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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電瓶車崗位職責內容 第2篇電瓶車司機崗位職責內容
第1篇 電瓶車崗位職責內容
1、 電瓶車應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經過訓練和考試合格,并持有駕駛證、禁止無證人駕駛。
2、 開場前應檢查剎車、喇叭、燈光等裝置是否齊全完好,不完好,不準動車。
3、 行駛前應遵守交通管理規(guī)則和有關安全規(guī)定,在廠內不準隨意超車,進出車間、倉庫、拐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
4、 裝運物品不得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滾動物品必須綁扎牢固。
5、 電瓶車不準客貨混裝,禁止任何人爬上爬下。
第2篇 電瓶車司機崗位職責內容
1.嚴格遵守項目部的規(guī)章制度、管理條例和各項規(guī)定,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2.熟練掌握電瓶車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操作技能,熟悉所使用電瓶車的工作性能和操作方法。
3.負責盾構施工隧道內電瓶車的駕駛操作,工作中應遵守崗位職責、服從指揮、密切配合、聚精會神、精心操作,保證洞內運輸作業(yè)的正常運行。
4.負責對電瓶車定期檢查,定期養(yǎng)護。經常檢查電池連接線以及螺母有無松動、電池連接點是否氧化,避免因接觸不良引起發(fā)熱、起火、燒壞極柱;隨時保持設備整潔,狀態(tài)良好。
5.每班作業(yè)前,應首先檢查喇叭、信號燈、前后連接的平板車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備完好;在低速運行狀態(tài)下,檢查車輛的剎車系統(tǒng)是否可靠,確認無異常后方可使用;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解決并上報,不得帶病運行操作。
6.每次電瓶車啟動運行前,必須鳴笛示警并加強瞭看,確認安全后方可啟動運行;行車時服從信號調度指揮,不得超速,過岔道或遇障礙物時制動減速并鳴笛示警。
7.電瓶車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可隨意離崗、換崗、代崗,在車內嚴禁睡覺;運行中嚴禁將頭、手、腳伸出車外;電瓶車在裝貨、卸物時,司機必須在操作室待命;電瓶車除駕駛室外其余各節(jié)車廂內嚴禁載人,駕駛室內不可超員。
8.電瓶車停放,司機在離開駕駛室時,應將排檔歸零,切斷電源,開啟停車制動閘閥,拔除啟動鑰匙,鎖閉車門;同時在電瓶車鋼輪與軌道之間放置制動楔鐵;嚴禁重機車停放。
9.當電壓表上顯示電壓為480v時應停止電瓶車的運行,更換電池,并對原電池進行充電。
10.使用完畢,應將電瓶機車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yǎng)后,停放機車車庫或指定地點。
11.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技術技能培訓,自覺加強業(yè)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的操作水平和維修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