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規(guī)定
學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規(guī)定
學校印章的使用是學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內容。根據(jù)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和我校的實際,特做如下規(guī)定;
印章的使用:
1、 學校校印
凡以學校名義向上級有關部門所作的書面報告請示等,經(jīng)學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可用校印。
上級各部門要求學校有關部門填報的各種報表經(jīng)經(jīng)辦人填好簽字,送交學校主管領導審閱后,方可用章。
我校人員對外聯(lián)系工作所開的介紹信以及證明信
(證明我校人員的身份,經(jīng)歷、學歷或其它有關事宜真實性)可用校章。
學校頒發(fā)的各類證書、獎狀、獎品,可用校印。
辦理教職工工作證、學生證、學生畢業(yè)證等證件,可用校印。
2.財務專用章
學校開的專用支票, 支票,在責任用章后可使用財務專用章。
3.黨支部印章
凡以學校黨支部的名義向教育行政部門黨組寫的請示、匯報材料,經(jīng)學校支部書記
(或副書記)審閱同意以后,可用支部印章。
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培養(yǎng)考查登記表和入黨志愿書上的“支部意見”、“支部決議”欄,以及以支部的名義,外出聯(lián)系工作,黨員調出所轉的組織關系,可使用支部印章。
學校教職工的政審材料以及學生的畢業(yè)升學政審材料可用支部印章。
4.工會印章
以學校工會名義向上級工會組織寫的請示、匯報材料,工會的財務開支,可使用工會印章。
5.其他印章
以教務處、德育處、校團委等部門名義向上級組織寫的請示、匯報材料,填報的各種報表等可使用處室印章。
印章的管理:
1、 學校印章由學校行政秘書負責日常管理使用,其它人不得攜章外出辦事。若確需攜章外出辦事應有行政秘書同往按印章使用規(guī)定用章。介紹信,證明信,各種表格等需寫
(填)好內容后才用章。
2、 財務專用章由學校財務負責人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3、 黨支部印章由學校人事秘書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4、 工會印章由工會副主席負責日常管理使用。
5、 其它印章由相關處室負責人日常管理使用。