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檢查管理標準作業(yè)程序
1.0目的
使全體員工正確使用消防設備,掌握報警方法,執(zhí)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度,掌握安檢要點。確??腿撕腿w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2.0適用范圍
所有消防安全均按本程序進行管理.
3.0 職責
3.1主管負責消防安全,制定年度消防安全計劃,并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3.2保安隊員負責組織滅火撲救。
4.0程序要點
4.1.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法規(guī)。將防火及安全工作納入經 營、行政管理計劃,作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并定期向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報告工作情況。
4.1.2 本單位和外單位在酒店內因施工需動火工程,施工單位必須在動火當天到 工程安保辦公室填表申請,經審批同意,辦理動火證后方可動火施工。
4.1.3 配電房、電話總機及微機房不得明火作業(yè),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與本機房無關的物品,無關人員嚴禁入內。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易取的地點,定期檢查,室內清潔,走道暢通,定期檢查維修設備。堅守崗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值班人員班前與班中禁止飲酒,應勤聽、勤看、勤檢查,確保安全
4.1.4 鍋爐房,空調機房和通道要保持清潔,通風良好,消防器材應靈敏有效,機器所須的各種油類等易燃物品,要指定地點存放,經常檢修設備,保證正常運轉,不得帶故障運行。
4.1.5 所有會議室在會議期間不得插門,保證出入口暢通,客人自配電器使用時,要上報工程部,會議后要認真檢查(如煙頭),消除隱患,關閉電源,鎖好門窗。
4.1.6 客房服務員要熟悉住店客人情況,勤聞、勤看、勤檢查。并注意醉酒、吸煙的客人,有情況及時上報,客人在房內使用未經酒店允許的電器設備(如電爐等)或堆放易燃物品時,要及時勸阻,并向安全部報告。客人離開后,要認真檢查房內有無隱患,如發(fā)現(xiàn)火情,要及時向總機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按指令疏導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作到逐房檢查,防止遺漏,并注意保護客人財產安全。
4.1.7 庫房內存放的物品要分類儲放,庫房留出主通道1-1.5米,貨物與墻、燈、房頂之間保持50公分距離,倉庫內的照明燈限60瓦以下的白熾燈,不準使用可燃物做燈罩,不準使用磺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電烙鐵、電鐘、交流電收音機、電視機、電茶壺等電器設備,倉庫內保持通風,各類物品要標明性能名稱,油庫內不準設置維修場所??傠娫撮_關要設在門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護。
4.1.8ktv及桑拿的每個開關要有明顯標志,對電視機、音響系統(tǒng)、燈光實行管理,經常檢查電器插頭是否完好,營業(yè)期間,出口的門不得上鎖,保持暢通。
4.1.9 廚房餐廳使用液化氣爐、酒精爐、卡斯爐、保溫點心車,自助餐爐必須注意防火安全,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
4.1.10酒店安全通道保持暢通,無堆放雜物,安全出口指示正確清楚。
4.1.11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夠解決的火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4.1.12 每月由酒店主持對各部門消防安全進行重點檢查和抽查。
4.2相關表格
4.2.1《安全檢查記錄表》
4.2.2《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