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車司機安全職責操作規(guī)程
1、汽車司機必須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并獲得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上路。駕駛執(zhí)照必須隨身攜帶。
2、汽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頒發(fā)的有關法令,并在出車前認真檢查:①汽車和拖車的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及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刷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主機與拖車之間的連接機構是否牢固等。②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3、汽車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準走規(guī)定的通道和過道。不準從輸送機、輸送帶下面通過,也不準壓過放在地上的工件和材料;
4、不得使汽車超過規(guī)定的載重量。裝卸貨物時應將汽車停住。在鐵道附近裝貨時,汽車應在距鐵道2米以外處停車,并嚴禁跨軌裝貨。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跨軌裝貨時必須設專人了望以確保安全。
5、用起重設備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并不準檢查或修理汽車。
6、貨車必須按該車指定人數載人。汽車行駛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腳踏板、翼子板、保險桿上嚴禁站人。
7、開車前司機要檢查貨物捆扎是否牢固,否則不準開車。
第2篇 油槽汽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交底內容:
1、出車前,應檢查油槽汽車油泵、油管、接頭、閥門、油罐蓋。
2、必須配備專用滅火器,確認掛裝牢靠。
3、油罐加油口應密封嚴密,放油閥門、放油管均無滲漏,油罐通氣孔應暢通,裝、放油料時嚴格杜絕火種。
4、內燃機的氣化器和排氣管不得有回火,排氣管必須安裝在車輛前方。
5、長途汽車運輸時,每行使50km左右停車檢查車輛各部、
6、不得在油罐車附近吸煙,停放時應遠離火源、火種,炎熱季節(jié)要選擇陰涼停放,雷雨時不得停放在大樹或高壓線下方,不得穿釘子鞋上下油灌車。
7、在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如需要進入油灌時,不得攜帶火種,并需采取安全措施。
8、車上所以電器裝置,必須絕緣良好,不得有火花產生,車用工作照明均須安裝安全燈。
9、裝有燃油的油灌車,行使中途停放時,應有專人看管。
第3篇 汽車司機職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本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及其它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
2、本工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及安全培訓,熟悉掌握汽車的構造、性能、原理、駕駛、維護、保養(yǎng)等技術及安全方法。經交通管理部門考試取得機動車駕駛執(zhí)照方可上車駕駛。
3、司機駕駛車輛必須是在本執(zhí)照準駕范圍以內,并攜帶規(guī)定的各種證照,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市、區(qū)制定的實施細則以及廠內的各項規(guī)定,樹立法制觀念。
4、必須隨時保持車輛的完好狀態(tài),每次出車前必須按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嚴格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開帶病車。
5、車輛的駕駛必須嚴格按技術及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違章駕駛并有權拒絕和制止他人違章指揮、違章駕駛。嚴禁搶道、斗氣、超速、強超強會、酒后開車、疲勞駕駛、教他人開車。
6、加油時,必須將發(fā)動機熄火,嚴禁用明火當作照明檢查油箱、油量,汽車周圍不得有各種火源。
7、嚴禁用汽油擦洗車輛,清洗零件。嚴禁用明火烘烤車輛等。
8、嚴禁將各種盛裝汽油的容器和其它易燃、易爆品放入車內。
9、汽油著火時,必須用滅火器或沙土、麻袋、衣服等撲滅,嚴禁用水滅火。
10、汽化器回火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調整,故障未排除前不得行駛。
11、嚴禁身體部位與易發(fā)生轉動和移動部位相觸。
12、拆卸機件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專用工具。
13、檢查車輛及更換輪胎時,必須選擇寬敞牢固平坦的地點,塞好車胎拉緊手制動,需將車頂起時,必須加保險木,需在車下作業(yè)時必須放置托架。
14、遇到惡劣的氣象環(huán)境及復雜的道路環(huán)境行車時,必須加大前后車距離,謹慎操作,降低車速,以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15、出入易燃、易爆或其它有危險的場所必須遵守當地的安全定。
16、嚴格遵守執(zhí)行一級維護保養(yǎng)和三檢制度。
17、定期檢查車內、車庫防火設施,確保萬無一失。
18、收車后,必須按規(guī)定檢查好車輛,保持車內設施的完整良好,保證車容車貌的整潔衛(wèi)生。
第4篇 運礦汽車司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
1、必須遵守礦山一般安全規(guī)程、廠內道路運輸安全規(guī)程及交通規(guī)則。
2、運礦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六個月專業(yè)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培訓(電動輪和機械車兩種車型),轉入實習駕駛員,在指定司機的監(jiān)護下,分別在電動輪和機械車兩種車型上實習三個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駕駛運礦車輛。
3、禁止將運礦汽車擅自交于非專業(yè)司機駕駛。
4、駕駛室內禁止超員(只限兩人),室外任何部位禁止乘坐或放置其它物件。(除調試車輛,但必須調試牌)
5、箱斗內及護板上禁止任何人員乘坐,禁止運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6、車輛上必須配備齊全滅火器材,并保持完好。
