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用車管理制度
用車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jié)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我辦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我辦的行政辦公用車。
第3條我辦的辦公用車統(tǒng)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車管理
第4條我辦各科室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用車申請單》,經綜合科指派負責人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
第5條各科室用車超過一天以上(包括一天),應提前一天申請。
第6條若多個科室同時申請用車,綜合科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tǒng)籌安排,任何人不得因無公車使用而延誤工作。對無法安排的用車,綜合科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員工報銷公務交通費應出示相關有效的報銷憑證。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我辦公務車輛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tǒng)一由綜合科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綜合科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和相關操作規(guī)程,安全駕車。
(2)為體現(xiàn)企業(yè)形象,駕駛員工作時必須衣著整潔,舉止大方,禮貌待人。
(3)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客人或辦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4)未經綜合科上級領導或綜合科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單位和與之相關發(fā)生的費用自理外,綜合科可根據具體情節(jié)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并記入當年績效考核。
(5)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由本科科長簽字。(6)司機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將公務用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9)司機對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0)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綜合科負責人,并說明原因。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2)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綜合科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13)司機應嚴格執(zhí)行出車任務,不得在途中辦私事。司機同用車人必須完善用車手續(xù),填寫《行車記錄》。
(14)原則上由司機負責本單位的出車任務,任何人未經同意不得駕駛單位車輛。非專職司機用車應在《車輛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行車后,司機有責任及時檢查車況,發(fā)生問題應立刻向有關各方匯報。
(15)為保證車輛安全,除領導同意外,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車位。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車內外衛(wèi)生。
(2)上班時開車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車輛排隊候客時擅離車位,三五成群聊天影響工作。
(4)不服從調度,上班不按規(guī)定時間出車。
(5)擅離工作崗位。
(6)填《路單》不認真,弄虛作假,涂改、撕毀《路單》。
(7)下班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8)事前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缺勤影響工作,補休、調休、輪休未經領導批準,借車給他人駕駛或學車。
(9)服務態(tài)度不好,影響本單位聲譽。
(10)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時,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③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單位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yǎng)維修統(tǒng)一由綜合科安排辦理。
第13條司機應加強對車輛的保養(yǎng),愛護車輛,勤檢查、勤打掃,出車前、收車后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向綜合科報告,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
第14條車輛需要維修時,先由司機填寫《維修項目單》,綜合科審查后制訂修理計劃,車輛方可進廠修理。
第15條單位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____元以下的,由車輛管理員報綜合科經理審核;____元及以上的須由主任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公務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第18條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19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用車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著安全、節(jié)約、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yè)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yè)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yè)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yǎng)路費支出等事項統(tǒng)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xiàn)金用車除外)。