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業(yè)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物業(yè)項目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管理處)應管理好所轄區(qū)域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防損壞與丟失。
二、各部門、管理處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視檢查要落實到三級防火責任人,并做好標識。
三、消防器材的定位、統計由各管理處負責,并登記《消防器材登記表》。如因救火而動用應及時補充。
四、室內外消火栓周圍不能有影響消火栓使用的障礙物。
五、如果需要暫停消防設施運行的,須按《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辦理。
六、商鋪、廠家的裝修要嚴格執(zhí)行《裝修指南》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人員在檢查與驗收中應注意:
1、裝修中不允許改變原消防設施的位置與數目,如室內消火栓、噴淋頭、煙感、放水閥等。
2、若改變原消防設施的位置、數目必須經市消防部門審批同意。
3、商鋪、廠家的裝修須經消防主管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七、用戶(如:商鋪、廠家)范圍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由用戶負責維護管理。
八、對擅自挪用或損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者,管理處要求限期整改或賠償損失,對拒不整改者上報主管部門。
第2篇 物業(yè)區(qū)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guī)程制度
物業(yè)區(qū)域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guī)程
1目的和范圍
1.1目的
本作業(yè)指導書明確了yy物業(yè)管理公司各管理項目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guī)程,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1.2適用范圍
各管理區(qū)域內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2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操作規(guī)程內容
2.1消防設施器材包括防盜門、應急照明燈、指示燈、各種消防標識及干粉滅火器等。
2.2由消防監(jiān)管員每月按照《消防設備設施月檢查記錄表》中的巡回路線項目檢查一遍,并把檢查情況登記在表格中。
3檢查內容:
3.1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tài),鉸鏈是否靈活,整體有無損壞。
3.2應急照明燈及指示燈:電源是否正常,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3各種消防標識:安裝是否牢固,定位是否準確,整體有無損壞,清掃表面灰塵等。
3.4各種滅火器:瓶體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險栓是否完好,氣體壓力是否在規(guī)定的范圍內等。
4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4.1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4.2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5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5.1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5.2公司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5.3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6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6.1備用發(fā)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6.2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jiān)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7滅火器材管理
7.1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
7.2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
7.3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