7、進行維修、保養(yǎng)時,必須懸掛標點檢牌及取下車鑰匙,未經修理人員許可,禁止動車。
8、維修、保養(yǎng)后的車輛,必須經車管人員的檢查合格,取走作業(yè)牌后,方可動車。
9、上下車時,應檢查車梯踏板、扶手、欄桿等有無斷裂、開焊處及冰雪、油污等易滑物,站穩(wěn)扶牢,禁止跳上跳下。
10、車輛起步前,必須檢查各種儀表、開關、方向、燈光、喇叭及制動器等是否正常,檢查主風缸截止閥是否打開,若有缺陷和制動氣壓不足5公斤/平方厘米,禁止起步。
11、起步時,必須檢查車輛周圍有無其它來往的車輛、行人及障礙物等,確認無誤后,方可鳴笛示警,緩慢起步行駛,駛出停車場后,必須試驗車輛的制動和轉向。
12、車輛行駛到轉彎、岔道口、橋涵及視線不清路段時,必須減速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過鐵路、公路道口時,應認真了望,作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13、禁止超速行駛,車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同方向兩車前后必須保持30米的距離,視線不清及道路泥滑時(煙塵粉塵大、結冰、下雪、下雨、大霧),平路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下坡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兩車前后距離平路不小于50米,下坡不小于70米,當視線不足20米時,應靠右停車,打開車輛前后指示燈,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
14、行駛途中因故需要停車時,必須選擇道路寬敞的地段靠右停車,并打開黃色指示燈,司機不得離開駕駛室,禁止在轉彎、岔道口、橋涵附近及高壓線下和陡坡道上停車,因車輛發(fā)生故障必須在陡坡道上停車時,必須給上停車制動,并采取止輪措施。
15、通過各種高低壓線路時,必須減速緩慢行駛,頂部與線路必須保持安全距離:6000v為1米;380v為0.7米。若發(fā)生刮碰電線事故,在未確定脫離危險時,禁止司機及其它人員上下車,禁止碾壓各種電纜及管道。
16、拖拉故障車輛時,故障車輛的轉向、制動系統(tǒng)必須靈敏可靠,必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和安全監(jiān)護,選擇好符合使用要求的鋼絲繩或拖車桿,按規(guī)定進行綁掛、栓扣及連接,兩車之間禁止任何人員通過和停留,夜間禁止拖拉故障車輛。
17、各種運礦汽車禁止超車,遇有故障車輛時,應認真了望,在確認故障車靠右停放穩(wěn)妥及前方150米距離內無來車時,方可超越故障車。
18、下坡時,禁止熄火或空擋滑行,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行駛途中禁止隨意停車時,車輛輪胎外緣距掌子面邊緣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車輛在行駛途中,禁止將駕駛室左側車門打開。
19、駛入修路地段時,應減速慢行,鳴笛示警,服從修路人員的指揮,遇有爆破時,必須服從爆破警戒人員的指揮,禁止強行通過。
20、駛近電鏟裝車地點前,必須試驗車輛的制動,觀察氣壓儀表,車速要慢,不大于5公里/小時,與其它待裝車輛必須保持50米的安全距離,嚴禁無故進行倒車作業(yè)。
21、必須在確認裝車地點沒有車及推土機作業(yè),且得到電鏟發(fā)出的倒車信號后,方可進入裝車地點(鏟窩),一般情況下采取左進右出回轉方式,如因采場工藝條件限制,可采取折返式裝車,但必須有專人指揮和監(jiān)護,以電鏟和車輛的左側為參照物。
22、車輛進入裝貨地點后,必須使用鎖定裝置,電動輪長時間等待裝車時,必須同時使用停車制動,任何情況下司機離開駕駛室,車輛必須使用停車制動。
23、在電鏟裝貨旋轉范圍內等待或裝車時,禁止司機上下車和到駕駛室外部,禁止將頭、手伸出窗外和開門探身了望,特殊情況必須與電鏟司機取得聯系,得到許可后,方可進行。
24、運礦汽車與電鏟聯系信號為:
一聲為前進或停車;
一短聲為電鏟裝完車的起步信號;
二短聲為倒車信號;
一長一短為收車停止作業(yè)信號。
25、進入翻卸地點作業(yè)時,車速不大于5公里/小時,必須確認翻卸標志和指揮工站立的位置,以指揮翻卸標志進行回轉調頭,無翻卸標志,禁止作業(yè),車輛調頭后,必須服從指揮工的指揮,進行倒車作業(yè),無人指揮禁止倒車和翻卸作業(yè)。
26、翻卸標志為紅白相間的鐵架,白天上面插紅旗;夜間設閃爍的紅燈。
指揮信號為:白天紅綠信號旗,綠旗左右擺動為倒車;紅旗上下擺動為停車。夜間使用信號燈,綠燈左右擺動為倒車;紅燈上下擺動為停車。
27、翻卸地點擋墻不符要求,有下沉、裂紋、傘檐等危險現象時,應距崖邊5米外翻卸。
28、在翻卸地點進行倒車作業(yè)時,車輛應倒正,與擋墻或崖邊成直角,兩后輪應同時靠住擋墻后方可進行翻卸。
29、在轉載臺翻卸時,運礦汽車不得與電鏟在同一垂直段面上同時作業(yè),禁止與推土機在同一翻卸地點同時作業(yè),翻卸后,箱斗未落回原位,禁止起步開車。
30、停車時,必須使用停車制動,與相鄰的車輛保持3米以上的距離,禁止對準庫門停車。
31、運礦汽車進行加油作業(yè)、處理發(fā)動機故障或在油庫等有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停車時,必須熄火,禁止吸煙。
第5篇 汽車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出車前明確出車任務,規(guī)范駕駛車輛。
第二條 認真執(zhí)行《港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港區(qū)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 操作前
1、接到出車指令,必須攜帶有效的駕駛證、行車證、上崗證,駕駛指定汽車執(zhí)行指定任務。
2、啟動發(fā)動機前,開車前檢查車輛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3、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笑和其他妨礙安全的任何動作,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第三條 作業(yè)中
1、行駛前,應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鳴號起步。
2、在上下人員時,必須做到停穩(wěn)開門,關門起步。
3、在行駛中,應隨時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動態(tài),減速慢行,港區(qū)最高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堆場不得超過2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10公里;車間、庫房5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并鳴號示意。