其他符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準后方可打車外出。在發(fā)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并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后,主管人員方可派發(fā)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保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并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jié)假日或業(yè)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準后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1.車輛實行節(jié)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勺孕行迯偷?,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于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yǎng),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jié)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guī)則、發(fā)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guī)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guī)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主管聯(lián)絡處理。突發(fā)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11.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zhí)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xiàn)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guī)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guī)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交通安全;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19.離車注意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0.出發(fā)前后工作a.清潔車內外衛(wèi)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tài);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責任者報告。
21.個人形象a.司機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wèi)生;b.注意頭發(fā)、手足的清潔;c.注意個人言行;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發(fā)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第四章行車紀律及駕馭員管理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經常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和車外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人員負責人,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10.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11條公司員工乘車時在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1.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2.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要告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主管人員報到。
13.司機對主管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公事應隨叫隨到。
14.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主管人員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15.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或手機。對公司領導或主管人員負責人的傳呼,應盡快復機。
16.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規(guī)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7.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18.司機應對各級領導在車內的談話保密。
19.主管人員負責人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xiàn)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表揚、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fā)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jié)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20.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警告,罰款或開除處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員。如屬小事故,可進行處理后向主管人員報告。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6)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司機與公司共同負擔。
第五章附則
1.主管人員將定期抽查車輛的停放情況,如發(fā)現(xiàn)車未按指定地點停放或無出車安排時車輛不在場,按照規(guī)定對司機做出處理。
2.私事用車時,其停車費、公路橋梁收費一概由使用者自負,對于因私事使用車輛造成事故所發(fā)生的各項費用,除了保險公司的理賠外,其實際費用與理賠之差額,由使用者承擔,且其他責任由使用者自負;
3.用車審核流程:
(1)因公司業(yè)務使用車輛時,提前填寫《用車申請單》,經上級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主管人員統(tǒng)一調配車輛。
(2)節(jié)假日或上班時間外車輛的使用,應書面或電話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但第二天必須補交《用車申請單》,并由總經理在“行車記錄表”的“備注”欄簽字。
4.出車
(1)司機應愛護公司車輛,每天清潔車輛和出車前保養(yǎng),檢查車輛油料、有效證件、水位等使用情況,保證車輛隨時處于良好狀態(tài)及行車安全。
(2)主管人員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及用車的合理性安排出車,同意出車后,主管人員應在用車人填寫的《用車單》上簽字,并將《用車單》交出車的司機。
(3)司機接到《用車單》后,隨用車人出車。
(4)每次出車前,應認真詳細地填寫《行車記錄表》,核對內容,應將駕駛人員,用車功能,實際出車時間和起始公里等內容準確填寫,并得到用車人的確認,填寫時字跡不得潦草,更不得弄臟、丟失。
(5)車輛行駛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guī)則,因違章造成的各種罰款,由當時的駕駛人員負全部的責任。
(6)因車輛停放、保管不妥導致車輛被盜、毀損而造成的損失,由當時的駕駛人員承擔所有責任。
(7)車輛須保持干凈整潔,每次使用車后,要主動打掃清潔車輛,保持公司良好的形象。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固定停車場,并將車門鎖妥,填好《行車記錄表》。
(8)出車回來,所有駕駛該車的人員均要如實填寫《行車記錄表》,并交回主管人員主管或者主管人員主管授權的其他人員。主管人員主管負責對《行車記錄表》各項內容予以審查,并于每周將此表匯總上交公司統(tǒng)一的檔案庫。如《行車記錄表》資料不全、不實,公司將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5.車輛維修及保養(yǎng)
(1)公司車輛統(tǒng)一由主管人員保管,出車途中由司機負責保管。
(2)車輛的保養(yǎng)、檢修、年檢和養(yǎng)路費、保險費的繳納及其辦理相應手續(xù),保險事故的索賠由主管人員負責,并由司機協(xié)助辦理。
(3)車輛如未按時辦理年檢、繳費[稅]、保險等其他相關手續(xù),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罰款,由主管人員負責。
(4)車輛的附帶資料如保險單、年檢資料等,除行駛證、附加費、養(yǎng)路費、保險卡由各使用人隨車攜帶外,統(tǒng)一由公司統(tǒng)一檔案庫保管,不得遺失。
(5)車輛損壞,須填好《車輛維修申請單》,說明損壞原因和損壞程度,經主管人員同意,方能到定點專業(yè)修理廠進行維修,如需大修時請示副總經理同意方可進行。如果屬人為損壞,由導致?lián)p壞的人員承擔相關費用。
(6)車輛去修理廠維修前,司機應提出應修處和所換零部件并事先談好價格。維修時,要求該車的司機必須在場,看著自己車子的修理,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修理廠提出。換零部件時,零部件自己購買。
6.對司機要求和考核制度
(1)司機必須服從安排調配。積極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有較高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及嚴格的紀律性。
(2)司機不得多填或少填《用車單》中的起始公里數和返回公里數,允許的誤差不超過1km,如發(fā)現(xiàn)多填或少填的里程數超過1km,則按多填少填的公里數,每公里罰款20元處以罰款
(3)車輛造成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防判決不是我方司機的主要責任時,扣發(fā)當月工資的20%,如事故的主要責任在我方司機時,由司機承擔所有的責任;
(4)司機在出車途車中,不得用車辦私事等,一旦發(fā)現(xiàn)上述情況,將嚴肅處理。
(5)司機要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熟悉行車路線,保證公司正常業(yè)務用車并降低車輛的費用。
(6)司機要注意休息,沒有特殊工作上的需要,不易睡覺太晚,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4.5.7節(jié)約用油,降低消耗。司機要控制空調的使用,規(guī)定冬季用車時不開空調,天氣不十分炎熱和長時間等人辦事時,司機不準在車上開空調,因此公司按照每部車不同情況限量用油,控制修理費用,并實行節(jié)約獎勵、浪費罰款的規(guī)定。
第2篇 中學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經搬中學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為了切實規(guī)范公務用車管理,充分發(fā)揮車輛的使用效率,根據上級部門有關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務用車范圍。
1.校級領導因公務外出。
2.學校教科研等各類集體活動。
3. 接送重要文件、大額款項及考試試卷等。
4. 物資采購。
5. 對外接待。
6. 其他公務。
二、公務用車管理
1. 公務派車管理
(1)學校公務派車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登記、安排。
(2)學校設立《公務派車登記簿》、開具《公務用車派車單》。
(3)用車遵循勤儉節(jié)約、合理調度、盡量拼車出行的原則。
2. 公車保險與維修管理
公車保險與維修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學校需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的要求,到中標企業(yè)維修、保養(yǎng)車輛,確保車況良好、安全。
3. 公車用油管理
公車購油,學校辦公室須詳細登記燃油購買使用情況,燃油登記實行登記號辦法,登記號由年度和序號共6位數組成且在購油發(fā)票上注明登記號,作為會計人員處理經濟業(yè)務(會計憑證摘要)重要內容。
4. 公車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公車必須按期參加檢驗。
(2)公務用車在使用和停放過程中,駕駛人員對車輛安全承擔一切責任。
5. 駕駛員管理
公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應保存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職業(yè)素養(yǎng),因駕駛不當產生違章、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全責。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駛。學校公車除指定的專職駕駛員外,其他任何人原則上不得駕駛。
6. 使用自備車管理
(1)自備車必須具有四項保險(車輛損失險、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和不計免賠險)必須保全保足,車輛按規(guī)定參加年檢,車況良好。出差人員本人持有機動車駕駛證(且駕齡滿一年),近三年無交通安全事故記錄,符合公務派車管理的條件,與學校簽有安全責任承諾書,經批準后方可出車。
