦斯情況,瓦斯超限必須及時匯報礦調度并盯在現(xiàn)場處理,干部填卡必須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況。
3.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電機車司機、流動電鉗工、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爆破工下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負責本隊組工作責任范圍內或本人工作地點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檢修中的機電設備附近20米范圍內巷道空間的瓦斯檢查工作。
4.采煤隊跟班付隊長(或班長)下井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懸掛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機司機下井必須將便攜式瓦斯檢測儀設置于采、掘機規(guī)定的位置上。爆破作業(yè)過程中,爆破工必須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度,并及時認真填寫記錄。瓦斯檢查員下井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負責本責任區(qū)內各地點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檢查工作,認真填寫記錄并及時匯報通風區(qū)調度。
5.各檢查人員發(fā)現(xiàn)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限后,必須立即與現(xiàn)場帶班人員取得聯(lián)系,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匯報礦調度,督促協(xié)助通風科進行處理。
6.瓦斯循環(huán)檢查制度
⑴.檢查次數(shù):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鉆場、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shù)不得少于三次,對瓦斯涌出異常的工作面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專人經常檢查,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面、地點及臨時停風地點柵欄處風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檢查次數(shù)每班不得少于一次,臨時閉處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刻熘辽贆z查一次,防火墻(密閉)外柵欄處、擋風墻外的瓦斯?jié)舛让恐苤辽贆z查一次。
⑵.循環(huán)路線:每月月初由分管瓦斯檢查的隊組負責制定所轄范圍內瓦斯、二氧化碳檢查循環(huán)路線計劃表,并且在生產中要根據采掘隊組的變化及時更改;瓦檢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檢查路線,進行正規(guī)循環(huán)檢查,不得逆著檢查路線檢查。
⑶.班中三次檢查時間規(guī)定:對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業(yè)地點第一次檢查匯報在接班后的一個半小時內完成;第二次檢查匯報在班中前后一小時內完成;第三次檢查匯報在本班到點前一個小時內完成,對無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檢查,按設計循環(huán)路線進行。
⑷.無特殊情況,瓦斯檢查員不得隨意改變檢查路線以及提前或推后檢查時間。
⑸.通風科長必須每月審查一次瓦斯巡回檢查路線計劃表(月中變更也要及時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10篇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由于與檢工遲到、早退、使分工地區(qū)無人檢查、監(jiān)管的狀態(tài),為了便于瓦檢工交接清楚現(xiàn)場情況和責任,保障瓦斯檢查工作的順利銜接,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瓦檢工交接班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礦瓦檢工必須按照本制度進行交接班,如違反本制度相關規(guī)定,將依據本礦《瓦斯檢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給予處罰,具體內容如下:
(一)交接班地點:
瓦斯檢查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掘進工作面局扇附近10米內,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風巷入口處,瓦斯檢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的處以50元罰款,連續(xù)三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進行此制度的學習教育。
(二)交接班時間: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時間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離開,必須等到接瓦檢工到交接地點履行交接手續(xù)后方準許離開。
瓦斯檢查工未按規(guī)定時間交接的(特殊情況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點擅自離開的處以50元罰款并批語教育,連續(xù)3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學習教育。
(三)交接班內容:
交接班時,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內容:
1、交清分工區(qū)域內的通風,瓦斯及生產情況是否有異常,若有異常是如何處理的,是否處理完畢,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應采取何種措施。
2、交清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通風、防塵、防火、局部通風以及瓦斯監(jiān)測等有關設備和裝置的狀態(tài),是否需要維修、增設或撤除。
3、交清分工區(qū)域內原來和新發(fā)生的各種隱患,當班情況如何,如何處理的和如何繼續(xù)自理。
4、交清有關領導對某項工作指示的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5、其它應交接的工作內容。
瓦斯檢查工如違反第3條關于交接班內容的規(guī)定,不報、漏報、假報交接班內容予以50元罰款,連續(xù)3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記錄的填寫:
交接班時,交接人員必須在瓦斯檢查原始記錄上簽字,并填寫有關注意事項,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檢查員如未在檢查原始記錄上簽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50元罰款,連續(xù)3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五)交接班記錄的填寫:
交接班記錄應標明交接班地點、時間、交班人、接班人、存在隱患(問題)及整改情況,同時將交接情況填入交接班記錄。
第11篇 瓦斯檢查管理和日報臺帳審查制度
1、瓦檢人員必須經縣級以上煤炭行業(yè)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干好本職工作,嚴格執(zhí)行瓦檢員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責任制。
3、下井前20分鐘,對瓦檢器實行檢查,對各要害部位做到詳檢、詳查,瓦檢器準確無誤后,方可攜帶下井,對“帶病”的瓦檢器,嚴格執(zhí)行不準下井原則。