4、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應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
5、在吊車下面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第五條 操作后
1、作業(yè)完畢后,應對汽車進行聞、摸、聽、看等細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處理。
2、加足燃油,冬季未加防凍液的汽車,必須放凈冷卻水。
3、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停車時,要拉緊手制動。
4、停車后排放儲氣筒內冷凝水及油污。
5、做好車輛運行記錄。
第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1、要認真對所駕駛的車輛,做好日常檢查、修養(yǎng),發(fā)現問題及時修理,保證車況完好。
2、要適時提出車輛維修計劃
3、專用特殊車輛,在此基礎上,要認真執(zhí)行專用特殊車輛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作業(yè)指導書或有關規(guī)定。
5、發(fā)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況時,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
第6篇 汽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必須認真學習和遵守國家頒布的交通規(guī)則和安全運輸的交通指令,排除行車中的隱患,注意行人。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汽車駕駛證后方準駕車。
2、執(zhí)行任務的車輛,必須轉向靈敏,制動可靠,燈光齊全,任何車輛不得帶病行車。
3、通過鐵道口和交通岔時,要做到一停二慢三確認四通過,不得爭道搶行,坡路停車要拉緊手制動。
4、認真做好“三檢查”和冬季防凍工作。
5、運輸危險品或超長、超寬、超高物品,要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必須有防護措施。不得搭乘閑人,不得超載,吊裝大件時要有專人指揮。
6、嚴禁用汽油刷未從車上卸下的電路元件和物品。
7、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第7篇 載重汽車司機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定,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
2.發(fā)動前應變速桿放到空檔位置,并拉緊手剎車。
3.發(fā)動后應檢查各種儀表、方向機、制動,燈光等是否靈敏可靠,確認周圍無障礙物時方可鳴號起步。
4.汽車涉水和通過漫水橋時應事先查明行車路線,并需有人引車,如水深超過排氣管時,不得強行通過,嚴禁熄滅。
5.坡道上被熄滅停車,應拉緊手制動器,下坡掛倒檔,上坡掛前檔。
6.泥濘路面應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冰雪路面應裝防滑鏈條,下坡時不得滑行,并由低速檔控制速度,禁止爭剎車。
7.動輸超長、超寬、超高構件,應遵守交通部門有關規(guī)定外,還需要研究運輸方案機制及安全措施。
第8篇 載重汽車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載重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2、載重汽車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靈敏有效。
3、運載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等危險品時,應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guī)定。
4、在施工現場行駛時應遵守現場的限速規(guī)定。無限速規(guī)定時,應根據現場道路及周圍人員情況確定車速,但最大時速不得大于15 公里。
5、在施工現場倒車應先鳴笛,確認安全以后方可倒車。
6、使用起重機、裝載機、挖掘機裝卸車時,汽車駕駛員不得停留在駕駛室內。
第9篇 汽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1. 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guī)則》。
2. 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 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4. 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5. 汽車起步、出入工廠、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6. 汽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過3公里。
7. 在車間、庫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環(huán)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準備。
8. 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公尺)、超寬(車身左右0.2公尺)超高、(從地面算起4公尺)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9. 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0. 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guī)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wěn)定,關門起步。嚴禁掄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11. 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準走規(guī)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12. 在過鐵道時,要減速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3. 用起重設備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里檢查,修理車輛。