(2)使用自備車補助標準。
經批準使用自備車的補助標準為:1.50元/公里,學校財務人員依據《公務用車派車單》計算公務使用自備車補助,具體審批程序依照單位財務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但不得報支車船使用稅、汽車年檢費、保險費、維修費、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違章罰款等費用。
(3)出差人員經批準同意可以使用自備車辦理公務,應注意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7. 租用社會車輛管理
嚴格按照市公車管理中心出臺的租車價格執(zhí)行。注意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8. 公務用車支出審批管理
公車油耗實行數量、金額雙重管理,根據《公務用車派車單》核對里程、油耗和過路費。凡公務出差,南通市境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南通市以外由校長批準,出差回校后需憑出差正式票據填寫相關憑證,經辦公室審核、分管校長確認后報請校長審批后支出。費用一月結算一次,由辦公室確定具體時間。結算時,駕駛員提供一月行駛記錄,辦公室做好核查工作,
三、管理監(jiān)督
學校辦公室做好公車保修、理論油耗與實際維修、油耗以及派車里程與實際里程的分析,自覺接受監(jiān)督。
四、紀律要求
1. 嚴禁公車私用、私駕。
2. 嚴禁違規(guī)使用公務車輛。
3. 嚴禁利用“自備車”、租用社會車輛等名義弄虛作假騙取不正當利益。
4. 嚴禁酒駕、醉駕。
5. 凡有上述違規(guī)現(xiàn)象,一律不予報支公車費用,并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具體要求
1. 校車首先考慮,避免校車停在校而出現(xiàn)租車現(xiàn)象。(緊急情況可安排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駕駛)。
2. 盡可能拼車。
3. 報送材料提前告知、集中前往。
4. 提倡順帶(材料、人員接送)。
5. 公車、租車費用一月一結,及時分析運行狀況。
第3篇 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一、原則與適用范圍
1、為切實加強我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節(jié)約財政開支,降低行政成本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是三輛車。
二、公車使用管理
1、公車使用要根據工作緩急由各部門提前申請用車,盡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車辦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車數次情況發(fā)生,如發(fā)現(xiàn)有故意違反本規(guī)定者,此行為將直接納入到當事人的績效考核中。
2、用車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時將車輛及鑰匙交還公司車輛管理人員,并填寫由公司制定的《車輛管理情況表》,做到所有車輛出車情況清晰明了。凡不及時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者,每次罰款100元。
3、公車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場所,未經公司領導批準,所有用車人都不得私自將公車開回家,事情辦完之后,用車人要及時將車輛送回公司,否則按公車私用處理,并處罰款200元。
4、車輛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在滿足公司用車無障礙的前提下,外借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外借時間在一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車時,需公司領導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員核對里程表,返回后用車人要及時將里程表數報給公司車輛管理人員,途中加油數和區(qū)域路(橋)費等填寫在《出差報銷單》上,并由公司領導核實簽字報銷。凡不按規(guī)定辦理者不予報銷有關費用。
6、用車人要樹立節(jié)約用油的觀念,(www.)實行車輛刷卡加油的管理辦法,原則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記錄好所加油數及加油卡內余額數,歸還車輛時如實填寫《車輛管理情況表》。任何人不經批準不得擅自給外單位的車輛加油,違反者,一經發(fā)現(xiàn)處所加油數十倍以上罰款。
7、用車人要經常檢查車況,發(fā)現(xiàn)隱患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8、用車人在行車時應帶齊證件,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因違章受到處罰,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9、用車人應做好公車日常保養(yǎng),保持車輛清潔衛(wèi)生。
10、如果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要保護事故現(xiàn)場,及時撥打'110'報警,并與單位車輛管理部門及汽車租憑公司取得聯(lián)系,已確定事故責任方及保險事宜。未經批準,駕駛公車外出辦私事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未經批準,將公車借給外人使用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借車人承擔。
11、公務車輛發(fā)生損壞或被盜,用車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安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單位報告。凡違反車輛管理規(guī)定,不按規(guī)定停放或公車私用期間發(fā)生損壞或被盜,當事人負責賠償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
三、維修管理
1、用車人對所經常使用的車輛實行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報告、維修,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需要維修、裝飾時,首先應由用車人向公司提出申請,經鑒定確認后,再由用車人將車輛維修、裝飾申請交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進入指定維修廠維修、裝飾;不許擅自送修車輛,否則,費用自行承擔。
3、機動車輛進廠修理時做好交接手續(xù);出廠時要進行驗收,合格后該車駕駛員在維修材料單上簽字,并將維修材料單帶回一份,以便結帳時核查。
4、車輛進廠維修期間,用車人要跟車監(jiān)修,并對車輛的維修質量負責,確保車輛維修后達到相應的技術標準;因維修配件質量問題所發(fā)生的再修費用,用車人不與認可簽字,由修理廠承擔;因用車人管理使用不當所發(fā)生的二次修理費用,由其本人自負。
