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生產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生產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一、文件與資料識別
1、各單位、部門在制定安全生產文件時,必須按標準化要求制定符合標準的各種文件。(格式、紙張、文件程序、版面等)
2、對外來文件要進行識別與分析,在轉發(fā)或修訂下發(fā)時要進行標準性轉換,下傳的文件必須符合標準化文件要求。
3、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標準資料格式進行裝訂收藏。
4、對資料的內容進行識別分析,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與資料的管理規(guī)定
1、文件、資料都要按標準格式進行分類、保存、管理。
2、下發(fā)文件要建立“文件下發(fā)登記表”,登記表格式必須符合標準化要求,并將保存文件下發(fā)登記表存檔。
3、建立文件、資料檔案庫,專人負責管理和保存。
4、借閱、查詢各種資料、文件時,要建立借閱、查詢登記表。
5、文件、資料要整理規(guī)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資料需更新、補充、增加,必須經過保管員進行操作,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行修改。
7、妥善保護文件、資料,不得隨意外借;查詢文件時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標記,不得損壞。
8、文件、資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證文件、資料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