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都應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經(jīng)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2、對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操作技術培訓、考核,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
3、執(zhí)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的安全,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委派專人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裝置進行檢查,以確保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5、機操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
第2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yè)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定》。企業(yè)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jīng)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zhí)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于使用、維修、管理不當?shù)仍蛟斐蓹C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后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jù)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3.2.4.1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fā)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不得自行處理,并于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jīng)上級批復后盡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fā)生后,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臺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guī)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于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guī)定辦理外,并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并考核。
第3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yè)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定》。企業(yè)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jīng)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zhí)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于使用、維修、管理不當?shù)仍蛟斐蓹C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后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jù)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3.2.4.1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fā)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不得自行處理,并于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jīng)上級批復后盡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fā)生后,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臺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guī)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于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guī)定辦理外,并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并考核。
第4篇 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員工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和設備。
3. 術語
3.1特種設備:指涉及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閥(防爆片)、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安全聯(lián)鎖裝置等。
4. 職責
4.1安全生產副總經(jīng)理主管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
4.2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4.3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安全生產副總經(jīng)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jīng)營計劃。
4.4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安裝的基礎工作。
4.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4.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校驗。
4.7生產科負責本公司生產設施的操作、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
4.8電源班負責電氣設施防雷接地檢測工作。
4.9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安全閥調校工作;
4.10機修班負責防爆片的更換工作。
5. 工作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aqb5.5.3
b)《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aqb5.5.7
5.1生產設施的建設
5.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5.1.2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由公司批準、管理部組織并協(xié)調國家認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該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5.1.3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5.1.4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5.1.5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領導和公司技術負責人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5.2設備采購
5.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供銷科和生產科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5.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5.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5.3生產設施的使用
5.3.1生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和設備臺賬。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
5.3.2設備專業(yè)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5.3.3設備專業(y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5.3.4設備專業(yè)負責人根據(jù)檢查情況提出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由生產管理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5.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維護檢修。
5.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5.3.7生產場所應根據(jù)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5.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5.3.10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對設備出現(xiàn)的故障和檢維修情況及時記錄進“生產設施技術檔案”中。要做5.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5.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5.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5.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yè)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5.5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aqb5.5.2-2管理。
5.5.1嚴格按照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5.5.2制定相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5.6電氣
5.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5.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zhí)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aqb5.3.3-21。