5、車輛在維修、保養(yǎng)期間,需要更換總成部件或費用較高部件時,要經過有關技術審核鑒定,并報副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更換;車輛需進行大修時,要經過有關審核,并副總經理批準后,方能修理。
四、用車人員要求
各用車人員要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yè)務能力;樹立'安全、快捷、高效、節(jié)約'意識;不開'英雄車、賭氣車、故障車',不酒后駕車;確保車況處于良好狀態(tài),節(jié)約車輛維修費用。若違反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者將進行嚴肅處理。
第4篇 旅行社用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旅行社旅游用車制度,杜絕旅游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合法、手續(xù)齊全正規(guī)的旅游客運公司。
二、旅游用車必須有相關部門要求的“三證一單一牌”,即經營許可證、從業(yè)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安全例檢合格單和旅游包車線路牌,必須有完備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險。按照《旅游汽車服務質量》標準提供安全優(yōu)質服務,車況良好,無重大投訴。
三、旅游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與所駕駛車輛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并按期參加培訓和通過年審。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運車輛必須與營運公司簽訂租車合同。約定車輛牌號、駕駛員、旅游始發(fā)地和目的地、行車路線、安全責任等安全條款,明確費用“公對公”結算方式。
五、行車中,駕駛員要精力集中、謹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不與乘員閑談,不幫乘員撿拾物品,確保行車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實雙班駕駛員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隨同導游兼職旅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行車前,導游員要提醒旅游者擺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傷碰傷乘員或損壞物品;行車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準在客車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傷;遇到顛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傷。
七、遇到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和行車安全規(guī)范駕駛,導游員要善意提醒,及時糾正違規(guī)駕駛行為;對不服從勸告、繼續(xù)違規(guī)駕駛的駕駛員,要令其停車,對其進行教育;經教育拒不改正的,要與旅行社聯(lián)系,請求撤換駕駛員,確保安全。
第5篇 藝校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藝術學校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學校公務用車的管理,有效地控制車輛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訂管理規(guī)定。
一、轎車的使用范圍:
(1)校部領導外出參加會議等公務性活動;
(2)財務人員赴銀行存、取大額(一般在二萬元以上)現(xiàn)金;
(3)經領導同意接送客籍教師和學校的其他客人;
(4)經領導同意校內有關部門、人員外出辦理特殊公務。
二、公務用車包括因工作需要使用學校公車和私車公用兩個方面。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范圍,規(guī)范公務用車的審批。
三、駕車人員必須是學校專職駕駛員,遵守各項交通法規(guī),不得違章駕駛,一旦發(fā)生違章發(fā)生事故,責任一律由當事人承擔。
四、凡因工作需要使用學校公車的,須按規(guī)定提前辦理申請手續(xù)。填寫“用車清單”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五、學校車輛的調度統(tǒng)一由辦公室負責,備用鑰匙、加油卡由學校保管(校長專車除外)。公務用車駕車人員每次出車要準確填寫行駛里程數,出車需明確到達地點和線路,以“用車申請單”為準,不得擅改路線和地點。
六、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使車輛保持良好狀態(tài)
(1)每月進行一次公務用車審核、結算工作,經審批人和用車人對用車情況審核無誤,結算用車費用。
(2)私車公用在核算公出行駛里程后,每學期給予適當的維修保養(yǎng)補貼。
(3)節(jié)假日駕駛人員公務出車,要做好出車前的常規(guī)安全檢查工作,使車輛保持完好狀態(tài),不開帶病車,保證出車安全。
七、未經許可車輛不準在單位外過夜,不得將車輛借其它司機駕駛。
八、外單位和本單位職工有特殊情況借車,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并且辦理借車手續(xù)。
九、辦公室須嚴格用車手續(xù),建立用車臺帳和車輛維修、保養(yǎng)等記錄。
本管理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有關未盡事宜,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6篇 某旅行社用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旅行社旅游用車制度,杜絕旅游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合法、手續(xù)齊全正規(guī)的旅游客運公司。
二、旅游用車必須有相關部門要求的“三證一單一牌”,即經營許可證、從業(yè)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安全例檢合格單和旅游包車線路牌,必須有完備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險。按照《旅游汽車服務質量》標準提供安全優(yōu)質服務,車況良好,無重大投訴。
三、旅游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與所駕駛車輛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并按期參加培訓和通過年審。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運車輛必須與營運公司簽訂租車合同。約定車輛牌號、駕駛員、旅游始發(fā)地和目的地、行車路線、安全責任等安全條款,明確費用“公對公”結算方式。
