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路隊管理工作細則
為加強學生路隊管理,確保學生放學途中安全,特制訂路隊管理實施細則:
1、學生放學要排一路縱隊靠公路右側步行回家,不準搭乘機動車輛,不準單獨回家,不準私自離隊,不準在公路上打鬧、玩耍,禁止騎自行車。
2、建立學校教師承包路隊制度,每學年開學,學校調整包隊教師并鑒定路隊安全責任書。
3、每個路隊選出2名責任心強的路隊長,協(xié)助包隊教師組織管理路隊。其中一名路隊長在隊伍前面,負責隊伍的行進速度和路線,另一名路隊長在隊伍的后面,負責路隊的紀律。
4、學生不分班級,按所居地站成一路縱隊。放學時由班主任組織在10分鐘內站到校門口內側指定地點。(路隊按照所居地分:三岔、劉家曲、石峽灣、陽陰灣、站灣、中山、碾子山、車門溝、康家溝、陰洼、泉下、新泉灣、溫家灣、澇壩灘、中梁)。
5、放學前,值周教師認真核查各隊人數(shù),并根據(jù)近期道路狀況進行5分鐘的安全專項教育后,統(tǒng)一指揮路隊按照第四條中列舉順序出校門。
6、學生路隊出校門時,由包隊教師護送并注意交通指揮員旗語,直到學生安全橫穿公路。
7、上周值周教師為本周放學校門口交通指揮員,指揮員必須提前2分鐘到校門口執(zhí)勤,按照紅停綠行的旗語指揮來往車輛,學生出校門時,指揮來往車輛暫停通行,做到反應迅速、旗語準確。
8、每天早自習前,值周教師對前一天放學路隊情況進行匯總,對違反路隊紀律的學生,要扣完該生所在的班級當天的紀律和路隊分,并在通報欄中通報批評,存在問題嚴重的,通知包隊教師整頓或上報學校處理,并在學校日志中做好詳細記錄。
9、遇到惡劣天氣時,酌情決定放學時間,必要時聯(lián)系家長接送,無家長接送的,由包隊教師護送回家。
10、在回家途中,隊員不遵守路隊紀律時,路隊長要立即暫停路隊,勸其遵守紀律,待紀律恢復時,繼續(xù)行走。路隊長要在第二天早自習前將路隊情況報告值周教師,
11、包隊教師每周至少對承包路隊情況抽查2次,并定期對路隊長行為進行考核并指導他們工作。
12、值周教師每周至少巡查5個以上路隊情況,并在通報欄中公布巡查結果,對出現(xiàn)的問題通知包隊教師立即解決。
13、值周領導要對值周工作和包隊教師工作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對優(yōu)秀路隊長每學年進行評選并給予表彰獎勵,并在校園廣播站進行專題宣傳報道。
14、每學年學校要聯(lián)系交警部門或校外輔導員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專題講座。
15、本細則未涉及之處,參照石峽灣中心小學其它制度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