5.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5.6.4電氣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5.7生產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5.7.1大力開展“完好設備”及“生產設施無泄漏”等活動,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5.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并經(jīng)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 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xiàn)象;
5.7.4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設備、管道有異?,F(xiàn)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設備負責人,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fā)現(xiàn)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5.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7.7未經(jīng)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科門),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5.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6. 相關文件
6.1《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aqb5.5.2-2.
6.2《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aqb5.3.3-21.
6.3 《安全設施檢查表》 aqb5.5.1-d01
第5篇 某大型起重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后必須經(jīng)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 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三、 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fā)現(xiàn)起重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主管經(jīng)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 發(fā)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護好現(xiàn)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jīng)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 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采購,組織修復。
六、 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 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 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并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 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yè)檢查,并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 器材科要根據(jù)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線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第6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 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guī)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xié)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基礎管理
4 .1.1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并經(jīng)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4 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guī)定。
4.1.5 技術生產部要經(jīng)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guī)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 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fā)現(xiàn)異?,F(xiàn)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危險作業(yè),使機械在惡劣環(huán)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 責任事故分類
4.3.1 根據(jù)事故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jīng)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 事故的調查
4.4.1 發(fā)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xiàn)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xiàn)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fā)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 事故發(fā)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fā)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jù)。
4.4.4 發(fā)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xiàn)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 對于發(fā)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shù)據(jù)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jù)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shù)據(jù)。
b)如需拆卸發(fā)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fā)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fā)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huán)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jù),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shù)據(jù)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fā)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jù)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fā)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xiàn)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6 責任追究
4.6.1 屬責任事故且有經(jīng)濟損失的,責任人要按事故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賠償最高金額為5000元,另外根據(jù)事故性質分類和責任大小分別作出其它經(jīng)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經(jīng)濟賠償和經(jīng)濟處罰之和最高不超過事故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
4.6.2 機械事故
a)一般事故:取消1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1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b)大事故:取消z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2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c)重大事故:取消3個月浮動工資及獎勵資格(聘用人員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勵及評獎資格)。
4.6.3事故處理結束后,設備部負責填寫《事故調查及處理記錄》。
2.3 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3.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安全生產檔案,特制訂本制度。
2.3.2、本制度所稱的安全生產檔案是指過去和現(xiàn)在的公司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yè)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技術資料、電腦盤片、聲像、膠卷、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3.3、公司各部門、員工都有保護安全生產檔案的義務。
2.3.4、安全生產檔案工作由公司總經(jīng)理統(tǒng)一領導,綜合部負責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并監(jiān)督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工作。
2.3.5、綜合部應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安全和方便利用,采用科學手段,逐步實現(xiàn)檔案管理現(xiàn)代化。
2.3.6、整理辦法:
1、方法:以問題特征為主,立小卷,一事一卷。
2、步驟:
a、收集
文書檔案:當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預立當年的卷。企業(yè)科技檔案類:立竣工工程卷,未竣工工程資料整理成冊。
b、整理:根據(jù)分類和成立時間整理。
c、立卷:區(qū)分不同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
2.3.7、過程管理:
1、屬于公司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公司各部門的資料員做好平時文件的預立卷工作,并在事件結束后或在每季第一個月的十日前將上季需歸檔的預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冊移交辦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據(jù)為己有。
2、屬于部門保管的安全生產檔案:在每季第一個月十日前匯編成冊上報綜合部,各分級保管者在每年的二月十日前將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交綜合部。
2.3.8、監(jiān)督:
綜合部根據(jù)各部門和各部門上報的安全生產檔案總目錄、預立卷材料的目錄,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監(jiān)督各部門及各部門安全生產檔案的管理工作。
2.3.9、銷毀:
須報總經(jīng)理批準,銷毀時應有兩人以上負責監(jiān)銷,并在清單上簽字。
2.3.10、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的分類及編號:
指定資料員經(jīng)綜合部培訓后,按有關分類及編號要求操作。2.3.11、在業(yè)務中對外簽署的各種涉及安全生產的經(jīng)濟合同
《合同管理規(guī)定》處理。
2.3.12、借閱:因公司需要借閱安全生產文檔的,應填好檔案查閱單,員工不得將安全生產檔案隨意外帶,確因工作需要外帶,需辦理檔案外借手續(xù),經(jīng)綜合部核準后,方可帶出,用畢即歸還。閱檔人對所借閱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2.3.13、公司所有有價值的安全生產檔案如:文件、報表、考數(shù)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4、各部門應盡量采用電腦管理和工作,便于檔案資料的數(shù)字化處理和保存。
2.3.15、對存入電腦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資料、檔案,按《計算機管理辦法》管理。備份盤與源盤應分開存放。
2.3.16、有下列行為之一,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50-500元扣薪處理,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安全生產檔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生產檔案。
3、涂改、偽造安全生產檔案。
4、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5、未按手續(xù)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2.4、安全會議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安全例會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傳統(tǒng),是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堅持安全例會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證,制度內容如下:
2.4.1、公司的安全工作例會,由安全辦公室主任召集,分管領導主持召開,所屬部門領導、安全員參加。會議應分析安全形勢,講評安全工作情況,傳達上級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法律法規(guī),布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任務。
2.4.2、公司下屬各部門每月由其領導主持,獨立召開全體員工安全生產例會,通報各方面安全生產情況,指出整改問題,不斷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員工不能缺席,做好簽到記錄和會議記錄。
2.4.3、公司安全例會由公司安全辦負責組織召開,時間定為每月5日(逢休假日順延下周二)下午4:45~ 5:45。
2.4.4、安全工作例會的內容以會議形式為主,主要是通報、分析事故案例和學習交通法規(guī),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電化教育、圖片展,請專業(yè)人員講學等,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
2.4.5、對不按時參加例會學習的員工,當月公司應安排時間隨時給少數(shù)人或個別人進行補課學習,并適當采取強制學習措施。
2.4.6、對長期不參加安全學習或不愿接受安全教育的員工,公司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根據(jù)規(guī)定扣罰其安全保證金。
第7篇 設備安全生產檢修管理制度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jīng)理簽發(fā)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xiàn)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yè)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guī)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zhí)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tǒng)一監(jiān)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fā)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xiàn)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fā)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jiān)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jiān)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xiàn)場劃分成區(qū)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qū)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xiàn)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xiàn)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第8篇 大型起重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 起重設備(塔吊、龍門吊、龍門架、垂直運輸機械、汽車吊橋式吊)在大修達到安全標準后必須經(jīng)不關部門驗收準入后方可使用,對不驗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責任者責任。
二、 器材科要全面負責日常起重機械的技術工作,安全科負責日常安全監(jiān)察工作和檢查使用者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
三、 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發(fā)現(xiàn)起重設備存在嚴重隱患時均有權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主管經(jīng)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準使用。
四、 發(fā)生調和事故時,使用單位要立即報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護好現(xiàn)場。器材科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處理,把處理情況書面報主管經(jīng)理,不得隱報、謊報、拖報。
五、 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在使用中損失的、缺少的,使用單位要立即采購,組織修復。
六、 露天作業(yè)的起重機械,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須把起重機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 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準持證上崗,起重機械要嚴格定人、定機制度,不斷提高對設備的機械性能掌握,延長使用壽命。
八、 起重機械的零部件缺損或機械設備存在不安全隱患,個別領導置之不理,長期不予解決,操作人員可以拒絕操作,并報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領導。
九、 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對起重機械進行兩次專業(yè)檢查,并確定整改時間、單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實施。
十、 器材科要根據(jù)檢修制度,編制年度檢修計劃,確定起重設備的大修、中修或報廢并組織實施。
十一、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十不吊:
1、超額定負荷不吊;
2、光線暗淡信號不明不吊;
3、吊索捆綁不牢不吊;
4、整拉斜掛不吊;
5、氧氣瓶爆炸危險的物品不吊;
6、帶棱角缺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擺放活動不吊;
8、行車吊掛物件進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第9篇 生產設備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本公司的檢維修作業(yè)活動進行過程控制,確保檢修作業(yè)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職工作業(yè)時的人身健康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生產區(qū)域內的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小修與搶修作業(yè)。
3.職責
3.1各單位負責轄區(qū)內日常和定期的檢維修作業(yè)活動,對檢維修活動實施安全管理。
3.2生產部根據(jù)生產設施的安全狀況和使用情況確定檢維修的時間,制定檢修計劃,對檢修的質量、進度進行調控。
3.3安全部對檢修全過程實施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根據(jù)生產運行實際情況確定檢修時間,大修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進行;中修每季度一次,一般在每季度開始三天內進行,小修一般根據(jù)設備、設施使用情況隨時進行。生產部根據(jù)檢修計劃確定開停車方案、進度和質量要求。
4.2各單位根據(jù)公司生產部制定的檢修計劃內容確定本單位檢修項目,編制安全檢修方案,確定檢修責任人、檢修安全措施、檢修質量及進度,報安全部備案。
4.3各單位在進行檢維修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檢維修活動進行風險分析,評價風險,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確保檢維修工作的順利完成。
4.4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要設立檢維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檢維修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總責,安全員負具體責任,各檢修項目負責人是本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檢維修項目的安全負總責,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本項目的安全具體責任。
4.5無論是計劃性和非計劃性的檢維修作業(yè),均應嚴格執(zhí)行化工企業(yè)廠區(qū)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4.6設備檢維修過程執(zhí)行《設備檢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
4.7設施檢維修執(zhí)行相應的檢維修操作規(guī)程。
5.相關記錄
開、停車方案
安全檢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