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售樓中心物品交接管理制度
售樓中心物品交接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售樓中心和樣板間擺放的固定資產(chǎn)、各類物品完好無損,特此建立物品交接管理制度,做到物品使用、保管落實到人,移交前后有記錄,確保甲方財產(chǎn)安全。
1、每天交接班時必須提前15分鐘開始,交接內(nèi)容包括:**苑售樓中心和樣板間擺放的固定資產(chǎn)、各類物品。
2、每項目組在人員交班的同時應做好物品交接記錄,填寫《**苑固定資產(chǎn)交接表》和《**苑各項物品交接表》。(見附表)
3、在各項目組下班前,負責夜間值守的護衛(wèi)人員應到各項目組與當值人員進行物品交接的檢查,并填寫交接表。
4、售樓中心經(jīng)理(或各項目組主管)每天必須查閱交接記錄,并親自清點和檢查物品的完好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