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室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美術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美術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及時申請購買美術器材和設備,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美術器材管理總帳、分類帳。美術器材的配發(fā)、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美術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美術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xù),美術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完好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
五、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性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并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美術器材的保養(yǎng)和維護。根據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分別定期進行烘曬、通風、除塵,確保美術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