五、行車中,駕駛員要精力集中、謹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不與乘員閑談,不幫乘員撿拾物品,確保行車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實雙班駕駛員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隨同導游兼職旅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行車前,導游員要提醒旅游者擺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傷碰傷乘員或損壞物品;行車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準在客車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傷;遇到顛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傷。
七、遇到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和行車安全規(guī)范駕駛,導游員要善意提醒,及時糾正違規(guī)駕駛行為;對不服從勸告、繼續(xù)違規(guī)駕駛的駕駛員,要令其停車,對其進行教育;經教育拒不改正的,要與旅行社聯(lián)系,請求撤換駕駛員,確保安全。
第7篇 校內用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校內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范校內車輛的行駛與停放,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嚴禁非本校教職工的一切車輛駛入校園,更不準將車輛停放在校園車棚里。
二、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車速不得超過20碼,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者門衛(wèi)和保衛(wèi)人員必須進行勸阻,可以要求離開校園,可以取消其車輛駛入及在校內車棚停車的權利。對勸阻無效的,門衛(wèi)、保安及其他教師都有權扣車,再作處理。門衛(wèi)、保衛(wèi)發(fā)現(xiàn)情況不作為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在課間,嚴禁一切機動車輛在校園內穿梭進出,以防止與奔跑追逐的學生相撞造成責任事故。
四、上學、放學學生進出校門口高峰時間段,要主動避讓學生,延時開車離校。嚴禁一切車輛與學生搶道。
五、小車駕駛合格證獲得未超過半年以上駕齡的,不得開車進入校園。
六、嚴禁進入校內的所有車輛,包括電瓶車和自行車都不得從教學樓底層的中間通過。
七、準許進入校內的一切車輛應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保安、學校保衛(wèi)科人員管理,按規(guī)定路線開車,按指定地點和要求停車。
八、本制度對本校教職工、食堂人員、小店人員、校外蔬菜食品商品運送人員、垃圾處理車等一切進入校內的車輛適用。
拾萬鎮(zhèn)中心小學校
2012年9月
第8篇 特校用車管理制度
口浦特校用車管理制度
為提高辦事效率,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本著安全、節(jié)約原則,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車范圍
1、各處室外出開會、辦公事用車。
2、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用車。
3、財務人員存、取大額現(xiàn)金用車。
4、采購人員購買教育教學及生活用品用車。
5、對外接待用車。
6、學校取、送急辦文件或重要資料用車。
7、緊急情況或其他特殊情況用車(需經校長批準,總務處備案)。
二、用車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堅持經費節(jié)約原則。學校領導和教師外出開會或參加研討、培訓活動等公務活動,一般情況下應選擇乘坐公交車、地鐵或出租車往返,憑車票報銷。
2、因為公交不便,需要學校解決車輛問題的,應由學校組織該活動的部門提前報總務處協(xié)調,原則上以租車方式解決。租車費到市區(qū)每車每次不超200元,到區(qū)內每次每車不超100元(如租多座客車的費用標準另議)。租車費用按實際支出由財務給予報銷。
3、為確保安全,學校原則上不批準教職員工私車公用。未經學校許可,自行私車公用的,車輛行駛費用,安全責任自負,與學校無關。確因實際需要,并經學校許可,私車公用的教職員工費用按路程由學校給予一定補貼,標準為:2元/千米。即:車費補貼=2元/千米*(路程)千米數。
4、學??倓仗帪楣珓沼密嚬芾淼呢撠煵块T。每次公務租車或私車公用都需總務處統(tǒng)一安排,應填寫申請單, 注明用車時間、用車事由,做好登記。
5、嚴禁將公務用車用于與公務無關的活動,因公務用車私用而發(fā)生的安全事故,由個人承擔一切責任。
6、車費補貼由學校財務根據實際進行結算,一般在每學期末結清。
7、本制度經教代會通過后,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
第9篇 e醫(yī)學院后勤產業(yè)處用車管理制度
醫(yī)學院后勤產業(yè)處用車管理制度
為加強后勤產業(yè)處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一條 公車使用范圍:用于公務活動等。
第二條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應每周實行定期車輛檢查及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并隨車配備駕駛員。
第三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tǒng)一由辦公室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四條 車輛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進行修理。
第五條 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派車單”,經總經理簽字后交辦公室負責人調派。辦公室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guī)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
第六條 車輛行前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有違規(guī)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第七條 用車應設置車輛行車日志表,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須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做好加油及修養(yǎng)時記錄,以便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車日志表到核算中心進行稽核。
