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學生公寓作息管理規(guī)章制度
為了營造和諧的校園環(huán)境,為了加強化生學院的學風建設,為了培養(yǎng)同學們養(yǎng)成良好的作息習慣,為了提高每一位同學的學習效率,做到勞逸結(jié)合,特對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說明。
1.檢查時間固定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檢測人員由學生會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長組成;檢查對象為化生學院09級和10級全部宿舍;
2.當檢查人員進入宿舍后,請各位同學配合檢測,出示學生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冒充其他同學或者態(tài)度惡劣的情況,扣個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寫請假條(自行準備),假條上必須有家長和輔導員簽名。注意:假條的有效期為2天(即下周周二),請假的同學務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銷假;
4.當晚個人的請假條不能用晚修請假條代替;
5.以個人為單位,如果違紀一次,將向家長通報情況;如果違紀三次,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為單位,違紀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電費補助一個月;
6.對不配合檢查工作的宿舍和個人,通報批評(名單將公布于學院律委公告欄上);拒絕接受檢查的宿舍,直接記違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