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學電化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中學電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級有關電教工作規(guī)劃和安排,認真組織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播前有預報、有準備,播后有討論、有記錄。
2、落實專人做好電教設備的管理、使用與維護工作,做好“-冊三簿”(點名冊、播放登記簿、討論記錄簿、信息反饋)的登記工作。
3、建立黨員電教設備、器材和電教片檔案,內(nèi)容包括電教器材、設備明細、電教片登記冊、電教片發(fā)放、借用登記冊等。管理人員變動時,要辦理移交手續(xù)。
4、黨員電教設備要用于黨員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與黨員電教無關的錄像帶。使用時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操作。黨員電教設備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時,須經(jīng)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