第八條 車輛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辦公室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第10篇 綿陽中學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學校公務用車是學校服務工作的一個重要窗口,為進一步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強化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充分發(fā)揮交通工具的后勤保障與服務功能,保證學校正常的公務用車與行車安全,充分調動駕駛員工作的有效性和積極性,實現(xiàn)學校用車管理科學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經學校行政會討論通過,現(xiàn)作如下管理規(guī)定:
一、學校公務用車范圍
學校車輛只用于學校教育教學與常規(guī)管理等公務方面用車,原則上如下情況可公務用車:
1、行政干部參加各種會議、培訓、交流、接待等公務活動
2、年級、處室等各部門教職工因學校公務派遣用車
3、學校學科奧賽公務用車
4、學校舉辦重大活動期間領導及客人接送公務用車
5、所有公務用車必須由用車人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辦公室報校長同意后統(tǒng)一調度,用車人不能擅自通知駕駛員用車。
二、駕駛員管理規(guī)定
1、上班時間要準時,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24小時開機,隨叫隨到,聽從調度安排,否則視遲到、關機次數在該月駕駛員電話補貼給予扣除,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除20元。出現(xiàn)上述情況5次臨聘駕駛員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駕駛員將給予期末效益獎降級處理。
2、下班時間未用車、遇節(jié)假日休息期間駕駛員必須將車停在學校,不能私自將車開回家。堅決杜絕公車私用,駕駛員也不得將自己所駕駛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每發(fā)現(xiàn)或被舉報公車私用一經查證屬實,臨聘駕駛員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駕駛員將給予期末效益獎、結構工資降為三等。
3、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駕駛員是學校后勤服務的一個重要窗口和名片,駕駛員在接送客人或領導時要主動、熱情、大方、機靈,同時更要注重自己的言談舉止和儀表。
4、駕駛員負責車輛清潔衛(wèi)生。每次出車前,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以便車輛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確保行車安全。下班時,駕駛員要檢查車輛衛(wèi)生和燃油數量,并作好出車準備。
5、駕駛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證行車安全。若發(fā)生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門裁定責任劃分,駕駛員承擔相應責任。
6、車輛不得亂停放,不得擅自在校外非指定處過夜;駕駛員因超速、停車等各種違章行為被罰款,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學校不予報銷。
7、駕駛員嚴禁飲酒后駕駛車輛。駕駛員若身體不適或過度疲勞,暫不能接受出車任務時,應提前告知車輛管理人員或辦公室領導。
8、公車加油必須在學校指定地點進行,長途在外需要加油收車后要馬上給辦公室匯報并簽字確認。若發(fā)現(xiàn)駕駛員亂加油或給其它車輛加油一經發(fā)現(xiàn)或舉報查實,臨聘駕駛員將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駕駛員將給予扣除期末效益獎,結構工資降為三等。學校將對車輛油耗比進行統(tǒng)計,若發(fā)現(xiàn)油耗不正常車輛駕駛員要作出解釋,對科學用車油耗低的駕駛員將給于一定獎勵。
9、車輛保養(yǎng)、維護維修等必須在學校指定地點進行,車輛零部件正常更換或維修超過100元須向辦公室報告。隨車保險單、行駛證等證件票據由駕駛員保管好,若丟失由駕駛員負責。
第11篇 某市房地產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z房地產管理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發(fā)揮小車使用效益和確保用車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和調度。局領導及各科室需用車時,應提前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
二、公務用車應遵循先領導后科室,先急后緩,統(tǒng)籌安排的原則。
三、公務用車必須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外人駕駛。
四、司機對車輛有愛護、養(yǎng)護和車身安全責任。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公車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的,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并按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五、車輛的燃油、維修費用由辦公室結算。車輛維修應事先報告,并填報《車輛報修登記表》。維修費用在500元以內的報辦公室同意;500元至3000元內的報局分管領導同意;3000元以上的須報局長同意。
六、個人私事原則不得派車,特殊情況需用車的,須報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后,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方準派車。并由使用人交納油料費(以10公里為計費單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橋費。
第12篇 辦公用車管理制度規(guī)程
為加強車輛管理,保障辦公用車,在安全第一的原則下,小車司機必須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1、認真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章駕駛,嚴格執(zhí)行各項交通法規(guī);
2、須執(zhí)行車輛三檢制度;
3、掌握車速、安全行車,行車中不準吸煙、打手機,不準做與駕駛無關的事;
4、按派車路線行駛,辦公事途中不準脫線行駛、亂停亂放,如途中有事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5、不準出私車(包括司機本人),非辦公用車應經主管領導批準;
6、嚴格執(zhí)行車輛回庫制度,如遇到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保持車輛、車庫衛(wèi)生,負責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