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樣品管理制度
(1)樣品保管室指定專人負責。
(2) 試樣的采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應按照相關試驗規(guī)程規(guī)定現行取樣。
(3)取樣人員應認真填寫樣品的名稱、規(guī)格、使用部位、產地及送樣日期、數量是否符合取樣數量。
(4)保管員必須對取樣的材料編號登記,在標簽上著注明材料名稱產地、使用部位、里程樁號、送樣日期、送樣人。
(5)樣品應列架分類管理,未檢,已檢應有明顯標志,不同單位取樣的樣品應有區(qū)分的標志,分開存樣。
(6)樣品保管員應將環(huán)境條件符合該樣品的儲存要求,不使樣品變質和損壞,不使其降低或喪失性能。
(7)試樣在存放期間應免受風吹,日曬,雨淋。
(8)樣品的檢后處理及備用的樣品的處理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存放。
(9)做好樣品室的防火及防盜工作。
(10)破壞性檢測后的樣品,確認試樣方法,檢測儀器,檢測環(huán)境,檢測結果無誤后,才準撤離試驗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