4、瓦檢人員必須對井下需要測量瓦斯的地點嚴格監(jiān)測,掌握采掘工作面、井下機電設備、硐室、進回風等處的準確情況,每個地點,每班不少于3次以上的檢查。
5、對檢測的實際數(shù)據必須按實際記入瓦檢記錄本,瓦檢記錄牌板,并按井下檢測的記錄,核對清楚后,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將記錄填入日報和臺帳,經安全生產礦長、技術員、安全員和本班瓦檢員審核完畢后,才算本班工作完成。
6、嚴格執(zhí)行“反違章作業(yè)”“反違章指揮”的宗旨,對瓦斯超限的地點有人工作時要立即撤人,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對處理不了的(工作面瓦斯不超1%,總回風巷瓦斯不超0.75%),要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瓦檢員、安全員有權停止工作地點人員的工作,待處理后方可恢復正常工作。
7、對井下需用火工產品的地點,要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查”制度,對瓦斯超限地點和支護不穩(wěn)地點有權拒絕放炮,并嚴格杜絕火工產品流失,做到無任何流失現(xiàn)象發(fā)生。
8、對檢測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的數(shù)據,要公開向井下工作人員公布,不得有作何隱瞞現(xiàn)象,并認真接受安全員的監(jiān)督、檢查,并將所測數(shù)據和井下安全員較對。
9、必須做到三簽字(瓦檢員、安全生產礦長、安全員),四無誤(瓦檢記錄、瓦檢牌板、瓦檢日報、瓦檢臺帳),準確無誤的填報。
10、每7天內礦調度室集中安全生產礦長、瓦檢員、安全員、技術員對7天內的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核對、審查,由安全員生產礦長審閱后,向法人匯報本7天內的工作情況,以便加強我礦的工作管理力度。
第12篇 礦業(yè)瓦斯檢查工請示報告制度
(一)為加強瓦斯檢查 , 防止瓦斯事故的發(fā)生 , 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2022)第
180 條“瓦斯檢查工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二)瓦斯檢查工每班要向調度室匯報瓦斯、二氧化碳及溫度等主要檢查參數(shù),低
瓦斯礦井至少報二次,高瓦斯及以上等級礦井至少三次。
(三)瓦斯檢查工在瓦斯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以便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 煤礦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0.75% 時。
2. 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 1% 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
1.5% 時。
3.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 1.5% 時。
4. 局部瓦斯聚積、煤與瓦斯突出預兆、自然發(fā)火征兆時。
5. 風量不足、通風設施被破壞、風流短路、風流反向等現(xiàn)象時。
6. 煤礦發(fā)生火災或其他意外事故時。
(四)瓦斯檢查工發(fā)現(xiàn)瓦斯?jié)舛瘸^《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時,有權責令影響范圍
內的人員停止作業(yè),撤到安全地點,并向調度室匯報。
(五)瓦斯檢查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請示報告并采取措施處理,避免了事故的發(fā)生或減少損失;有突出貢獻的,煤礦按照《安全獎懲制度》進行獎勵。
(六)瓦斯檢查工發(fā)現(xiàn)隱患后,既不請示也不報告,導致煤礦發(fā)生事故的,煤礦按照《安全獎懲制度》給予處罰,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十六、瓦斯檢查工交接班制度
(一)為加強瓦斯檢查 , 杜絕空班漏檢,防止瓦斯事故的發(fā)生 ,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通風專業(yè)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以
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礦通風、瓦斯防治、綜合防塵、防滅火和安全監(jiān)控等專業(yè)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交接班地點。執(zhí)行巡回檢查的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配備有專職瓦斯檢查工時,采煤工作面在上隅角處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掘進迎頭附近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點由總工程師根據煤礦的實際情況確定。
(三)各煤礦應根據煤礦實際情況制定瓦斯檢查工井下交接班時間表。經煤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zhí)行,瓦斯檢查工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交接班,不得提早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班。
(四)交接班時,交班瓦斯檢查工要交清如下內容:
1. 分工區(qū)域內的通風、瓦斯、防塵、防火、放炮、局部通風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是否需要下一班處理及應采取的措施。
2. 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行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重點交接:當班的氣體檢查情況、風筒距迎頭的距離、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傳感器的使用及數(shù)據情況等。
3. 分工區(qū)域內出現(xiàn)的“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和需要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4. 有關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五)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對交接內容了解清楚后才能接班,交接
班人員都必須在《瓦斯檢查工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記錄備查。
(六)交班時,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工未到崗,交班瓦斯檢查工必須請示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決定是由交班瓦斯檢查工繼續(xù)進行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工作,還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檢查工。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不能造成空班漏檢現(xiàn)象。
(七)煤礦要加強瓦斯檢查工上崗和交接班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杜絕空班漏檢和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現(xiàn)象。
(八)交接工具、儀表時,接班人員要查看是否完好,工具儀表完好后方可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