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塵爆炸危險辨識和評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明確粉塵爆炸風險辨識與評估的職責、方法、范圍、流程、控制原則、回顧、持續(xù)改進等,更好的對粉塵爆炸風險進行控制,防范危險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合用于公司內的粉塵爆炸危險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
3.職責
3.1 主要負責人負責粉塵爆炸危險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領導、組織、協調、分工等職責。
3.2安全主管負責粉塵爆炸危險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監(jiān)測工作,審查風險評價。
3.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的粉塵爆炸危險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工作。
4.4、一般規(guī)定
4.1 粉塵爆炸危險辨識的范圍
1)公司常規(guī)糧食粉塵生產活動公司常規(guī)活動(如拋光作業(yè)、通風除塵設備維修作業(yè)、拋光設備維修作業(yè)等)和非常規(guī)生產活動(如臨時搶修)。
2)所有進入鋁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人員(包括本公司員工、外來人員)。
3)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所有設施,如建筑物、設備、設施(含自有的或租賃設備設施)。
4)三種時態(tài)(過去、現在、將來)。
5)三種狀態(tài)(正常、異常、緊急)。
4.2粉塵爆炸危險辨識時機與頻次
1)安全主任不間斷的組織風險評估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采取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控制風險,每年至少對風險控制結果監(jiān)測、評審一次,確認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2)風險評估一般每年9月至10月份有安全主任組織一次,當下列情況發(fā)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估:
a.有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要求出臺時。
b.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時。如: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c.作業(yè)現場、生產經營活動非正常進行時。
d.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產生新的認識時。
e.組織機構發(fā)生大的調整時。
4.3 粉塵爆炸危險辨識方法
1)首先正確區(qū)分第一類危險源或第二類危險源,第一類危險源指活動中可能釋放的能量或危險物質,第二類危險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和工作環(huán)境因素,前者是傷亡事故的能量主體,決定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后者是發(fā)生事故的必要條件,決定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兩者相互關聯、相互依存。因此,風險辨識的首要任務是辨識第一危險源,然后再辨識第二危險源。
2)公司采用詢問、交談、現場觀察、查閱有關記錄、對工作任務分析、安全檢查表等方法較直觀地辨識風險。
4.4 粉塵爆炸危險評估
在危險辨識基礎上,生產部門可用以下方法進行危險評估:
直接判定法:借助分析人員的經驗、判斷能力和有關標準、法規(guī)、統(tǒng)計資料進行分析評價。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直接評價為重大危險源:
a.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
b.不符合本地區(qū)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可能導致危險。
c.相關方(含員工)強烈投訴或抱怨的危險源。
d.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的重大危險和行為性危險因素。
4.5 風險分級。
根據后果的嚴重程度和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來進行評價,其結果從高到低分為:1級、2級、3級、4級、5級。分級的標準見表1:
風險級別
風險名稱
風險說明
1
不可容許風險
事故潛在的危險性很大,并難以控制,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極大,一旦發(fā)生事故將會造成多人傷亡。
2
重大風險
事故潛在的危險性較大,較難控制,發(fā)生事故的頻率較高或可能性較大,容易發(fā)生重傷或多人傷害,或會造成多人傷亡。
粉塵作業(yè)危害程度分級達ⅲ、ⅳ級別者
3
中度風險
雖然導致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經常發(fā)生事故或未遂過失,潛伏有傷亡事故發(fā)生的風險。
粉塵作業(yè)危害程度分級達ⅰ、ⅱ級別者。
4
可容許風險
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雖然重傷的可能性較小,但有可能發(fā)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粉塵作業(yè)危害程度分級為安全作業(yè),但對職工休息和健康有影響者。
5
可忽視風險
危險性小,不會傷人的風險。
事故的后果與可能性的綜合評價結果
表2? 事故后果與可能性綜合評價結果
后果
可能性
極不可能
可能
不可能
輕微傷害
5
4
3
一般傷害
4
3
2
嚴重傷害
3
2
1
風險評價要聯系實際,參照以往的經驗和控制效果,既要評價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后果,更要實事求是地分析發(fā)生的可能性,要考慮與需要采取措施的能力相適應。制定《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優(yōu)先選用直接判斷法,也可以采用作業(yè)條件危險性評價等方法。對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較高級別的風險:①不符合職業(yè)健康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其他要求;②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③曾經發(fā)生過事故,現今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④直接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
對應風險評價結果和上述要求,可得表3:
4.6危險控制
4.6.1對應風險評價結果和上述要求,可得表3:
表3? 風險控制措施表
風險級別
控制措施
代號
名稱
5
可忽視風險
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記錄
4
可容許風險
可保持現有控制措施,即不需另外的控制措施,但應考慮投資效果更佳的解決方案可不增加額外的成本的改進措施,需要檢測來確保控制措施得以維持
3
中度風險
應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風險,但應仔細測定并限定預防成本,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實施風險減少措施,如條件不具備,可考慮長遠措施和當前簡易控制措施
在中度風險與嚴重傷害后果相關的場合,必須進一步評價,更準確地確定傷害的可能性,確定是否需要改進控制措施,是否需要制定目標和管理
2
重大風險
直至風險降低后才能開始工作。為降低風險有時必須配給大量的資源,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工作時,就應采取應急措施,應制定目標和管理方案。
1
不可容許風險
只有當風險已時,才能開始或繼續(xù)工作。若即便經無限的資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風險,就必須禁止工作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
制定風險控制的原則:應優(yōu)先選擇消除風險的措施,其次是降低風險(如采用技術和管理或增設安全曉行監(jiān)控、報警、連鎖、防護或隔離措施)。
4.6.2風險控制措施計劃應在實施前予以評審,應針對以下內容進行評審并保留評審結果:
1計劃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風險降低到可容許水平;
2否產生新的危險源;
3否已選定了投資效果最佳的解決方案案;
4影響的人員如何評價計劃的預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計劃的控制措施是否會被應用于實際工作中。
4.6 根據識別的危險源及風險控制措施計劃評估結果制定《危險源控制措施表》,企業(yè)應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危險源控制措施進行檢查,以確保措施有效性。
5.0 相關文件與記錄
《危險源辨識與評價表》
《危險源控制措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