第10篇 作業(yè)指導書/汽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汽車司機安全規(guī)程
1. 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guī)則》。
2. 汽車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3. 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4. 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5. 汽車起步、出入工廠、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號,減速,靠右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交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
6. 汽車在廠區(qū)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車間、庫房,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車間、庫房內時速不得過3公里。
7. 在車間、庫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駛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環(huán)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號、低速慢行,隨時作好停車準備。
8. 嚴禁超重、超長(車身前后2公尺)、超寬(車身左右0.2公尺)超高、(從地面算起4公尺)裝運。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載貨汽車不準搭乘無關人員。
9. 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車制動器。
10. 貨車載人時,嚴禁超過規(guī)定人數。汽車開動時,應待人員上下穩(wěn)定,關門起步。嚴禁掄上跳下。腳踏板、保險杠嚴禁站人。
11. 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準走規(guī)定的道路。不準從傳送帶、工程腳手架和低垂的電線下通過。
12. 在過鐵道時,要減速瞭望,確認無火車時再通過。有橫桿放下時,要按次停車;離火車道30米內不準調頭、倒車、更不準超車。
13. 用起重設備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里檢查,修理車輛。
第11篇 汽車司機安全職責及操作規(guī)程
1、汽車司機必須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并獲得駕駛執(zhí)照后方可上路。駕駛執(zhí)照必須隨身攜帶。
2、汽車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頒發(fā)的有關法令,并在出車前認真檢查:①汽車和拖車的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及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刷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主機與拖車之間的連接機構是否牢固等。②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3、汽車在廠內和車間內行駛時,只準走規(guī)定的通道和過道。不準從輸送機、輸送帶下面通過,也不準壓過放在地上的工件和材料;
4、不得使汽車超過規(guī)定的載重量。裝卸貨物時應將汽車停住。在鐵道附近裝貨時,汽車應在距鐵道2米以外處停車,并嚴禁跨軌裝貨。在特殊情況下必須跨軌裝貨時必須設專人了望以確保安全。
5、用起重設備裝卸貨物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并不準檢查或修理汽車。
6、貨車必須按該車指定人數載人。汽車行駛過程中嚴禁任何人上下。腳踏板、翼子板、保險桿上嚴禁站人。
7、開車前司機要檢查貨物捆扎是否牢固,否則不準開車。
第12篇 礦山汽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服從領導,服從調度指揮,按派車要求圓滿完成運輸任務。
2、保持良好車況,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謹慎駕駛,確保貨物安全。
3、高產低耗,提高經濟效益,完成創(chuàng)利指標。
4、接班:
⑴上崗前著裝整潔,不穿拖鞋,不光背,嚴禁酒后上崗。
⑵行車前要做好車輛安全檢查。要堅持“三檢”制度,車容車貌要整潔,嚴禁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⑶行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等單位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指揮管理與安全檢查,行車各種證件齊全,嚴禁各種違章行為發(fā)生。
⑷所駕駛車輛須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章“車輛”中的相應規(guī)定。
⑸行駛前按技術規(guī)范依次檢查潤滑系,冷卻系、燃料系,轉向系,行駛系,點火系,起動系,掛車等連接裝置,并達到運行標準。
⑹行駛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得思想,嚴禁疲勞駕駛,正確處理情況,滅火器材有效,使用方便,在箱斗被舉升的狀態(tài)下進行維修檢查時要對箱斗二次支護,確保無誤后,方可作業(yè)。
⑺自卸車起斗前須選擇平整堅實場地停穩(wěn)后起斗,箱斗回原后方可起步,嚴禁行走中舉升和落斗,并注意操作桿(或閥)可靠回位,不得簡化操作程序。
⑻自卸車裝運單體大,重貨物,不得用起斗的方法卸貨,不得裝運高溫鋼渣,并監(jiān)督貨物裝載狀況。
5、提前30分鐘上崗,領取排車單,明確調度員布置的特殊任務或注意的事項。
6、進行出車前的整備工作,具備行駛條件后準時發(fā)車。
運行途中不準因私饒行,不重復檢斤,不亂要臺班,任務完成后用戶或檢斤站辦理相關的結算手續(xù)。
7、返場車須歸隊,匯報車次運營情況,并做好收車后的停放等工作。
8、運行途中要掌握不良天氣和難行路面的駕駛技術以運輸安全為準則,正確處理突發(fā)事件,完成運輸任務。
9、運行途中發(fā)生機械事故,視情況及時向車隊領導,調度員匯報,車輛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